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扣稅義務人申報什么意思_扣繳義務人和自行申報有什么區(qū)別?
特邀律師
實行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管理,是2005年修訂個人所得稅法的一項重要內(nèi)容,增加了扣繳義務人實行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內(nèi)容。全員全額管理是我國個人所得稅征管的發(fā)展方向,有利于稅務機關加強稅源監(jiān)控,是實施稅收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具體要求和體現(xiàn),也是大多數(shù)國家個人所得稅征管的通常做法。根據(jù)加強個人所得稅征管的需要和總結各地的做法,修訂后的稅法增加了“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的條款。
扣繳個人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有什么區(qū)別——很簡單,以前的代扣代繳義務人是就達到個稅繳納標準的個人進行申報,現(xiàn)在是就其支付所得的所有個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數(shù)額、扣繳稅款的具體數(shù)額和總額以及其他相關涉稅信息進行申報。打比方,a公司有100員工,有50個人扣除社保費后的工資薪金所得達到或超過2000元,全員全額申報時要求企業(yè)給100個人都申報(50人零申報),不實行全員全額申報的話報50個扣繳了個稅的就可以了。
分錄
借:營業(yè)費用/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計提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自行申報是按照稅務局的要求每年按照時間節(jié)點在app軟件上自行填寫個人收入或者自行去稅務局自行上報個人收入,而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就是自己所在單位給你的工資收入報給稅務局
謝謝邀請。
贍養(yǎng)老人專項扣除的要求是非獨生子女,每個子女最多不超過1000元。那還有一個隱含要求,就是每個老人名下扣除總額不能超過2000元。這個要求上來講,在具體操作時,每個子女只能填一個老人的信息,扣除的金額不能超過1000元。在稅務局后臺審核時,填寫同一個老人的扣除信息之和不能超過2000元。如果只有兩個子女,兩個子女可以填寫同一個老人也可以分別填寫父母,只要每個人的扣除金額不超過1000元即可。
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和自行申報沒有區(qū)別
只是稅收征收的兩種不同形式而已,扣繳義務人扣繳是由支付款項的單位和個人,在支付款項時就先扣下這部分稅金,由扣繳義務人去幫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而納稅人自行繳納則是義務人自己去申報。
很多人一看到個人所得稅申報,有兩種方式就有點懵。這兩種方式是指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和綜合年度自行申報,它們有什么區(qū)別嗎?
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
主要是指一些以工資薪金收入為主要收入來源的工作者,可以有扣繳義務人,也就是用人單位,進行預扣預繳。
扣繳義務人正常來講,都是統(tǒng)一用5000元的個人所得稅納稅起征點進行計稅。它不會掌握我們專項附加扣除申報的個人信息,這也是從個人信息保密的角度出發(fā)的。
如果我們選擇了由扣繳義務人申報,那么扣繳義務人就可以得知我們專項附加扣除的信息了。
而且它在申報時,需要事先下載個人提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比如子女教育費專項附加扣除、大病醫(yī)療專項附加扣除、繼續(xù)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房租或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這樣就能夠得出準確的專項附加扣除額度,能夠準確的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有什么好處呢?到了第二年,我們就不用去稅務部門辦匯總清繳了。如果不選擇,也僅僅是針對有較高起征點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人。
比如,一個人的工資是1萬元,如果個人所得稅不是有扣繳義務人申報,那么起征點是5000元。這樣我們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1到7月份,我們是按照3%稅率享受35000元的應稅額度。到了8月份,應稅額度變成了4萬元,增加應稅額度5000元。增加了5000元中,1000元按照3%稅率扣稅,4000元按照10%稅率扣稅。9到10月份,每個月的應稅額度都會變成10%扣稅。
如果我們有贍養(yǎng)老人支出,是獨生子女扣除2000元的話。這樣實際上我們每個月累積的應稅額度只有3000元,一直到12月份,我們都是用3%的稅率。
像第一種方式,我們由于多交了一部分個人所得稅,應當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去稅務部門辦理匯總清繳,也就是退稅。麻不麻煩呢?到時候肯定麻煩。如果通過用人單位申報了,也就是扣繳義務人,我們就省事了。
那么說第二種方式就沒有必要性了嗎?也是有的。
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
我們綜合所得主要指的是工資薪金所得、勞務費收入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四項收入合一的綜合收入。
勞務費收入所得現(xiàn)在仍然是800元以內(nèi)免稅,800元以上20%稅率。4000元以上扣除20%的減除費用后,按照20%稅率計稅。2萬元到5萬元的部分,30%稅率;五萬元以上,40%稅率。
很明顯,預扣預繳的稅率非常高。對于月收入不過萬元的自媒體來說,很明顯是需要退稅的。
另外,還有作家等一些收入群體。
所以,這兩項選擇的主要標準就是我們有沒有其他綜合所得收入了。如果沒有讓單位代扣代繳就方便多了。
謝謝悟空邀請,我來說下我的看法。
一、首先確定下你是不是個稅的納稅人。
根據(jù)個人所得稅法,在中國境內(nèi)有居所,或者沒有居所但累計居住超過183天,就為稅收居民,要依法申報個人所得稅。很顯然,大部分都是稅收居民。
二、如何申報
申報個稅,目前來看有單位代扣代繳和個人自行申報。大多數(shù)都是單位代扣代繳,誰給你發(fā)工資,誰就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義務。所以,即使工資沒有達到起征點,單位的財務人員也會按月申報個稅,超過起征點的部分要依法繳納個稅。
個人自行申報的情況有以下幾點:
取得收入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取得收入扣繳義務人沒有扣繳稅款。
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取得境外所得。
國務院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什么好處
1、個人取得的所得,不管是工資薪金,還是勞動分紅,只要是任職、受雇相關,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依法申報是義務。
2、人工是單位的合理且必要的支出。支付給員工的工資薪金,可以依法在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減少利潤,少交企業(yè)所得稅。不申報個稅,工資如何進入單位的營業(yè)成本?
3、剛才說了,給你發(fā)工資的人,代扣代繳是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如果不申報,不代扣代繳,是違法行為,公司要依法承擔責任。
總結下,取得工資薪金的人,公司會為你申報個稅,如果還有其他需要自行申報的收入,應該自行申報。個人所得稅跟企業(yè)所得稅一樣,可以先預交,年度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如果這個工作都是財務人員來做,想想就是非常巨大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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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扣多少合理這種說法,本身扣多少是稅務局扣的,跟企業(yè)沒有一毛錢關系。
再就是合同寫的稅后收入,那么這筆補繳稅款就應該公司出,不管稅務局扣多少,勞動者只要到手的錢和合同一致就行,其他的事應該公司財務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