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護令適用范圍_申請人身保護令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特邀律師
核心問題在于并未登記結婚,只是曾為男女朋友關系,能否適用“人身安全保護令”。 答案無疑是肯定的,戀愛期間如果一方對另一方實施威脅、跟蹤、恐嚇行為,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下稱《反家暴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但需要注意的是,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是有一定條件的:
- 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 有具體的請求
- 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
1、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2、《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3、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一種民事強制措施,是人民法院為了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親屬的人身安全、確保婚姻案件訴訟程序的正常進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您好,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一種民事強制措施,是人民法院為了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親屬的人身安全、確?;橐霭讣V訟程序的正常進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規定: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
作為一名婚姻律師,對這哥們表示深深同情。
實話告訴你,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挺難的。本人曾在前陣子代一弱女子申請過,結果是,法院立案庭要求申請人提供公安部門對男方的訓誡筆錄,公安部門則稱,此筆錄只能由法院調取,不給當事人提供。死循環。
所以,作為一爺們,從法院拿到了保護令,說明這爺們是真的受家暴了,還被家暴的不輕。法院都看不下去了。
這爺們未必打不過妻子,但他不還手,而是一再忍讓,忍無可忍去尋求官方保護。第一, 這種好男不跟女斗的精神值得肯定,如果雙方互打,一定是兩敗俱傷,對家庭和孩子的傷害也是致命的;第二,希望這位女士適可而止,你老公對你都這樣一忍再忍了,就別得寸進尺,日子能過就好好過,不能過,好說好散,更不能把股市暴跌樓價暴漲的邪火回家照著男人撒,兔子急了還咬人,小心哪天把他惹急了,反手給你一把掌,鼻青臉腫地上街,人家還說你是自己碰的,你辯白說是你老公打的,都沒人信。
有一本非常好看的方言小說叫《醒世姻緣傳》,寫的是前世虐死發妻的官二代晁原,轉世托生為怕老婆的狄希陳,被大小老婆換著花樣虐,棍打針刺火燒,無惡不用其極,后被高僧點破前世孽緣,念經超度,才消除冤業。
作為一名婚姻律師,每天都要面對怨偶們的恩怨糾葛,常常想起這本書,摹想他們前世的樣子,是素不相識呢還是恩愛夫妻?如是素不相識,今生緣何相聚?如是恩愛夫妻,今生又何以不睦?總之,每一對曾海誓山盟的夫婦,都不該如今日這般勢同水火。
前世已逝,來世飄渺,惟有今生,聊可虛度,愿彼此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