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產權分割新政_房屋產權可以分割出售嗎?
特邀律師
房屋作為不動產為一家所共有若是發生多方繼承或者離婚等特殊情況,就需要涉及財產分割,具體分割的法律依據是什么呢?怎么進行分割?根據我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房屋產權分割是指二人以上對共有房產劈分,或因夫妻離婚、兄弟、姐妹分家所發生的房屋產權劈分。房屋產權分割后,要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才能取得合法房屋產權。一、協議分割分割共有物,共有人之間能夠協商的,按照協商的分割方式進行。所謂協商,必須經共有人一致同意。這與處分共有財產和對共有財產作重大修繕不同。分割協議不僅在共有人之間發生效力,而且一共有人將其分得部分讓與第三人,該協議對第三人也有約束力。共同共有,是指各共有人不分份額地共同享有房產權利,一般基于共同生活關系產生,如夫妻共有房產、家庭共有房產等。按份共有,則是指各共有人按特定份額享有共有房產權利,如通過繼承、贈與等方式確定了各共有人的具體份額,或者共同購房時各共有人約定按照出資比例享有房產份額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九條規定,在共有人之間無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房產,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房產,例如離婚時夫妻要求分割共同共有的產權房屋。二、裁判分割1、起訴要件①對按份共有財產進行分割,其結果是共有關系消滅,對共同共有財產進行分割,雖不消滅共有關系,但對全體共有人都有利害關系,因此該訴訟為必要共同訴訟,全體共有人都應該參加到訴訟中來。②原告須有分割請求權。2、分割形式《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條規定:“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并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按照上述規定,共有房屋析產包括實物分割、折價分割和變價分割三種方式。具體而言:(1)實物分割,是指直接分割房產,在各共有權人均主張取得房屋,并且房屋滿足實物分割的條件時適用。舉例而言,如一棟兩層樓的房屋,兩個產權人等份共有,則可以考慮各分得一層房屋的所有權。(2)折價分割,是指房屋作價補償,即由其中一個或者部分共有人取得房屋全部所有權,并對放棄產權的其他共有人作出補償。(3)變價分割,是指所有共有人均不愿取得房屋所有權,通過將房屋出售或者拍賣等方式,將賣得的價款按照產權份額進行分配。(以上回答發布于2015-12-2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你好其實專業從事房產測繪工作的
房屋產權的分割測繪也是我們平時工作的一部分。
對于一些自建房產來說,一般在建設的時候面積是按照整棟的總建筑面積辦理的。而在后期由于出售或者分割財產等目的,會將房產做產權分割測繪。
產權分割的前提條件
私人宅基地當中的房屋不可分割。只能按照共有產權辦理產權。除非將宅基地分割位幾個獨立的院落。
對于私人建筑或者商業房產的分割,需要在分割線上有實體隔墻,沒有隔墻的需要在現場這是明顯的分割線,并簽訂無墻界分割協議。
對于現場已經分割為若干間的房產分割產權只需要制定每一間的產權歸屬,也可以個人辦理若干個產權證。
所以,只要具備以上條件的產權分割是可以完成的。
產權分割是指二人以上共有房產或夫妻離婚、兄弟、婉妹分家所發生的產權劈分。
產權分割后,要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才能取得合法產權。分割共有物,共有人之間能夠協商的,按照協商的分割方式進行。所謂協商,必須經共有人一致同意。這與處分共有財產和對共有財產作重大修繕不同。分割協議不僅在共有人之間發生效力,而且一共有人將其分得部分讓與第三人,該協議對第三人也有約束力。可以協議分割住房產權,如競價,或賣掉住房分錢等,達不成協議,可以到法院提出訴訟。
如:《婚姻法》司法解釋二規定:
第二十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第二十一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