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頂樓漏水誰負責維修_樓頂漏水,讓頂樓住戶出錢維修,合理嗎?
特邀律師
屋頂漏水維修
屋頂在竣工驗收5年內,漏水是由開發商負責維修,這是行業規定的防水質保期。如果是5年以后,正常的商品房都會有維修基金,也就是購買房屋時交到房管局的大修基金,可以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向房管局維修基金管理中心申請費用,進行屋頂的維修。具體施工可以由物業公司進行組織施工,需要將相關費用發票交到房管局,進行備案,決算。
如果沒有大修基金或者基金已經使用完。這時候需要維修屋頂的話,需要大家繳納一定的費用,然后組織施工維修。因為屋頂是樓棟全體業主共有的(不是頂樓專屬,不要放太陽能熱水器是共有的,修屋頂就說是頂樓業主的事),所以大家都要出費用,一般是均攤。可以由物業組織實施,也可以有業主委員會組織,也可以業主自行組織。但是施工人員材料要正規,相關費用要合理。
當然屋頂局部漏水,小問題,物業可以進行維修,費用可以后期在找業主均攤收取,如果沒多少錢,物業可以選擇自行負擔,也可以選擇積少成多后期和業主進行核算費用。一般物業的做法是小修小補物業承擔,大修或者重新做屋頂防水,費用業主承擔。
因為屋頂是業主共有,物業有管理維護的責任,也有維修的責任,但是費用還是業主出,不管是物業費也好,大修基金也好,錢都是業主的。物業只是一個服務管理的公司,它是個盈利性的企業,不是做慈善的。物業費主要承擔的是雇傭相關的維護人員,管理人員,安保措施,清理衛生人員。一般物業不會雇傭專門的屋頂維修人員。另外物業為了討好業主,收取物業費,也會出一些維修費用,具體看物業了,原則上是沒有義務出這個錢的。
謝邀!房子頂層漏水的原因有多種,有的施工單位施工工藝問題,還有就是材料問題,其次就是質保期到期后,但是房子漏水是、滲水都會影響居住,關于房子頂層漏水誰誰負責維修,要分幾種情況來看:
第一:保質期內
我們的房子都有一定時間的質保期,如果防水在質保期之內,這就需要業主直接找開發商維修,因為房子的防水質保期是五年,開發商與施工單位都有這樣的合同約束,這些責任都是施工單位直接安排人員過來處理和維修。
第二種:保質期后
開發商與施工單位的之間的質量保質期過后,就需要物業到屋頂檢查和分析,是因為什么原因導致漏水,最后物業會安排人員處理,我們購房的房子都是交了房屋維修基金,這樣是物業工作職責之一。
第三:其它因素
其它因素包括:人為破壞、部分業主堆放重型物件而破壞防水,這些情況就需要相關責任人處理,一般這種情況很難拿出有力證據,如果是有證據,當然就是當事人出錢維修。
關于房子滲水、漏水等質量問題,還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分析,屬于誰的責任,誰就維修,讓其它用戶出錢維修肯定是不合理。有時間可以到當地住建部門去了解,也是有權威性的。
最后說一下我們在購買房屋的時候,不要貪圖當時的房價便宜而去后買不好的樓層,如|:頂層、腰線層、底層、設備層、槽鋼層等這些樓層還是有一定的弊端,對后期房子居住的隱患還是很難避免。因此購買房子多花一點錢購買比較好的樓層還是不錯。減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頂樓漏水,頂樓自己負責?沒有這個說法!業主朋友們千萬不要想當然的認為就要自己掏腰包,造成經濟、精力的損失。
類似這樣的事情還有房屋開裂、除衛生間、陽臺外樓板開裂漏水,導致拌水泥砂漿都漏到樓下,這些問題都不需要自己修理。在裝修之前,發現衛生間、陽臺滲漏,也是由開放商負責。墻面粉刷層開裂、空鼓,也要提早讓開發商維修。水路、電路有問題,很多人想著反正自己要重做水電就沒有機會,實際上,開放商應該提供完好的電路。這些問題叫開放商維修,自己要省好多事。
實際上,我國的《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規定:屋面防水工程質保期限為五年,發生滲漏,應該由開發商通知房屋施工單位進行維修。再者,屋面屬于業主共有,即使超過保修期,也應該由同一幢樓的業主共同出資維修。具體是業主出資還是動用維修基金,需要業委會與物業溝通協調。
只有一種情況,需要業主自己維修。頂樓業主擅自改變屋面屬性,例如將屋面改為露臺;或者人為損壞屋面。購買頂樓一定要注意,有時,露臺并不是頂樓業主的產權,需了解清楚。
倒數第二樓的情況是這樣的,外墻滲水、衛生間、陽臺滲水也不需要自己維修。而裝修完成已經入住幾年后,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房屋所有者有修繕房屋的義務,對他人財物造成損失的,需要由房屋所有者負責。
綜上所述,驗房非常有必要。提早發現問題提早處理,時間長了對自己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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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頂漏雨,一般來說,應該是單元的住戶共同負責。根據《物權法》規定,房屋屋頂屬于公共部位,單元住戶聯名可以向政府住建部門提出申請使用房屋維修資金,有物業管理公司的,可以通過它去申請,并由它負責實施維修。沒有物業管理公司的,由單元住戶協商決定維修人。如果屋頂漏雨的原因是頂樓住戶人為使用不當引起的,則應由頂樓住戶自行負責維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