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時與樣板間不一樣_精裝修的房子交房時和樣板間不一樣?
特邀律師
說句實話,開發商的樣板間在裝修布置家具家電時,都是經過專業設計的,該規避的一些缺點都已經被規避了,所以買房子看樣板間時,一般都會很滿意,實際交房時,房子里面的硬裝和樣板間其實沒多大區別,但是布置自己家房子時又很難布置成那種感覺,不過話說回來,能在城市里買個屬于自己的房子已實屬不易,更何況房子也升值了,想開點,跟開發商是扯不清楚的
一般來說大致都不是一模一樣的它畢竟是樣板,其次樣板的燈飾和地板還有很多配套設施,與自己的房會有明顯的不同。即使是一樣的在材質上也會有很大的區別。建議選購時留意細小問題
可以搜集證據,證明他銷售的窗戶尺寸是不是這標準,像下面網友說的,很多開發商都是預銷售,面積都不準都是按圖紙預售的,窗戶就更不會準確了,宣傳圖冊上都會寫上以實物為準,如果你能抓住他的證據,起訴法律會贏的,但是最后真的很不值得。
現今社會買房置業,開發商一般會向購房者展示樣板房。樣板房美侖美煥的裝潢設計,完全滿足購房者對家的最美好憧憬,加大了購房決心。但如實際交付房屋與樣板間不一致,開發商或要承擔違約責任。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合同條款明確約定:雙方確認合同簽訂前任何書面或口頭的說明、介紹和承諾,以及相關宣傳資料(如樓書、廣告、沙盤模型等等)均不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凡未在合同中約定的,對雙方均不具有約束力。
開發商建設的樣板房及樣板區僅就房屋裝修風格和裝修效果提供參考,有關樣板房的面積、朝向、位置、布局、周邊環境等并非交付標準,交房標準按照合同及補充條款相關約定執行。
基于多種原因,開發商在銷售期間供客戶參觀體驗的示范區及樣板間,與竣工后實際交付給業主的物業在諸如公共大堂、戶外庭院、停車位、門窗等方面會存在些許設計與施工方面的差異,小業主對上述情況表示充分了解并認可。
合同表明“以實際交付情況為準”,而實際房間尺寸縮小(面寬尺寸不一致)遠小于樣板間(一般是1:1的比例建造樣板間),實際戶型在同小區內都一樣,則證明樣板間戶型在實際中不存在。這就有可能形成欺騙。
最后,收集好證據,聯名與你同款戶型業主,可起訴、投訴或與開發商談判,自行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一般開發商都會以物業費的方式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