社保基數比工資低很多_社保繳費基數比實際工資低可以嗎?
特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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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你好,企業給員工上的社保基數低于實際工資,該如何維護員工的權利呢?這個問題可能在2019年之前,絕大多數企業單位為了降低自己的用工成本,往往都是按照一個最低的繳費標準來繳納員工的社保待遇的,那么這樣一來的話,無形中就給我們員工的根本利益造成了一個損失,為什么呢?因為社保的繳費基數直接關系到今后養老金的計算。
那么我們的繳費基數越高,就意味著將來所能夠獲得養老金的待遇,也就是越高的,因為這個繳費基數它是分為不同的繳費檔次,從60%~300%之間都是可以任意的來選擇的,每一年基本上在7月份的時候就會調整一次繳費指數。所以說作為企業的在職職工來說,應該嚴格的按照本人實際的工資收入來進行繳納這個社保待遇。
那么我們就應該選擇最接近于本人工資的這個標準來進行交費,也就是說你的工資比如說是1萬元,剛好對應的是100%的繳費指數,那么就應該選擇100%,而不應該選擇60%,這樣的話,也是不符合社保稅改的要求的,從2019年開始社保稅改以后,那么稅務部門的要求就是按照自己員工的這個工資收入來繳納社保待遇,所以說這樣一來的話,可能很多企業都會按照社保稅改的要求去執行,相應的也會提高這個社保的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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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根到底一個原因:企業省成本。合理避稅。而且基本就只對企業有好處,對員工沒啥好處……
一般基本工資定的低一些,保險繳費基數就按低的走,這是企業角度的合理避稅;另外現在都需要交個稅,那把基本工資低一些(低于5000即可),從個人角度來講,可以合理避稅。
但是,目前來說,如果你在一個城市定居,保險繳費基數也意味著另外的一些收益,尤其女士,從生育津貼就能體現出來,低繳和正常繳能差出好幾萬塊錢來。而且退休金和繳納的養老保險的余額有直接關系,所以現在我們也能看到一種現象,就是事業單位或者公務員,大的國企,他們的員工的退休金是比普通企業員工的退休金高出一大截的。
所以,看站在什么角度考慮,也看更在意哪些方面。一般情況下,個人認為,只要設定的基本工資沒有超5000,社保繳費基數越高越好。公積金越高越好。
最后祝:萬事順遂
職工平均工資指標是有關部門制定社會保險征繳標準,計算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制定最低工資標準以及確定人身損害司法賠償等的重要依據,關系到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切身利益。社保繳費基數也叫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依據。它根據職工上年度工資收入確定。考慮到全國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一,國家只規定了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比例,用繳費參數乘以繳費比例即為實際繳費金額。最后根據具體公司的情況而定。社保基數和工資是直接掛鉤的,社保基數的計算方法為:你工資低于社保下限基數,按下限基數繳納.如高于下限,按實際去年全年平均工資繳納。新進員工為第一個月工資為基數;老員工社保基數調整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如工資低于或高于當地最低或最高社保基數,以最低或最高社保基數為繳納基數。
應發公司比社保繳費基數低是正常的。
為什么這么說呢?
