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產假一共多少天_產假一共多少天?
特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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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國內產假,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提出,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
但是每個省份的具體能休到的天數不完全相同。
2015年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各個省份在修訂計生條例時,取消了晚育假。
與此同時,產假的計算方式也發生變化,具體天數體現為——國家規定假期98天+生育獎勵假
各省份均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孕婦的產假天數。
其中以西藏的產檢天數最長,為365天。
河南與海南在國家的相關規定基礎上,外加了三個月的產假,兩省的孕產婦最高可以享受到190天的產假。
廣東省的孕婦可以享受到國家規定的98天+80天,等于178天的產假,如果是剖腹產另外加上30天,等于208天。
黑龍江和甘肅調整為180天。
部分省份的產假為國家規定的98天再加上30天,等于128天。孕婦可以享受到128天產假的省份為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江蘇、浙江、湖北。
關于孕爸的陪產假方面:云南、甘肅、西藏的陪產假是最長的,為30天
陪產假最短的是天津與山東,均為7天。
除此之外,大多數的省份,孕爸的陪產假為半個月,也就是15天。
下面附帶一張最新的各省份產假天數表,各位來之四海八方的孕媽們,都可以看看自己的省份規定產假都是多少天。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題主,歡迎關注恩秀兒頭條號,更多孕期健康流行文化盡在恩秀兒手機端,安卓應用市場或蘋果商店均可下載。讓孕育成為您最美的經歷,恩秀兒與您一起。
2020年產假最新規定
國家規定產假天數具體如下: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政策具有地域性,每個地方不一樣。國家規定的基本產假是98天,各地會根據地方政策加。
第一、以下是根據全國31個省市梳理的產假、陪產假、婚假表:
根據上表顯示最長產假地區是西藏有一年的產假,最少地區屬于江浙滬一帶只有128天。
第二、我們要先了解產假分為哪幾項,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 2.難產的增加15天難產假。在這普及下:剖腹產屬于難產。
-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增加15天產假。
以上2、3種情形增加的產假天數屬于在表中的數據基礎上增加。
第三、產假期間的工資,應當按照產前的正常工資全額進行發放。
根據《女職工勞動特別保護規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在實踐中由于大部分公司雖然都已經為員工購買了生育津貼,但都是沒有按照員工都全額工資購買,因此造成社保局支付的生育津貼少于員工產前的正常工資。并且社保局是把生育津貼支付到公司賬戶上。如果公司只按照生育津貼支付或者按照基本工資支付都屬于違規行為,員工可以要求補足差額發放。當然如果按照規定要求補足,以后自己在公司或許會受到潛規則而離職。因此勞動者作為弱勢群體,也得慎重考慮。看是要工作,還是維權。
法定節假日11天(元旦1天、春節3天、清明節1天、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節3天),婚假3天、晚婚假17天(再婚的不能享受),直系親屬喪假3天,單位應付工資;探親假為配偶30天、父母20天,帶薪年假為工齡1-10年的5天、滿10年的10天、滿20年的15天,未休的應折算成工資,事假無薪。
病假與醫療期(病假外加6個月)各3個月(工齡5年以下)、各6個月(工齡5-10年)、最多24個月,病假6個月內的按本單位工齡發工資的60%(不滿2年)、70%(2-4年)、80%(4-6年)、90%(6-8年)、100%(8年以上),病假超過6個月的按工齡支付疾病救濟費為工資的40%(不滿1年)、50%(1-3年)、60%(3年以上)。
懷孕超7個月每天可休1小時并可請假休息發75%工資、產前檢查算工時,醫院證明不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15天、超過4個月的42天,產假98天含產前15天、晚育加60天、難產加15天、多胞胎每個加15天、陪護假7天,哺乳假為產假后6個月、二胎是3個月,嬰兒不滿一周歲的每天兩次各30分鐘哺乳時間,產假期間工資照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或用人單位支付(未參保的),孕期、產期、哺乳期滿才能解除勞動合同。
女職工應享有多少天產假,具體要結合兩個方面來確定: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2、各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針對各省的情況,都有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的相關規定。所以,女職工應享有多少天產假,是將國家和各省規定產假的天數相加的結果。
產假,是指職業女性根據法律規定享有的休假權利,從產前到產后,一般有98天。一、產假的一般規定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2、難產,增加產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2017年產假規定出爐后,很多媽媽都想了解2017年產假規定有哪些。了解我國勞動法對產假的最新規定能幫助準媽媽們保障自身的權益。下面我為大家帶來的2017年女職工產假多少天的解答,相信對你會有幫助的。 國家規定2017年產假多少天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2021年產假再次調整
國家法定產假是98天。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