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犯罪集團的特征_犯罪組織和犯罪團伙的區別?
特邀律師
(一)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二)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三)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四)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我們經常聽到新聞中講到犯罪團伙這個名詞,有時候也會看到犯罪集團。那么這兩者是不是一樣的,如果不是一樣的,有什么區別呢?
事實上這兩者是不一樣的。
首先兩者在定義上是有區別的。犯罪團伙是指兩個以上成員之間,基于共同的犯罪意圖和目標,以共同的需要、興趣、價值觀念等心理因素作為精神紐帶,糾合在一起,多次共同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比較松散的非正式群體。而犯罪集團是指3人以上為實施一次或多次犯罪,經事前通謀而建立的具有穩固組織性的犯罪組織。犯罪集團也是共同犯罪的一種特殊形式。
其次兩者的特征也是有區別的。
犯罪團伙的組織結構較為松散,沒有明確的組織者和領導者,團伙頭目自發產生,團伙成員在犯罪活動中沒有明確的分工或分工比較簡單、不固定,團伙成員不固定。
犯罪集團具有一定的組織性,有領導、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犯罪活動,犯罪集團是為實施一種或多種犯罪而組建,具有一定的穩定性,組織紀律比較嚴密,一般有實施多次犯罪的計劃,有些甚至以犯罪為常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六條
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對于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犯罪集團,是指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00犯罪集團必須具備如下條件:(1)有三人以上組成;(2)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3)是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
你好,一、犯罪集團是指三人以上為了實施一種或幾種犯罪而組織起來的共同犯罪組織。它是共同犯罪的一種特殊形式。刑法第26條第2款規定:“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構成犯罪集團須具備下列條件:①必須是三人以上,重要成員固定或基本固定,并有明顯的首要分子;②有共同的目的、計劃、分工和較固定的組織聯系;③犯罪集團組成的目的, 二、集團犯罪和一般共同犯罪的區別 犯罪集團是指3人以上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 1、犯罪集團由三人或者三人以上組成。三人以上組成犯罪集團的目的是為了共同實施犯罪。 2、犯罪組織比較固定。犯罪集團具有組織固定的特征,這是與犯罪團伙相區別的重要特征,犯罪團伙的組織成員不固定,團伙成員經常迅速地發生變化,雖然有一兩個或者幾個核心成員,但是沒有明顯的首要分子。 3、犯罪集團有預謀、有計劃地實施犯罪活動。無論是團伙犯罪、集團犯罪,還是黑社會組織犯罪,均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