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離職暫緩工資合法嗎_公司對離職人員暫緩發放工資合法嗎?
特邀律師
公司對離職人員暫緩發放工資不合理,但是只要發放工資,沒有拖欠就不能算是違法。當然要有一個時間期限,太長了,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是直接起訴。
任何拖欠工資的行為都是違法的,但是違法成本并不高,除非員工去告公司,否則沒有人會去查。即使員工去告公司,經過勞動仲裁調解,公司會把錢給你,但前提是你辦理了離職手續。
如果你還沒辦手續離開,公司會說你造成損失,兩邊說不清。勞動仲裁也會建議你先辦完辭職手續,公司再把工資發給你。
建議去勞動仲裁,解決不了就去法院。不過一般勞動者會權衡值不值得,耽誤時間,耗費精力,如果錢不多,很多人就放棄了。
離職為什么不交接工作呢?
我一直贊成那些高高興興地進入公司來,離職時也走的坦坦蕩蕩、瀟瀟灑灑的那些人,做事做人有始有終腳踏實地。
離職有時可能存在這樣那樣的誤解,但作為職場資深人士,我還是建議把我們的工作做完,完全按照法律法規、公司制度辦。這同時也是職業素養的體現,也是個人修養的權釋。
很多時間看人都是從這些小事去品味。人品如何,從離職的這一個小事上展現的淋漓盡致。
我公司在員工離職會有明確規定,必須交接工作,包括工作內容、辦公設備、還有些資料數據、工裝工牌等,如不交接按規定處罰,從工資中扣除罰款。如果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還會追究法律責任。
我是職業生涯規劃師陳秋艷,如果您在職業發展中有什么困惑歡迎關注交流。
一般情況下,員工當月的工資都是在次月發放,但是如果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了,那么公司的財務就應當在勞動合同解除的同時,一次性付清員工的所有工資。離職后,公司延遲發放工資,從理論上來說,公司已經違法了。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部依據《勞動法》制定了《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在1995年就已經生效了。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明確了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即至少每個月都支付一次。如果約定好是按周、按小時支付的,可以按周、按小時支付。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同時,《工資支付暫行規定》還規定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必須一次性結清勞動者的所有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維權途徑
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為工資支付的問題產生了糾紛,勞動者可以到勞動執法部門舉報,也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勞動爭議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只有對仲裁結果不服時,才可以起訴。也就是說,勞動仲裁是起訴的前置程序。
綜上所述,員工離職后,公司延遲發放工資已經違反了《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員工可以到勞動執法部門舉報。如果約定好是次月支付,那就再等一等也無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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