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法關于幫工的規定_勞務侵權責任如何規定的?
特邀律師
現實問題
祝某最近新買了套商品房,叫了董某等幾名裝修工來裝修,由于董某等人不是專業的裝修人員,在裝修的過程中將一根排水管弄裂,導致樓面漏水,淋壞了樓下人家的家具。樓下人家向祝某提出索賠,但祝某稱這個損害是因為董某等裝修工的不當操作造成的,應該由董某等人賠償,與自己無關,董某等人卻辯稱自己是替祝某干活,不應由他們承擔責任。那么,法律對此有什么相關規定嗎?
律師解答
依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目前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的情況越來越多,家庭雇用保姆、小時工、家庭教師等情況已非常普遍,對于在勞務期間發生的糾紛如何解決,需要法律給予明確的規定?!肚謾嘭熑畏ā穼Υ私o予了明確規定。
在這則案例中,祝某和董某等人之間屬于勞務關系,董某等人因操作不當導致樓下人家的損失,應由祝某來承擔責任。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五條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義務幫工人受害的具體法律規定,只有一條,那就是最高法院關于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第14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 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這種情況屬于侵權責任法上的幫工遭受損害!你舅舅屬于被幫工人,如果明確拒絕幫工,可以免除賠償責任,按照公平責任予以適當補償,但就你所述情況來看,沒有拒絕的情形。那么就得分析具體情況:因為存在第三方收割機主,所以要看損害的原因究竟是哪一方過錯:
1.如果因收割機主操作不慎導致,則由收割機主依照過失侵權予以賠償;但收割機主如果沒有過錯,或者沒有賠償能力(本案來看不存在無賠償能力),就由你舅舅予以適當補償;
2.如果僅因為你舅的過錯(比如明知幫工人存有一定的認知障礙,行動不便而仍舊安排甲在收割機旁收取玉米),那么就由你舅承擔賠償責任;
3.幫工人自己也有過錯,那么就適用過錯相抵,先確定責任承擔者,然后確定幫工人的過錯程度,兩者相抵來確定最后承擔責任的額度。根據你的介紹,你舅在往來運送,我所能想到的過錯情節在于分工安排有過失。更多的過錯在于幫工人和收割機主,但畢竟事故因幫工而起,所以即便不承擔侵權賠償責任,也要依據公平責任予以適當補償。倉促所寫,未盡之處在所難免!??!
那些說彭宇案的人,麻煩你去看看彭宇案的判決書再說。下面就幾個層面分析一下本案的法律問題:
題目中大學生是出于對方請求進行義務幫忙,法律上屬于義務幫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司法解釋第十三條規定:“ 為他人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在從事幫工活動中致人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幫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賠償權利人請求幫工人和被幫工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北景甘菓埱蟛艓兔Φ模淮嬖诒粠凸と司芙^問題,剩下的要是想讓他承擔責任,就要由貨物的物主舉證證明他故意(這個不可能)或者有重大過失(也非常難),否則他不應承擔責任。
受害者持票乘車,和高鐵方面構成了運輸合同關系,鐵路方面應該及時、安全地將她送達到目的地,現在在乘車過程中被行李架上的行李(不管誰的),鐵路方面構成違約,應該承擔違約責任。除非鐵路方面能夠證明自己有免責情節(也是很難)。
當然,這個案件也可以考慮《侵權責任法》關于擱置物脫落導致人身損害的規定,該法第八十五條 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边@里面就要確定管理人(貨主、鐵路?)還是所有人(貨主)承擔責任。根據這條的話,估計貨主和鐵路方面都應該承擔責任。題目中的大學生能不能算其他責任人,很難認定。所以,他擔責的可能性很小。
那么,到底誰該承擔責任呢?這就看傷者如何起訴的問題,也就是比較專業的。這個案件是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競合,如果受害者按照違約責任起訴,自己的舉證責任小,獲得賠償的幾率很高。但是,只陪實際損失,一般不賠精神撫慰金。如果按照侵權責任,可以起訴鐵路方面和那個學生,但是獲得學生賠償的機會很低,鐵路方面也可能承擔一部分責任而不是全部。
作為一個社會人,有能力幫助別人的時候,還是盡量幫忙吧!法律實際上已經很明確規定保護你的,包括義務幫工、見義勇為、緊急避險等規定。最后說一句,專業的問題,還是要找專業的人士解決。那些瞎噴的,只會跑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