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之后撫養費怎么規定_離婚了孩子的撫養費怎么算?
特邀律師
謝謝邀請;樓主提這個問題,是在考小學生吧,誰生的誰養,當然是天經地義不容推辭的責任。別說法律了,這是自古永恒不變的錢定。如果連這也鬧不清,真得懷疑人生了。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的雙方有共同擔負起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義務,有保障孩子接受教育和身體健康的責任。這個義務必須履行到孩子年滿18周歲成年,才算終止責任。
夫妻感情破裂,導致離婚,無論是協議到民政局辦理離婚,還是走司法的路子依據法律解除婚姻,雖然我國在婚姻的制度上實行是以結婚自愿,離婚自由為原則的,只要沒有落實好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問題,依據法律就不允許解除婚姻。
怎么支付孩子的撫養,由于我國區域間的經濟發展不平衡,有發達地區和不發達地區,導致區域間的經濟消費總體不平衡,所以法律沒有作出具體金額的規定。支付未成年孩子撫養費方法,可以用共同財產的分割來抵扣,也可以按月支付,或者是一次性兌現孩子的撫養費。
如果說用個人的財產來抵扣對孩子的撫養費用,就要對個人財產進行評估,財產足夠撫養孩子到年滿18歲周歲成年,就算一次性交夠了孩子的撫養費。要是財產不夠,不足部分補上就行。
一次性兌現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用,按當地人民法院管轄區域內,城鎮或者是農村人均在上一年度的消費金額來計算。從離婚之日起,孩子的實際歲數到年滿18周歲相差多少年月,乘以上一年度人均消費100%,得出的數額就是一次性兌現孩子的撫養費用,其中就包括了孩子的教育和健康費用啦!
按月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用,一般以個人總收入的20%到25%來支付。孩子接受教育和健康的費用,各出50%。
我奉勸天下所有做父母的,你們再離婚,孩子都是你們雙方的,養孩子千萬不能互相推諉,斤斤計較。否則,就喪失了人格,是會遭萬人戳脊梁骨的。
新婚姻法離婚后孩子撫養費支付金額規定是: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1、撫養費的數額經法院判決之后,以后可以要求做適當的增加。
《婚姻法》第37條第二款規定,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實踐中,當子女有正當理由請求父母增加撫養費時,比如因為患病、上學,實際需要超過原定數額的,法院會在綜合考慮各方因素的基礎上,對撫養費的數額進行適當的增加。
2、撫養費是一項綜合性費用,既包括子女的日常生活費,也包括教育和醫療等費用。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司法解釋,撫養費是一項綜合性的費用,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而部分當事人在要求支付撫養費的同時,還往往要求對方另外支付醫療費、教育費等其他費用。在實踐中,法院一般會考慮父母雙方經濟能力、子女實際需要以及當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確定撫養費數額,而駁回其他訴訟請求。
3、子女上大學了,父母并非必須支付學費和生活費。
父母承擔撫養義務的對象是未成年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根據婚姻法的相關司法解釋,“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實踐中,部分年滿18周歲的成年子女起訴父母要求支付諸如大學學費或生活費等費用,針對這部分費用,家長并非必須支付;不過在家長有能力并愿意繼續支付的情況下,法院會尊重當事人,并從親情維系、子女成長成才的角度對雙方進行調解,盡力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調解協議。
4、子女日常所有的花銷,父母并非必須全部承擔。
部分當事人錯誤地認為,子女日常的所有開支,被告一方都有支付的義務,包括超過子女基本生活需求的明顯不合理的開支,如私立學校的高價學費、高價補習班、購買奢侈品等費用。對于此類非基本生活、健康、教育必需的費用,法院會在審查其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基礎上,綜合考慮被告的支付能力和意愿之后進行處理。
5、無論一方是否允許探望子女,另一方都必須依法支付撫養費。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實踐中,部分夫妻積怨較深,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會有的“不讓探望子女”,或向對方提出一定的探視條件;另一方則以“不支付撫養費”相對抗,導致雙方關系更加緊張和惡化,并對子女的身心造成進一步的傷害。支付撫養費和探視子女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即使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父或母,阻撓對方探視子女,也不能成為拒絕支付撫養費的合法的抗辯理由。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可以另行起訴,要求依法對子進行探望。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的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我國法律上的撫養費,是指當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一、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撫養費數額的計算方式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①子女的實際需要; ②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①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里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缮暾埛ㄔ赫{查令來調查。 ?、跓o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 ∫话銋⒄铡兜缆方煌ㄊ鹿寿r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塾刑厥馇闆r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撫養費包括哪些項目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性谛=邮芨咧屑耙韵聦W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為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于撫養費。 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狃B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游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优蟛〖敖^癥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為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需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于撫養費之列,父母只有道義上承擔該費用的責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擔該費用的義務。