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老公有責任給撫養費嗎_我再婚的老公有義務給我孩子出撫養費嗎?
特邀律師
你好當然有的一直到孩子的撫養權給了你老公了,那么撫養費就是你來給了或者是等到孩子有工作了,成年了這樣的希望對你有幫助
夫妻已經離婚了,但是前夫仍然默默的關注著你,仍然在你需要幫助的時候關心著你,付出給你。其實車倒不是人家還在愛你,其實這倒不是人家仍然放不下你。你自己都知道他始終關心著你,也關心著你們的女兒。這樣的男人得說他有一種責任感的,說他有一種懺悔的感覺,懺悔的事不應該明知不相愛還要結婚,明知道沒有感情還要走入結婚的殿堂,現在雖然離婚了,但是男人的這種贖罪感仍然還存在的,所以說他對你的付出只能說是對不起你的一種感覺,因此我說作為前妻你就不要抱有幻想了。
我有一個哥哥,他就是離婚的人。離婚了以后,他所有的家產房產什么的都給了妻子,妻子領著孩子在獨自的過日子。其實我這哥哥給他這個前期的所有的東西,就已經夠他們娘倆富裕的生活了??墒侨粘I钪校疫@哥哥總是悄悄地讓我去給他的前妻做一些事情,比如說有一次能辦小知青交養老保險。我這哥哥當記就跑到前妻的單位替這個前期交了5萬元的養老保險的欠繳款。而且讓我拿著這個手續,替他的前妻跑完了整個過程。等到我交給他前妻的時候,他的前妻很感動。還有就是我這哥哥雖然又結婚成家了,但是他始終惦念著前妻。比如說有一次我們這個地方有個飯店要轉讓。我這哥哥就告訴我去踢這個前嫂子辦對接兌店的手續。后來這個嫂子自己不要干這個飯店,又把我哥哥交的兩萬元押金據為了極有。就是我的這個哥哥始終都在幫忙。始終都在默默奉獻著??墒撬约含F在的老婆卻租著房子,在外面過著顛簸流離的生活。有時候我勸他也想想自己吧,可他卻說,我就是再苦再難看見他們娘倆,能過上好日子,我也就放心了,我的心里也就坦然了。
有的男人是一種贖罪的心理,在幫著前妻做事情。有的男人是一種懺悔的感覺,每當前妻需要幫助的時候,總是義無反顧的沖在前面,這樣的男人是有擔當的,但是同時也不要虧待自己現在的妻子。我覺得如果以犧牲現在的妻子的利益來成全以前的前妻的利益,未免有一些不公平了,所以我說做男人的坦坦蕩蕩就好。
據統計,去年中國離婚人口高達830萬,在高離婚率的社會背景下,我們不得不重視每一個破碎家庭后的孩子。父母的離異已經給孩子造成了精神傷害,如果雙方再因為撫養費的問題無休止的爭執,這對孩子來說將是更大的傷害。
今天小律為大家總結了關于子女撫養費的常見問題,希望離異家庭了解更多相關法律知識,給孩子更多保護。
常見問題一:撫養費包括哪些項目?
根據法律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有義務支付未成年子女的部分撫養費用,費用比較綜合,包括子女的生活費用、教育費用、醫療費用等。
常見問題二:撫養費給多少?有標準嗎?
根據法律規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需要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的經濟能力,以及當地生活水平綜合確定。
一般來說,有固定工作的,每月按照收入的20%~30%給付撫養費,如果是兩個以上子女的,可以適當提高比例,但一般不超過50%。
常見問題三:撫養費要付多久?
一般來說,撫養費須支付至 子女成年,也就是18周歲,以下3種情況除外:
子女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維持生活的主要來源的,可給付至16周歲;
成年子女喪失勞動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父母有經濟能力的,仍要負擔其撫養費;
成年子女尚在就讀高中以下的,須支付撫養費;
常見問題四:撫養費數額可以變更嗎?
