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逆行撞上電瓶車_自行車逆行撞上了電瓶車,如何定責?
特邀律師
假如你開的汽車
你正常行駛,電瓶車逆向行駛
肯定是電瓶車負完全責任。
但是電瓶車相對于你汽車來說是弱勢
所以可能你還是要破費一點點
雖然責任不在你。
可以通過車輛第三方險來解決。
關鍵是如果電瓶車的人纏著你的話就很麻煩。
從現有的法律來說,除非你車子是靜止的,否則,都要破費那么一下。
還是請交警來解決好一些。
謝邀。沒什么好說的。自行車沒任何責任,因為他既沒有違反交規,也沒有任何蓄意撞擊行為。自作死的是電動車,逆行其實就已經可以定全責了。可憐的是自行車,自己好好騎著車莫名被懟一下。汽車責任的話,估計最終結果會是和電動車五五開。然而若是確實像前面謝醫生所說一樣有逃逸行為的話也許責任比例會更大一些。但應該不會全責。下面是自己的一些感受:平時騎車/跑步的時候我就會看著非機動車道上任意逆向的車輛(電動車、自行車、摩托車等等)想“自作孽不可活”之類的話。騎車越久,就越傾向于要求自己遵守交通規則,各種時候,不僅僅坐在座包上的時候。我也在騎車時出過些意外,雖然除去年在西寧的一次因為不長眼的司機出車庫不看路將我撞倒在地外,都是因為自己疏忽大意,并且都只是皮外傷或者牙齒折斷之類的小傷。然而這些能讓我明白在各種意外面前,人是何等脆弱,也就更能讓我懂得遵守各項規則以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所以說平時我對他人不遵守交規的行為其實是十分不滿的,有機會(和車友騎車、平時外出)時也會盡量提醒他人。關鍵是很多時候這竟然并沒有什么卵用?不好好走路不好好騎車不好好開車的繼續我行我素。這種時候我還能說些什么好?沒什么好說的。雖然說我一向對他人因為自己對應當遵守的規則不遵守而發生意外感到十分的抱歉,然而我還是認為:自己作的死,自己承擔。只有經歷了失去才能懂得珍惜。如果還有機會珍惜的話。
如嚴格按交通法規來定責,自行車全責,因為自行車不按規定道路行駛(逆行),影響到正常車輛行駛,從而引發禍。考慮到對弱勢群體的保護,在責任劃分上,會偏向弱勢一方,即自行車負主要責任,機動車負次要責任,也就是讓機動車駕駛人略微賠償些給自行車。
逆行全責,如果對方的電動車夠的上機動車標準的話就是單車9成電動車1成 事故責任劃分是: A嚴重違法B無違法:A全責 A嚴重(輕微)違法B嚴重(輕微)違法:一半一半 A嚴重違法B輕微違法:A7 B3 雙方都無違法:意外事故 另: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發生事故時機動車一方多承擔一成責任,最高不超過100%
自行車作為弱勢一方,應不承擔責任,電動車不主動避讓,沒有觀察道路清楚情況,為預留剎車距離應該承擔事故責任, 自行車駕駛員應該立即報案,要求對電動車重量,速度做檢測,如果重量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的電動自行車,應該為輕便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劃入機動車范疇。如果電動車駕駛員沒有經過考駕照,上牌,購買保險,可以追究其法律責任,無證駕駛,非法改裝電動車等,承擔相應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