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頂樓漏水造成的損失誰負責_樓頂漏水造成損失誰負責?
特邀律師
如果是新房子開發商會處理,如果過了五年的房子肯定是物業,如果是老小區,有大修基金
根據建設部、財政部頒發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第3條第一款規定,住宅的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樓板、屋頂、梁、柱、內外承重墻體和基礎等)、戶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因此,樓頂是共用部位。
樓頂屋面漏水維修需要分兩種情況: 1、在房屋質保期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80號令《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規定:屋面防水工程質保期限為五年,發生滲漏,應該由開發商通知房屋施工單位進行維修。 2、超出質保期 樓房的頂面屋面工程屬全體住房。
當然還要看是不是有人為破壞,哈哈
這種情況,屬于頂樓負責,需要防水費用也全部有頂樓住戶承擔!頂樓已經滲漏到樓下,樓下住戶也不用著急,因為頂樓那家滲漏情況會比咱們更嚴重,頂樓住戶會比咱們樓下更著急!可以提醒樓上住戶說水已經滲漏到咱們樓下了,但不要傷了和氣,遠親還不如緊鄰呢[靈光一閃]我是哈爾濱鑫綠洲防水,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頂樓漏水,頂樓自己負責?沒有這個說法!業主朋友們千萬不要想當然的認為就要自己掏腰包,造成經濟、精力的損失。
類似這樣的事情還有房屋開裂、除衛生間、陽臺外樓板開裂漏水,導致拌水泥砂漿都漏到樓下,這些問題都不需要自己修理。在裝修之前,發現衛生間、陽臺滲漏,也是由開放商負責。墻面粉刷層開裂、空鼓,也要提早讓開發商維修。水路、電路有問題,很多人想著反正自己要重做水電就沒有機會,實際上,開放商應該提供完好的電路。這些問題叫開放商維修,自己要省好多事。
實際上,我國的《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規定:屋面防水工程質保期限為五年,發生滲漏,應該由開發商通知房屋施工單位進行維修。再者,屋面屬于業主共有,即使超過保修期,也應該由同一幢樓的業主共同出資維修。具體是業主出資還是動用維修基金,需要業委會與物業溝通協調。
只有一種情況,需要業主自己維修。頂樓業主擅自改變屋面屬性,例如將屋面改為露臺;或者人為損壞屋面。購買頂樓一定要注意,有時,露臺并不是頂樓業主的產權,需了解清楚。
倒數第二樓的情況是這樣的,外墻滲水、衛生間、陽臺滲水也不需要自己維修。而裝修完成已經入住幾年后,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房屋所有者有修繕房屋的義務,對他人財物造成損失的,需要由房屋所有者負責。
綜上所述,驗房非常有必要。提早發現問題提早處理,時間長了對自己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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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房子頂層漏水的原因有多種,有的施工單位施工工藝問題,還有就是材料問題,其次就是質保期到期后,但是房子漏水是、滲水都會影響居住,關于房子頂層漏水誰誰負責維修,要分幾種情況來看:
第一:保質期內
我們的房子都有一定時間的質保期,如果防水在質保期之內,這就需要業主直接找開發商維修,因為房子的防水質保期是五年,開發商與施工單位都有這樣的合同約束,這些責任都是施工單位直接安排人員過來處理和維修。
第二種:保質期后
開發商與施工單位的之間的質量保質期過后,就需要物業到屋頂檢查和分析,是因為什么原因導致漏水,最后物業會安排人員處理,我們購房的房子都是交了房屋維修基金,這樣是物業工作職責之一。
第三:其它因素
其它因素包括:人為破壞、部分業主堆放重型物件而破壞防水,這些情況就需要相關責任人處理,一般這種情況很難拿出有力證據,如果是有證據,當然就是當事人出錢維修。
關于房子滲水、漏水等質量問題,還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分析,屬于誰的責任,誰就維修,讓其它用戶出錢維修肯定是不合理。有時間可以到當地住建部門去了解,也是有權威性的。
最后說一下我們在購買房屋的時候,不要貪圖當時的房價便宜而去后買不好的樓層,如|:頂層、腰線層、底層、設備層、槽鋼層等這些樓層還是有一定的弊端,對后期房子居住的隱患還是很難避免。因此購買房子多花一點錢購買比較好的樓層還是不錯。減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房頂漏水:
要是你自己蓋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