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土地糾紛找誰_農村土地糾紛該找誰解決?
特邀律師
農村土地權屬糾紛由村委會及所在鎮司法部門及土地管理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可向人民法院申訴判決
農村關于土地的矛盾糾紛問題占比非常大,那么如果出現了這里問題該找誰處理呢?
對于農村亂圍亂占土地的現象一般需要通過以下幾個程序來處理,首先是將問題反映給所在地的村委會,讓村委會出面協調處理解決。其次,如果村委會協調處理解決不了的,可以有鄉鎮一級的國土所進行調查處理,核查所圍、占土地的權屬,下發相關整改通知書。再次,如果鄉鎮一級的國土所解決不了的,那么就需要上報縣級自然資源局的土地執法大隊來處理此事了,這個時候就可能面臨行政處罰了,涉及面積較大的還有可能面臨刑罰。
總之,農村土地確實存在很多亂象,對于這些現象,廣大群眾應該多監督,多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保護土地資源不被“村霸”等惡勢力侵占,特別是集體的土地,那是大家共同的利益,需要大家共同維護。
每個村都有村長,然后有小隊長,一般找隊長解決,他比較了解情況,記得帶土地產權證。
謝謝邀請!我是春光秋月,從事農村土地承包工作多年,歡迎大家關注。
土地糾紛找哪個部門來幫助解決?
農民種地不可避免的出現糾紛,有時候找小組長、村干部他們推脫,找鄉鎮領導他們說不管或管不了,找派出所他們說沒有出現械斗他們不管,受屈的農民兄弟十分困惑,還沒有天理了呢,我就不信沒有管這事的!
我來告訴農民兄弟:國家目前關于農村出現土地糾紛的保障機制是“鄉村調解、縣市仲裁、司法保障”。
我來具體解釋一下,出現糾紛后農民兄弟應該怎么做維權:
1.先由所在村委會調解。村委會原來都設有治保主任,現在叫調解員。因為他對糾紛發生地的風土人情、人與人之間關系、糾紛實際情況最了解,而且有義務對本村出現糾紛進行調解。
2.再由鄉鎮土地糾紛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目前每個鄉鎮都設有這么一個調解部門,負責本鄉鎮出現的土地糾紛問題。這個調解調解委員會里有5-7名調解員,具體負責調解工作,他們當中有從事信訪調解、司法、農業、土地、農房、林業、多種經營等專業人才,具有多年的工作經驗,所以糾紛到這里基本已經解決了一多半。
3.到縣級農村土地承包仲裁部門申請合同仲裁。如果對鄉村的調解意見不滿意,就需要到縣級農村土地承包仲裁部門申請合同仲裁。屬于仲裁辦受理范圍的,從立案起到結案大約2個月時間,特殊情形需要延長30天。仲裁審理要經過庭前調解、庭審調查、雙方舉證質證、辯論、庭內調解、裁決等過程。所以糾紛當事人要正確對待,準備好相關證據和辯論意見,避免有理無證庭審不采納的情況發生。當事人如果對裁決書的裁決結果滿意,則這起糾紛到此結束。如果當事人簽收裁決書超過30天,一方不履行裁決,另一方可以到當地法院申請執行,因為此時裁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4.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對縣級農村土地承包仲裁部門的裁決結果不滿意,就需要在自簽收裁決書30內,到當地縣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從立案到結案大約6個月時間,審理過程和仲裁基本一致,但更加正規。如果對縣級人民法院審理結果不滿意,就需要到逐級中法、高法申訴。
需要說明一點:調解和仲裁都是無償的,但法院起訴需要支付起訴費。如果聘請律師則需要支付律師代理費,這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所以,如果能通過調解解決的盡量調解,避免走上漫長的申訴道路,既勞心勞力,又勞民傷財,盡量以和為貴,大家各退一步。正所謂“退一步海闊天空”。
當然了,如果自己權利受損,經過調解仲裁后另一方就是不履行,耍歪理,這時我們必須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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