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酒店轉讓需要辦理哪些手續_接手轉讓的賓館證件需要變更嗎?
特邀律師
你好,建議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咨詢。
涉外酒店,是要有旅游局申請辦理的,凡是申請辦理下來的酒店都需要具備接待外國人的硬件設施,(如開通國際長途,國際電視頻道,中英文菜單、中英文標示牌等。)和軟件設施。(人員需懂英文,具有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具備接待外國人的能力)。
不可以用原來的,需要重新辦理一個消防開業檢查合格證。繼續用原來的消防許可證屬于違法行為。 《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 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地方性消防法規、規章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三條規定: 公共娛樂場所應當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中確定一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在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條和第十六條規定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負責檢查和落實本單位防火措施、滅火預案的制定和演練以及建筑消防設施、消防通道、電源和火源管理等。 公共娛樂場所的房產所有者在與其他單位、個人發生租賃、承包等關系后,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由經營者負責。
涉外酒店辦理資質:
1、房屋建筑質量符合國家商業用戶質量標準;
2、以每只床位實際使用面積4平方米以上,總床位30只以上;
3、旅館業的住宿登記、計算機信息管理、會客登記、旅館貴重物品寄存保管等安全管理制度;
4、達到環保要求:樓上沒有居民居住,且距離周邊居民住宅20米;
5、凡是申請辦理下來的酒店都需要具備接待外國人的硬件設施,(如開通國際長途,國際電視頻道,中英文菜單、中英文標示牌等。)和軟件設施。(人員需懂英文,具有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具備接待外國人的能力)。開酒店所需手續:1、帶好身份證到所在地工商分局辦理名稱預核準登記;2、到公安局(區)辦理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旅館業;3、到衛生局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4、憑旅館名稱核準通知書到消防支隊辦理消防許可證;5、持以上手續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房子租賃合同簽訂后,你有了法定經營地址,去工商申請名稱,去辦特種經營許可證,工商注冊登記,稅務登記。擴展資料:涉外酒店指經有關部門批準,允許接待外國人、華僑、港澳同胞和臺灣同胞的酒店。不是每一家酒店都能接待外賓,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核取得相應的資格才能成為涉外酒店。沒有取得資格私自接待外賓,酒店會被相關部門罰款。我國對酒店接待外國人、華僑、港澳同胞和臺灣同胞有嚴格的規定:出涉外賓館、酒店嚴格需嚴格按照《賓館旅店外國人住宿登記標準》規范,認真對待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工作,嚴格審核境外人員所持證件,如實登記外賓住宿信息,做到“一客一登”。
轉讓賓館需要的手續:
1.在不變更賓館名稱的情況下,向消防部門備案消防負責人變更;或者重新向工商所申請預核賓館名稱,憑預核賓館名稱向消防部門申請《消防合格證》。
2.向公安部門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經營者變更登記;
3.向衛生行政部門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經營者變更登記;
4.向原發照的工商所辦理原(舊的)《個體營業執照》注銷登記;
5.執新辦的《消防合格證》、《特種行業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及經營者相片、經營者身份證及復印件、經營場所證明(房產證復印件、房屋租賃合同),向轄區工商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此外,營業執照辦下來后,接著辦理《稅務登記證》并領取發票、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刻制印章等。擴展資料賓館的管理制度有以下:1.認真落實旅客財物保管制度,做到分工負責,責任到人。2.總臺服務員、保安員、樓層服務員必須熱情地向旅客宣傳貴重物品及現金交賓館代保管的重要性。3.旅客財物保管,必須嚴格辦理登記手續,做到三登記一簽名。4.貴重物品及現金與一般行李做到分別保管。5.旅客財物寄存時,要善于在寄存物品中發現可疑人員及其它違禁物品,發現問題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6.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防止責任不明造成損失。
7.對違法財物保管制失責者,按情節輕重處理,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8.嚴禁旅客和無關人員進入財物保管室。
9.經常檢查財物保管安全設施情況。
10.對旅客遺留的物品,應當妥為保管,設法歸還原主或揭示招領;經招領三個月后無人認領的,要登記造冊,送當地公安機關以拾遺物品處理。對違禁物品和可疑物品,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