有2種情況會出現這個問題。
1、社保繳費基數用的是勞動者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例如你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5000元。那么你今年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則為5000元。但是你現在的月工資只有4000元。這樣一來,你的繳費基數就會低于你現在的月工資。
2、當你上一年度的月度平均工資小于或等于您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時,且你今年的工資仍為這種情況(不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如你以上年度月均工資為2500元,所在地上年度社平工資為5000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為社平的60%,那么你將按3000元的基數繳納社會保險,但是您的工資只有2500元。
應發工資-應扣-代扣代繳-個稅=實發工資。這里的代扣代繳,一般我們指的都是社會保險和公積金的個人負擔部分,最終拿到手里的是實發金額。
原因很簡單,有的公司不按員工實得工資申報繳納社保基數,目的就是為了減少企業支 出,降低人力成本,從而多獲得利潤。
社保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定義務。
我們先了解一下社會養老保險的繳納與領取。
基本養老保險賬戶分為社會統籌基金賬戶,和個人賬戶。
公司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為本單位員工以員工實得工資總額為基數,按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并按比例部分記入員工個人賬戶。
員工本人也應當按照本人實得工資總額為基數,按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那么員工退休時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以領取退休金是多少,
一,個人賬戶記發數,視員工退休時,個人賬戶總余額除與國家規定的相應記發月數,得出月度金額。
二,基礎養老保險統籌數,根據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按一定規定計算月度金額。
這2個月度金額相加后得出的總金額,就是員工退休金。
所以員工的基本養老保險是關系到員工退休后,能享受領取多少額度退休金,繳費額和個人繳費年限是兩個影響養老金高低的最重要的因素。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是社保一個原則。
企業沒有按員工實得工資為基數繳納社保,按低的基數繳納保險費,實際上也是損害了員工的利益。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十三條中規定: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依法處理。
社會保險法第四條規定: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所以你可以向當地社會保障中心依法投訴。要求企業為你補繳未足額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企業也會為它的違法行為受到社保機構的處罰,依據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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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您好,收到工資稽核通知書應發工資與社保繳費基數不一致怎么辦?出現這種情況的問題,一般是出在工作單位,所以說工作單位只要是嚴格的按照自己員工的實際工資標準來繳納社保待遇,那么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情形,所以說通過這樣的通知書以后,那么提高員工社保的相應繳費標準就可以了。
我們在繳納社保的過程中,它是分為不同的繳費指數,從60%~300%之間,按照10%的比例來進行遞增,那么給自己的企業員工交納社保待遇,要嚴格的,根據自己企業員工的應發收入的總額來建立社保的繳費基數,那么就應該從不同的繳費指數當中選擇,最適合于員工自己的繳費指數,來進行繳納社保待遇。
這樣的話才符合社保的稅改要求。因為通過2019年以后社保稅改以后,那么也就是說社保由稅務部門開始征收,那么稅務部門的征收力度相對來說是比較強的,所以說不能夠按照以往按照最低標準來繳納社保待遇了,所以說相應的提高繳費比例是企業單位應當所做的一件事情,這樣的話才會符合社保稅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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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個單位同樣的工資,為什么社保繳費不一樣?這里面其實大有玄機,不知道會吃虧。
大家好,我是社保專家思之想之,按照規定,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按理說,工資一樣,社保繳費應該一樣,不過企業會有兩種神奇操作,會讓你的社保繳費不一樣。
一是只按照你的基本工資標準來申報繳納社保。工資往往分為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有的企業為了減輕社保負擔,只按照你工資里面的基本工資標準來繳納社保。
雖然說你們的最終工資水平一樣,但基本工資水平可能是不一樣的,如果有的人高,有的人低,那么自然社保繳費也會有高有低。
舉個例子,兩個人工資都達到1萬元,但一個人的基本工資是6000元,你的基本工資是5000元,由于你的基本工資少一些,所以社保繳費也會少一些。
二是有的企業會給員工申報不同的社保繳費基數。
現實生活中,很多企業為了減輕社保負擔,不是按你的工資來申報繳費,而是是給員工按照最低60%的社保下限申報繳費的。
可能企業給你申報的是60%的社保繳費基數,給其他同事申報的是80%或者更多,此時也會造成了社保繳費的不同。
三是用工性質不一樣也會導致社保繳費不一樣。
如果一個人是勞務派遣工,那么他的社保繳費是由勞務派遣公司來繳納社保的,而不是由用工單位來繳納社保。
如此一來,一個人是企業正式職工,一個是勞務派遣工,那么社保繳費也是不同的,盡管工資一樣。
所以大家一定要時常查看自己的工資條,核定一下自己的社保繳費基數是否正確,不要因此吃了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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