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責任期限和保險期限_保險理賠有期限嗎?
特邀律師
保險公司理賠有期限。國家規定,當保險人收到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后,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就是說保險單所提供的保障期限是終身,到被保險人死亡為止。 終身含義:一生、一輩子(多就切身的事說) 保險期限也稱“保險期間”,指保險合同的有效期限,即保險合同雙方當事履行權利和義務的起訖時間。 由于保險期限一方面是計算保險費的依據之一,另一方面又是保險人和被保險人雙方履行權利和義務的責任期限,所以,它是保險合同的主要內容之一。 對于具體的起訖時間,各國法律規定不同。中國目前的保險條款通常規定保險期限為約定起保日的零時開始到約定期滿日24小時止。 值得一提的是,保險期限與一般合同中所規定的當事人雙方履行義務的期限不同,保險人實際履行賠付義務可能不在保險期限內。 所以保險期限終身就是保險期限為被保險人一輩子,到死亡為止。
二者的關系如下:只有發生在保險期限內的保險事故才能享受責任期限待遇。
1.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患病,在保險期限內治愈出院,則無所謂責任期限;
2.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患病且在保險期限內沒治愈,則從患病之日起的不超過責任期限內所花費的醫療費用由保險公司提供補償。具體情況根據條款約定,詳情可咨詢保險公司。
你好,是有區別的
保險期限是合同約定的時間,比如短期意外險是一年,保險期限便是一年,比如有的購買返還意外險二十年,那么保險期限便是二十年
意外險的責任期限,是合同約定的出險后約定的時間天數,比如大多的設置為180天,那么出險后的180天內的治療或是傷殘認定都是這180天內的,保魚君在《納尼?!意外險要180天內身故才賠??》里面也有詳細介紹,不過這個180天是大多數的約定不是全部,有的意外險責任期限也是1年,也就是出險之后的一年內都會負責醫療費用等
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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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期限:只有在保險期限時間范圍內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才負責賠償,在這個題里面,是決定保險公司是否予以賠償的前提條件。 責任期限:在這個題里面,這個責任期限實際是保險公司在確定要賠償的條件下,決定應該賠償多少的問題。比如醫療費用賠償,從出險后1至180日內產生的醫療費用,保險公司應予以賠償,超過180日后產生的醫療費用不再予以賠償。這個題是殘疾賠償的保險責任,應該以出險后第180日的殘疾等級,決定賠償比例。 不過我個人總感覺這個題出得有些問題哈,可以肯定不是保險行業的人提出來的。(只有殘疾等級達到幾級,然后對應殘疾等級決定賠付比例,還沒有聽說過殘疾程度達到百分之幾的,人又不是機器設備)不過將錯就錯嘛,選擇B。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三條規定:“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約定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四條規定:“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人按照約定的時間開始承擔保險責任。
”即保險責任開始的時間為合同成立時或由雙方在保險合同中約定。
在保險實務中,保險責任的開始時間可能與保險期間一致,也可能不一致。
如壽險合同中大多規定有觀察期,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的時間是自觀察期結束后。
保險期限是從保險合同簽訂日開始到保險合同約定日為止。
責任期限就是有些保險責任內發生的后果需要一定時間后才可以確定。就是說只要是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事件發生在保險期限內,遭受意外之日起一定的時期內接責任期限內(一般為90天,180天或1年)走出死亡或殘疾的后果,保險公司就要承擔保險責任,即使死亡或確定殘疾時保險期限已經結束,只要為超過責任期限,保險公司就要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