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后能上訴幾次_刑事案件可以上訴幾次?
特邀律師
二審法院進行全面審理,所以,二審法院的判決,也是以事實與法律為依據,不限于上訴人的請求范圍。二審判決的形式,包括了維持判決,改判,發回重審。所以,二審法院審理之后 既可能維持一審判決,駁回上訴。 也可能部分維持,部分撤銷,然后改判。 也可能全部撤銷,直接改判。 也可能全部撤銷,發回重審。 甚至有可能全部撤銷,直接裁定駁回起訴。
一般最多可以上訴一次。
我國法院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如果二審法院作出判決即為終審判決。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擴展資料
兩審終審制有四種例外:
1、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審案件為一審終審。
2、判處死刑的案件,必須依法經過死刑復核程序核準后,判處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執行。
3、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規定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的案件,必須經過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判決、裁定才能生效并交付執行。
4、民訴中的小額訴訟程序。
一審不服的,可以上訴至二審,由于我國是二審終審制,所以如果此時還是有異議的話,只能申訴,申請再審,但此時二審的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并且不會因你的申訴而中止執行二審判決。 具體要求如下:對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情形,或者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另外,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
法院判決后是可以上訴的。在一審判決后,不服判決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