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變更房產證名字_房產證夫妻名字改成一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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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有錯誤,可以申請更正登記。 權利人申請更正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不動產權屬證書;證實登記確有錯誤的材料;以及其他必要材料。利害關系人申請更正登記的,應當提交利害關系材料、證實不動產登記簿記載錯誤的材料以及其他必要材料。不動產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申請更正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確有錯誤的,應當予以更正;但在錯誤登記之后已經辦理了涉及不動產權利處分的登記、預告登記和查封登記的除外。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不動產登記證明填制錯誤以及不動產登記機構在辦理更正登記中,需要更正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不動產登記證明內容的,應當書面通知權利人換發,并把換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不動產登記證明的事項記載于登記簿。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無誤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予更正,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房產證上兩個人的名字是可以改成一個人的。雙方持相關證件到所在地的房管局辦理。去掉一個名字,也就是將這人的房產份額過戶給另一人,可以通過贈予或買賣過戶。建議采用買賣過戶,遇到房產證上無標明各自所占的房產份額,按50%房產份額過戶。
買賣過戶,即直接轉讓房產,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計算,稅費約為房產報稅價的8%、營業稅5.5%,買方:契稅1.5%,其它過戶稅費約數百。即總共1.8%左右。
共有人變更的類型: 增加、減少、變更共有人三種
增加共有人的情況
原產權人要將他的份額一部分轉讓給新的共有人,增加新的共有人,要按買賣或贈與的形式原共有人視為賣方或贈方,新的共有人視為買方或受贈方,辦理變更登記,交相關稅費。(受贈方是未成年子女的不交契稅)
減少共有人的情況
視為減少的共有人將他的份額轉讓給其他的共有人,辦理變更登記時分別按買賣或贈與交稅費。
變更共有人的情況
減掉的共有人將其份額轉讓給新變更的共有人,按買賣或贈與交稅費。變更共有人在登記時應提供共有人同意變更的協議。
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分三種情況:1.房產權贈予;2.房屋買賣;3.析產登記。 一、無貸房產證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及其復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的費用:手續費(手續費、籍圖費、貼花費)。 二、有貸款房產證加名字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 2.辦理所需要的費用:除了前面說的手續費外,如果貸款是公積金的,需要另外加費用;如果是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也需要另有費用。 3.其他的步驟和前面無貸款的流程一樣。
您好!
這完全是可以的,而且在夫妻關系之間,加減名很方便。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希望達到的結果是什么:如果改成一個人名字的目的是要把房子的產權全部歸屬于個人,除了要修改房產證之外,再增加一個夫妻之間的財產分割協議更為保險;如果不存在歸屬問題,協議簽訂無所謂。
以下分幾個方面說明一下:
夫妻房產減名的程序和費用
首先,“夫妻”這種關系,在房產的減名(包括加名)與其他親屬關系的不同之處在于:可以直接減(加)名,且不涉及到稅金的問題。
延伸一下:如果是其他親屬或者非親屬關系,就只能走買賣或者贈與的程序,涉及到契稅、個稅、增值稅等不菲的費用問題。
1.材料問題。
夫妻關系之間的房產減名,需要證明是夫妻、需要房產證明,所以,題主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
結婚證
身份證
房產證及完稅發票
準備好這三樣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同去房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即可。
2.費用問題。
費用很便宜,大概在100-200之間,包括工本費等費用。這個在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的時候咨詢一下就清楚了。
以上所講,均指房子沒有貸款的情況。如果房子存在貸款,就要涉及到還貸人變更的問題,要在上述步驟之前,先去趟貸款銀行辦理變更貸款人手續。但是,結果不確定——銀行不同意變更的話,就不能辦理上述步驟。
變更完之后的產權歸屬
首先要明確:夫妻共同房產,無論登記誰的名字,都不能改變房產的夫妻共有屬性。
因此,開篇即提到:要清楚變更的目的是什么。
如果是要將房子完全變成個人財產,除了變更登記之外,還要附件一個類似的財產分割協議,在房產變更之后,雙方簽訂一個協議,共同、自愿將房產歸屬于登記一方。可以公證(最好),也可以不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