可以變更,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如果因為物價上漲,子女升學、子女身患疾病等情況導致子女生活水平無法維持的,子女可以提出增加。
如果父母因為其他情況導致經濟困難,無力按原數額支付的,可以申請減少。
常見問題五:撫養費如何支付?
實踐中,撫養費一般方式一般有3種,有的是一次性給付,有的是按月、季度給付,以物折抵。(以物折抵往往適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常見問題六:對方不讓探望孩子,可以不給撫養費嗎?
不可以,探望子女和支付子女撫養費屬于不同的法律問題,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給探望孩子時,另一方不能拒絕繼續支付子女撫養費。否則的話,就是在損害子女的利益,子女們可以去法院起訴請求支付撫養費的。
夫妻離婚后,父母對子女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所以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就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不能拒絕,而且還要協助。
常見問題七:對方不給撫養費怎么辦?
如果對方有經濟能力,但是拒不給付撫養費,可以向法院起訴,經法院判決后還不支付的,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對方因為下落不明,或者確實因經濟能力無法給付的,可用財物折抵撫養費。
婚姻破裂對于家庭成員來說是不可忽視的傷害,尤其是對于未成年子女。當婚姻不可避免的走向結束,希望成年人們能更多的給與孩子們重視,不要再因為撫養費糾紛給子女造成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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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邀請;樓主提的這個問題,很現實,也很有普法的必要。現在有很多的再婚夫婦,以為對方的孩子就是屬于對方的,自己沒有義務去幫對方撫養孩子,看成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的事,其實這是違背法律和違背道德的行為。現在我就依法來說案吧!
依據婚姻法規定,雙方只要自愿領取了結婚證,就結為了合法夫妻,在婚姻的框架下,和對方的未成年孩子自然就形成了合法的繼子女關系,就有對繼子女進行撫養的責任和義務。要是一旦離婚,婚姻的主體不存在,繼子女的關系自然消失。
如果說撫養繼子女的時間過長,發生婚變導致婚姻解體,這就標志著解除了撫養關,未來的贍養關系也不存在了。離婚時,就可以向對方討還撫養繼子女的費用,在法律上是支持的。
現在回到樓主提的這個問題,孩子與樓主形成的是隱性的繼子女關系,在法律上是得不到承認的,也就是說樓主沒有直接的撫養對方的孩子,在法律上沒有形成合法的繼子女關系,繼子女就不存在對樓主的贍養關系。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雙方自領取了結婚證,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屬于雙方的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雙方都有平等的消費權和處置權,把夫妻雙方的利益看成是一個整體。由此不難得出答案,一方拖欠孩子的撫養費,另一方就有責任用共同的財產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當然,要是用個人的婚前財產,幫助對方支付拖欠孩子的撫養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除非自己愿意。
應該的!
你是處婚,你老公是二婚,你們兩個人在一起,你就應該想到方方面面,各種因素。因為一個沒結過婚的人和一個成熟的男人在一起。你知道要付出多少辛勞,要付出多少你完全理解不到的困難。像你說的跟孩子撫養費的這件事情。就是每一個離婚的男人。都會要履行撫養孩子的責任的。所以說,當你們結合在一起的時候,你就應該知道。你的丈夫是要給孩子撫養費的。所以說這不是債務,而是義務。他是一個父親,雖然離婚與前妻斷絕了關系。在法律意義上也沒有任何瓜葛。但是。他們的共同的孩子兩個人還是要履行撫養的義務的。孩子不和他在一起,那么。他就得拿出撫養費,這是他的責任,而不是債務。不管什么時候哪怕你們兩個人有十塊錢的時候,你等到了規定給孩子撫養費的時候。你們兩個人都要把這個錢拿出來給孩子的。這就是責任。所以說,作為一個寂寞,你不要把這個事情當做負擔。因為你的賬戶是必須要履行的,所以說。你如果愛人家就和人家共同承擔起撫養孩子的真份責任吧。
我認為不能。撫養費基于身份而產生,你在起訴的時候被告只能是孩子母親,不能作為夫妻共同債務而連帶到其后來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