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傷殘鑒定費由誰承擔_工傷傷殘鑒定費用由誰承擔?
特邀律師
初次傷殘鑒定的費用由用人單位來承擔,包括鑒定費、檢查費、診斷費、鑒定人的差旅費等,用人單位為職工購買了工傷保險且足額繳納保險費的,該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初次鑒定的申請是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提出的,鑒定費則由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在提起申請時預先墊付,日后在收取工傷待遇費用時一并向工傷保險機構或者用人單位索取。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對初級鑒定有異議而向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起重新鑒定申請的,同樣需要按照上述收費標準繳納鑒定費。重新鑒定的鑒定費由申請人預先墊付,如果重新鑒定的結論與初級鑒定的結論一致的,鑒定費用則由申請人負擔。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申請對傷殘等級進行復查鑒定的,由申請人預先墊付鑒定費。復查結論與首次鑒定結論一致的,復查鑒定費由申請者負擔;結論不一致的,退還申請者墊付的復查鑒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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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工負傷、患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
2、因病、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費用,由被鑒定人所在單位申請的,鑒定費用由被鑒定人所在單位支付;由被鑒定人申請的,鑒定費用由被鑒定人在申請時預付,如經鑒定結論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及以上的,鑒定費用應由被鑒定人所在單位負擔。沒有單位的,鑒定費用由個人負擔。
3、重新鑒定的鑒定費用,由申請方預付。重新鑒定結論與原鑒定結論相符,鑒定費用由申請方負擔。重新鑒定結論與鑒定結論不相符,鑒定費由原鑒定機構負擔。
4、因傷情病情變化要求再次申請鑒定所需的費用,由申請方負擔。
勞動者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費用,如果所在的用人單位參加了工傷保險,這個費用就會由工傷保險基金來承擔,否則的話,這個費用就會由用人單位來支付。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擴展資料:
勞動能力鑒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首先,需要當事人填寫好《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其中需要貼上本人近期的一個照片,要求是一寸的免冠照。如果這里有單位負責的話,那么在照片上需要同時加蓋單位的公章才行。勞動者個人申請的,則要求供單位名稱、詳細地址、聯系人姓名及電話,同時提出申請的當場還需要通知到填寫的單位聯系人。
其次,之前申請工傷認定的時候,相關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要求提供該決定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工傷鑒定是公司申請還是個人?如何處理工份對勞動者最有保障?工傷是職工在工作期間發生的意外事故,由于意外事故導致身體或身體的其他肢體受傷,需要住院治療。
在住院期間所花費的醫療費用可由單位支付,傷者痊愈后,在90天內單位可向社保局提出申請,可用工傷保險報銷住院所花費的醫療費用,對于因工傷治殘者本人申請,單位出具證明可向當地勞動監察局申請,通過勞動監察局定點醫療機構鑒定,并確定等級,按等級可享受國家殘疾補貼待遇。
工傷鑒定費用一般由誰出?
1、因工負傷、患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
2、因病、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費用,由被鑒定人所在單位申請的,鑒定費用由被鑒定人所在單位支付;由被鑒定人申請的,鑒定費用由被鑒定人在申請時預付,如經鑒定結論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及以上的,鑒定費用應由被鑒定人所在單位負擔。沒有單位的,鑒定費用由個人負擔。
3、重新鑒定的鑒定費用,由申請方預付。重新鑒定結論與原鑒定結論相符,鑒定費用由申請方負擔。重新鑒定結論與鑒定結論不相符,鑒定費由原鑒定機構負擔。
4、因傷情病情變化要求再次申請鑒定所需的費用,由申請方負擔。
相關知識如何申請
1、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接受工傷認定申請時,若申請人提供材料部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完整,屬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范圍且在受理時效內的,應當受理。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需要可以對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協助。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進行工傷確認時對申請人提供的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不再那個調查核實。
4、省級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為最終鑒定。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由衛生行政部門組織。職業病診斷鑒定辦事機構應當在受理鑒定之日起60日內組織鑒定。職業病鑒定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5、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如果廠家按照勞動法的規定,給你申報工傷,一般就會由廠家或工傷保險承擔;如果廠家不給你報工傷,就只能由自己承擔費用,然后到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