四、撫養費變更的情形 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撫養費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時提出的,除了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還可能因為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反之,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減免給付撫養費。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于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么可請求減少給付。五、夫妻離婚子女撫養費標準是多少 在司法實踐中,子女撫養費一般應當至少包括教育費、生活費和醫療費等,但是,沒有實際撫養子女一方應當按照什么標準來支付這些費用呢?我國法律對此又是如何規定的? 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 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优膿狃B費標準具體數額如何確定? 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延伸補充: 撫養費的支付方式 在撫養費的數目確定后,涉及到一個如何履行的問題?在司法實踐中,往往采用以下兩種方式: 一、一次性給付 對于這種給付的方式,雖然有人認為應謹慎使用,但目前因人們經濟收入有顯著的增加,工作調動甚為頻繁,也考慮到法院的執行效率;在法院判決離婚涉及子女撫養費的,往往大多都采用這種方式。而且這種方式被大部分當事人所接受?! 《?、定期給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給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給付,以物折抵往往適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淮涡越o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歲為底線,即具體數目是按月或年的撫養費的數額乘以將子女撫養至十八周歲為止,計算總數一次性給付完畢。子女撫養費發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變動性,在父母的經濟狀況撫養能力及社會實際生活水平發生變化時,可以提起要求增加、減少或免除撫養費;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事由包括: 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維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學等,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绻鲜隼碛砂l生以后,不撫養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費用,由撫養一方承擔,顯然不太公平。當然,無論生活費、教育費都應從實際出發,對于涉及數目較大的,必須由雙方協商確定,否則將由決定的一方個人承擔?,F在較為突出的是擇校費。如農村孩子送到貴族學校學習。一次性要交五萬、十萬元,都應由雙方協商費用如何承擔。 至于減少與免除子女撫育費,主要是針對供養人的給付能力降低和經濟收入減少;或子女雖未滿18周歲但已有勞動收入,能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維持自己的生活所需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實踐中,按月支付較多,所以撫養費的變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絕大多數。從上面內容可知,未實際撫養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會直接影響到子女撫養費的計算標準。來源:法培中心
如果離婚的話給孩子多少撫養費,我國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釋均沒有這方面的具體規定。
90年代初,最高人民法院曾發了個指導意見: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應按本人總收入的20%---30%范圍內負擔費用,那時個人收入都比較均衡,不像現在,有的人月收入達10多萬元,很顯然,按比例負擔生活費也是有問題的。
2001年4月,我國對1980年發布的婚姻法進行了修正,最高人民法院相繼又發布了3份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均未涉及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孩子一方,應該給孩子多少撫養費的問題,只籠統的歸納:不直接撫養孩子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一部或全部。因而導致各地法院判決負擔孩子生活費這一塊高低不一,有的法院根據當地人均上年度消費水平的一半判決,有的法院以對方實際收入情況,參照最高院90年代初發布的指導意見按比例判決。同一法院判決的撫養費數額、比例也不盡相同,法官一般根據雙方當事人的具體情況,自由裁量,在保護婦女兒童利益的前提下作出判決。
如果離婚的話,到底應該給孩子多少生活費,我認為雙方應站在保護孩子的角度,自行協議,數額多少全在自己掌控之中。另外,離婚判決書關于孩子撫養費這一塊,盡管判決或協議確定了數額,但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根據司法解釋,子女的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 、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離婚孩子生活費以離婚夫妻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為依據。也就是說,至少要滿足當地最低生活標準,比如說,北京城市低保標準為480元/月,北京市農村低保最低標準為300元/月,那么北京離婚孩子生活費的標準肯定要高于這個標準。
另外,我國《婚姻法》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參考以下三個方面:
①子女的實際需要;
②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這里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缮暾埛ㄔ赫{查令來調查。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3、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誰說沒有標準?這要根據當地的平均收入計算的!有相關的法律文書,如果不知道怎么給可以找當地的民政部門了解一下!
如果呢你條件有限,你就按照法律規定的給就好了!如果條件可以,能多給一點就給一點吧!你們大人的事和孩子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