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后能上訴幾次_刑事案件可以上訴幾次?
特邀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審判決后,如不服一審判決可上訴,原則上二審是終審判決,上訴也就一次,但如果根據程序,只要恢復一審程序了,你就有上訴權,一審判決不服就可以上訴,但因你的情況說的不清楚,建議你及時補充案件詳細情況,再為你進行有針對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解答有誤。祝維權成功。
一般最多可以上訴一次。
我國法院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如果二審法院作出判決即為終審判決。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擴展資料
兩審終審制有四種例外:
1、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審案件為一審終審。
2、判處死刑的案件,必須依法經過死刑復核程序核準后,判處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執行。
3、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規定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的案件,必須經過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判決、裁定才能生效并交付執行。
4、民訴中的小額訴訟程序。
上訴后,二審法院并不一定是要經正式開庭才會判決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的民事案件,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直接進行判決。如果合議庭認為原審判決可能錯誤的,則會決定正式通知進行開庭審理,但對于具體的開庭次數,在法律上并無明確的規定,要則合議庭根據具體庭審情況來確定,但在正常情況,二審法院一般在開一次庭后就會進行判決。《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在本院進行,也可以到案件發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
一審不服的,可以上訴至二審,由于我國是二審終審制,所以如果此時還是有異議的話,只能申訴,申請再審,但此時二審的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并且不會因你的申訴而中止執行二審判決。 具體要求如下:對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情形,或者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另外,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
二審法院進行全面審理,所以,二審法院的判決,也是以事實與法律為依據,不限于上訴人的請求范圍。二審判決的形式,包括了維持判決,改判,發回重審。所以,二審法院審理之后 既可能維持一審判決,駁回上訴。 也可能部分維持,部分撤銷,然后改判。 也可能全部撤銷,直接改判。 也可能全部撤銷,發回重審。 甚至有可能全部撤銷,直接裁定駁回起訴。
上訴,是指當事人不服地方各級法院依據第一審程序作出的尚未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依法請求上一級人民法院予以審理,以求撤銷或變更該判決、裁定,保護其合法民事權益的訴訟行為。
二、上訴的條件上訴的形式要件指當事人上訴應具備法定的程序的條件,具體包括下列三方面:第一,合格的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離婚訴訟中即為原審的原被告第二,必須在法定的期限內提起上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判決提起上訴的期限為15日,對裁定提起上訴的期限為10日。這表明,當事人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否則就喪失了上訴權。上訴期間以當事人收到判決書、裁定書的次日起計算。三,應當交上訴狀。當事人行使上訴權提起上訴,目的在于請求第二審人民法院通過審判活動撤銷或者變更一審法院的裁決,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于這一重要的、訴訟活動,當事人必須認真對待。因此,不能僅僅口頭表示,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向原審人民法院或第二審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以表示上訴的嚴肅性。中國法律是二審終審制。
也就是說,只要不是法院發回重審,你就只有一次上訴機會。
海外網6月23日電據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2017年6月23日9時00分在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第22審判庭公開宣判上訴人于歡故意傷害一案二審結果。在判決書中,法院裁定于歡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這個結果應該比起一審有了明顯的改變,小編認為法律的公正嚴明得到了體現。
那么類似于二審這樣的判決有意愿再上訴,這個可以嗎?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我國實行二審終審制,每起案件經過兩級法院審理的,即告結束,第二審法院的判決、裁定為終審的判決裁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不得再提起上訴。
當然,如果當事人對二審的判決、裁定不服,可以向作出生效判決的法院或者上級法院申訴或者申請再審,也可以向相應的同級檢察院申訴。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九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這個估計就是要最高級人民法院來受理,一般情況下二審就是最終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