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產生的費用誰承擔_工傷保險由誰繳納?
特邀律師
企業承擔:依據條例規定,承擔勞動者工傷賠償費用是用人單位法定的義務,工傷保險基金只是通過互助性保險方式幫助企業分散經營風險,而不是企業工傷風險的替代形式。當工傷診療目錄中費用不足以治療傷害,范圍外的費用如果是治療所必需的合理的費用,應由用人單位承擔。判斷何為必需一個基本標準是“個體特殊實際需要”。工傷職工自己承擔:在治療過程中,工傷醫療機構已向工傷職工說明,在能用范圍內方法治療,但職工自愿選擇高標準的治療方案、自行選擇超出目錄范圍的治療方案所產生的費用且未經用人單位和基金同意的,由工傷職工承擔。定點醫療機構承擔:未經用人單位、工傷人員或其家屬簽字同意,定點醫療機構在治療工傷人員時,擅自使用超出國家和本市“工傷保險三個目錄”范圍的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承擔。
原則上,雖然從事訴訟有一定的專業性,但律師費屬于當事人指出的間接費用,并非案件必要的訴訟費用,因此一般并不支持以勞動者為原告的工傷案件原告律師費由被告用人單位承擔(由于沒有相關法律支持),但凡事并無絕對。
2008年11月1日,生效的《深圳經濟特區和諧勞動關系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五十八則首開勞動爭議案件律師費轉付之先河,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和訴訟案件,勞動者勝訴的,勞動者支付的律師代理費用可以由用人單位承擔,但最高不超過五千元。可惜的是該條例的適用范圍有限,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 優化司法資源配置的若干意見(法發〔2016〕21號)“第二十二條:引導當事人誠信理性訴訟。加大對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等非誠信訴訟行為的打擊力度,充分發揮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調節當事人訴訟行為的杠桿作用,促使當事人選擇適當方式解決糾紛。當事人存在濫用訴訟權利、拖延承擔訴訟義務等明顯不當行為,造成訴訟對方或第三人直接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無過錯方依法提出的賠償合理的律師費用等正當要求予以支持”。該條規定,針對用人單位經常采取拖延政策,將全部勞動仲裁、二審程序走完的情況,法院可以判決惡意的用人單位承擔律師費。
法律也是社會關系上層建筑的一部分,定爭止紛是法律必然要做的事情。實踐中,國家司法機關也將考慮到具體工傷案件的專業性和復雜性、真實性,對于惡意拖延程序的用人單位判決承擔律師費,以減少原告的維權成本。
工傷認定后費用一般由用人單位支付,如果有工傷保險的話,單位應該給員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比例根據工傷等級來劃分,最高1級工傷24個月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10級工傷,6個月工資。1——10級,每級減少2個月工資計算。剩下的由工傷保險公司支付,如果你沒上工傷保險的話,就全部由單位支付。
樓上說的,如果因員工自己違規操作導致的工傷,那么單位只承擔很少的一部分費用。
工傷保險,根據我們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都是有用人單位承擔,個人一分錢不用承擔。
而且我們的工傷費率,根據企業容易出現的情況,從0.2%到0.62%,青島市。
這也體現了我們靈活的一方面。
一般來說,對于我們普通勞動者,發生了認為是工傷的事情,一定要及時申請工傷認定。
即使我們沒有交納工傷保險,也可以。
我們國家政策最好的一方面是,即使企業沒有給交納工傷保險,在工傷認定完畢后,職工也可以申請工傷保險待遇先行撥付。
工傷保險會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保險基金應該承擔的部分,防止職工工傷后,沒人管,無錢治病,讓職工身體受傷,心也受傷。
至于工傷保險基金墊付后的,相關費用索賠,是有社保部門負責跟單位進行索賠的。
一方面要追繳工傷保險欠費,另一方面,對于墊付的費用,理應由單位承擔的必須要用人單位承擔。
職工本人省心省力。
希望,我們國家這樣的惠民政策越出越多。
你好,工傷保險,保險范圍外所產生的合理費用一般都是由用人單位來承擔的。
首先必須明確,工傷賠償所適用的是無過錯責任,其意思就是,一旦認定為工傷,那么無論員工是否有過錯或者不當行為,都由用人單位來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其次,因為繳納了工傷保險,故,由工傷保險來賠償大部分責任。但是因為保險的有一定的賠償范圍和賠償限額,例如,醫療費,保險對于不屬于醫療統籌規劃內的用藥部分不予賠償(也就是所謂的自費藥部分),這部分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另外,在工傷保險待遇中關于涉及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般情況下,工傷保險僅僅賠償一次性醫療補助金,而由用人單位賠償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成都侯律師為你答疑解惑,歡迎關注,交流!
您好!出現工傷事故以后,除了勞動能力鑒定為1-4級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外,其余賠償責任由工傷保險基金和企業共同承擔。
一:一般傷情
醫療費(工傷基金支付) 工資、福利(停工接受治療期間,原待遇不變、一般不超過12個月,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4個月。單位支付。)
護理費(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間,單位支付。) 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的70%計算,單位支付。)
交通費、住宿費(醫療機構證明的、經辦機構同意的、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按因公出差標準計算。單位支付。)
康復性治療費。(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輪椅費用(國家規定標準、基金支付。)
二、因工致殘勞動能力鑒定為一至十級享受的待遇各省區有差異,以成都市為例。
大家都知道工傷發生之后需要進行工傷能力鑒定,而進行工傷鑒定的費用并不是免費的,需要按照鑒定的內容繳納相應的鑒定費用。
那么職工在發生工傷之后進行工傷傷殘鑒定的費用由誰來出呢?
下面袍哥就給大家分享下我的意見,希望能幫助有這方面需要的朋友們。
1、職工在用人單位發生事故,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事故賠償責任,員工工傷傷殘鑒定費用也由用人單位來承擔。包括鑒定費、檢查費、診斷費、鑒定人的差旅費等。
2、如果用人單位為員工購買了工傷保險且足額繳納保險費的。該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如果初次鑒定的申請是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直屬親戚提出的,鑒定費用由提出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起直屬親戚先行墊付,日后在收取工傷待遇費用時一并向用人單位或者工傷保險機構索取。
4、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其直屬親戚對初次鑒定有異議,而向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重新鑒定申請。重新申請的鑒定費用由申請人預先墊付,如果重新鑒定的結果和初次鑒定的結果相同,鑒定費用由申請人負擔。如果重新簡單的結論和初次鑒定的結論不一致,那么鑒定費用就應該由初級鑒定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承擔。
希望袍哥的回答能幫助到大家,祝大家身體健康,天天開心,笑口常開。
首先非常感謝頭條的邀請,作為一個職場員工來講,這個問題大家應該都是超級關心的,首先我覺得工傷就是在工作期間受的傷,這個理所當然由公司來承擔啦。如果一個公司連工傷都不愿意承擔責任的話,那還有誰想在這個公司里面工作呢?明擺著就是工作著沒有安全感嗎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