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不給撫養方撫養費怎么解決_撫養費給不起了怎么辦?
特邀律師
這種的我覺得就是不講理了
1.起訴了,讓法律來制裁,這種的比較耗費時間和精力
2.自己心狠一點也不管,這種有點不太人道
3.找對方的爸媽,一般老人喜歡孫子,他們可能會管,可能會要
4.找到他們單位
當然最后還是希望能夠和平相處
善良的人會有福報
首先,根據法律規定,因為你們雙方是在2016年離婚,如果當時你們雙方是協議離婚,約定了婚后的房子,孩子撫養權都給對方,你每月支付孩子撫養費2800元,那么該離婚協議書在辦理雙方離婚登記之后就是有效力的,在沒有變更之前,你是需要按照當時離婚協議書約定的標準來支付給對方。
其次,撫養孩子是雙方的義務,如果現在因為你的經濟條件變得不好,無力承擔該筆每月2800元的撫養費,那么你是可以跟對方協商要求降低孩子的撫養費,比如說按照每月1000元或者1500元,如果你跟對方協商不成功情況下,那么你是可以去法院起訴,讓法院來判決降低孩子撫養費的標準,比如說按照每月1500元來進行支付。同時你可以提供一下你的經濟條件不好相關的證據,比如說你的失業領取失業金的證明,現在目前工資每月只有四五千元的勞動合同,收入流水以及每月花銷的相關材料。相反你也可以提供一下目前對方經濟條件好的相關證據,比如說對方現在已經再婚,有工資收入的相關材料。這樣的話,根據司法實踐,法院往往會判決降低孩子撫養費的計算標準。
最后,因為對方再婚之后已經有了另外的孩子,所以如果你想爭取孩子撫養權給你,要求對方來支付孩子的撫養費,那么你可以跟對方協商,協商不成功情況下也可以單獨作為訴訟請求向法院提出來要求判決孩子的撫養權給你,對方來支付孩子的撫養費。這個撫養費的支付標準一般是按照對方月工資收入的20~30%標準來進行支付。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回答沒有按時給撫養費,最嚴重的后果會怎樣之前。首先得分清,你所說的沒有按時是指給了但推遲了一定時間,比如本來應該每月10號給,但推遲到20號給;還是說直接就長期不給。
如果是長期不給,那將會涉及到兩個方面的后果:
一是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span>婚姻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痘橐龇ㄋ痉ń忉屢弧返谌l規定, 婚姻法第四十八條關于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等判決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規定,是指對拒不履行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和單位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進行強制執行。
二是如果對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主觀惡意加大,涉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根據《婚姻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所以維權路徑,可以先進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實在不行可以進行拒執罪自訴立案,但拒執罪立案難度較大,需要專業人士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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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導致離婚,受到最大傷害的實際上就是未成年的子女。最好別因為大人的戰爭,牽扯到自己的親生骨肉。上演城門失火,殃及池魚的悲劇。
無論是雙方是協議離婚,還是走法律的渠道判決離婚的,首先要解決的就是,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義務,確定雙方的責任,使孩子在接受教育,身體健康和生活上的權利能夠得到保障,民政局或者法院才會準許雙方離婚的。
女方離婚后,有能力卻拒不履行對孩子的撫養責任和義務,足以說明這個女人是心中沒有孩子,自私自利,沒有一點慈善心的女人,她就不配做一個母親。除非這個母親喪失了體力勞動能力,又沒有經濟來源,才有正當的不可抗拒的理由,放棄對孩子進行撫養的責任。
你可以將孩子的母親以遺棄孩子罪,告上法院;要求法院責令她履行對孩子的撫養責任和義務,最好向法院提交她有動產和不動產的證據,并要求強制執行,法律是會支持你的。
從一對素不相識的陌生人到相識到相愛最后在不定數的因素之下結為夫妻,讓人感覺這個世界的神奇的力量與神奇的偶遇。
結婚不是為離婚而準備的,既然相愛就在一起!但世上的事情誰能說得清楚呢?婚姻所遇到的暗礁也是讓人防不勝防的,觸礁也會在所難免的,雖然有些人會相安無事,會幸福一輩子,但就像有人說的“幸福的婚姻都是一樣的,不幸福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 如果真的是到了互相走不下去的婚姻,離婚也許是最好的選擇了吧?
離婚以后的問題多得不勝繁數,財產的分割啊,子女的撫養問題啦……!這些都是有待商榷的,一個鬧不好對雙方更是傷上加傷,對孩子也許是會造成終身的傷害,離婚中的家庭孩子是最可憐的人,家人一定要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以免到時候后悔。
離婚后對于說有一方會找各種理由不拿撫養費,那也好說,簽字畫押白紙黑字寫明白了,這個孩子跟你是沒有什么關系了,孩子的成長中的缺席就代表著你放棄了孩子的所有,不要等孩子長大以后再找各種原因要求親近,讓孩子難堪。
雖然是離婚,但真的不愿意看到雙方都成為仇人!物質是人為創造的,如果太在意也就無趣了。
夫妻協議離婚時對孩子的撫養權及其撫養費都有明確的約定,按照你們的約定,孩子的撫養權歸你,你前妻需要按時支付撫養費,但你前妻沒有支付。出現這種情況你應該從兩個方面考慮。
一、從道義上講,不建議主動給她要。孩子是媽媽身上掉下來的肉,即便是離婚,媽媽一般都盡力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媽媽能放棄爭取撫養權,一定是下了很大的決心。女人離婚后會感覺到虧欠孩子,因此一般都會在物質上對孩子做一些彌補,只要在自己經濟能力范圍內,都是盡量的去照顧孩子,給孩子買吃的用的,以彌補良心上的虧欠。至于撫養費,只要有能力,一定會支付的,如果沒有按時支付,可能是暫時出現困難,或者其他的一些因素。這個時候更應該讓孩子多和媽媽接觸。
二、從法律上講,你作為孩子的爸爸代表孩子可以起訴她。因為既然雙方約定了撫養費,對方就應該按時支付,如果不支付,你就可以代表孩子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一般會先調解,調解不成會判決。判決完如果對方還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但對方終究是孩子的媽媽,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不建議你起訴??梢院煤脜f商,也可以主動放棄!
離婚后要不到孩子的撫養費,原因是有多種的。有的離婚后,有監護權的一方,剝奪了對方對孩子的探視權,或者將孩子的姓名都改了,要不然就是在孩子面前說父親或者是母親的壞話。導致沒有監護權的一方在心理上失衡,拒絕撫養孩子。
要不然就是沒有監護權的一方,是一個完全沒有責任心,心中根本沒有孩子,只有自我,不履行法律賦予自己責任。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的雙方有共同擔負起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責任和義務,拒絕撫養孩子都是違法行為,( 除非他( 她 )已經喪失了勞動能力,沒有經濟來源 )可以將他‘( 她 )告上法院,并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對方要是再不履行自己的撫養責任的話,就將他( 她 )以遺棄罪告上法院。主要是為了拿到法院的判決作為證據,為孩子長大以后,孩子的父親或者是母親需要贍養的時候,孩子有證據,在法律上就沒有贍養的責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