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沒有發完工資_被公司開除,沒簽合同,拿不到工資怎么辦?
特邀律師
你好,你問的問題不規范,應該是公司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并且約定支付你經濟補償,不是支付賠償金(賠償金要比經濟補償高一倍的錢,你這個情況不符合賠償金的條件,只適合拿經濟補償)。可是現在已經過了兩個月了,公司都沒有給你發經濟補償,那么你申請勞動仲裁能否拿到錢關鍵看公司有沒有給你出具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
我可以斷言的是,如果你的公司在你離職的時候給你出具了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資料,上面有你的簽名,有公司的蓋章,并且內容里面明確約定了補償條款,那么你申請勞動仲裁一定可以拿到經濟補償的。
反之,如果你跟公司只是口頭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公司也是口頭答應你離職后支付你經濟補償,根本沒有給你出具任何證明資料,你也沒有其他證明的信息,那么我認為你即便申請勞動仲裁也不可能拿到那個錢的。很簡單,公司完全可以改口一口咬定是你自己主動離職的,你又拿不出證據證明公司與你協商解除合同的,仲裁沒有勝算,自然拿不到錢。
所以我說你申請勞動仲裁能不能拿到補償款,關鍵看公司有沒有給你出具合法有效的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資料(也即有沒有“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說句實話,從你的問題來看,我就知道你們公司肯定沒有給你開具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肯定是跟你口頭上講的,所以過了兩個月都不給你發補償金,所以這個錢你很可能拿不到了。我建議你從其他方面找找維權的方向,看能不能從公司那爭取一點,比如公司給你繳納了社保沒,加班有沒有支付加班費,如果存在這些問題,可以維權爭取點權益,其他的也就別想了。
總之你是虧了,所以這次就當撿個教訓,以后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公司開具書面證明,以防不測。
開除你,有書面的證據嗎?如果有,不僅可以要全部工資,還可以要違法開除的賠償金,一年按二個月算。。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你好,你這是兩個勞動糾紛問題。
一、沒有拿到工資怎么辦?
1、要確認與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的事實,當確認了勞動關系后,對于公司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可以跟公司進行協商,要求公司補發工資。
2、如果對于以上方式的協商不成,最好是帶好相關的材料到勞動局進行投訴,或者直接到公司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如果拖欠工資交額比較大的話,也可以直接委托律師進行起訴、仲裁等。通過訴訟或仲裁的方法,拿回應當拿回的工資還會被拖欠的工資。
二、未簽訂勞動合同怎么辦?
未簽訂勞動合同怎么賠償,我們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的,未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
如果勞動者所在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合同的,可以依法追究用工單位未簽勞動合同的責任。如果公司有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那么這里建議盡快與勞動者簽訂合同,降低用工違法的風險。
綜上,建議你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
這種情況不應當視為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有義務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拖欠工資可以選擇通過提起勞動仲裁維權。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先把辭職信或辭職申請書拿回來,等公司沒給你工資后,告對方拖欠工資,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及要求公司在規定時間開具離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