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遲到扣工資標準_上班遲到就要扣錢,能否不交?
特邀律師
上班遲到了要扣錢,能否不交。肯定要交呀?公司既然有了明確規定上班遲到了,當然要扣錢的。
公司考勤部門肯定會嚴格把關的,在公司雖然是同事,但規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如果遲到不交要制度干嘛?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公司也有公司的規定制度。遲到了肯定要交錢,要不然自己就不要遲到。你說你特殊有困難人人都像你這樣?哪老板的公司還開的下去嗎?
成年人了我們要為自己的行為去買單,既然遲到怕扣錢,就要養成早睡早起的好習慣。
公司因為員工遲到扣罰工資沒有法律依據。
企業與員工是平等主體,法律沒有賦予企業剝奪員工物質財產的權力,也就是說企業對員工罰款侵犯了勞動者的財產所有權。
實務認定中,不論是勞動仲裁還是法院訴訟判決,都對企業罰款扣工資行為持否定態度。
但員工遲到早退對工作敷衍塞責,也不是被鼓勵的行為。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公司可以對遲到員工未上班期間的工資不予發放,但是不能對員工進行額外的罰款。
那么,公司從哪方面保證員工認真努力工作積極完成任務呢?那就需要完善公司的績效管理考核等制度。當然,企業也可以規定連續遲到五天,屬于重大違紀,公司有權決定解除勞動關系。
最后,別忘記制度的制定程序和公示都要合法合理。這樣才能對員工產生效力。
看你說的工資指的是哪方面的,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獎金及一些公司自己根據自己企業情況進行的補。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每個公司都會有自己的規章制度,制度里都會明確規定遲到、早退是要扣獎金的,否則工作秩序就亂了。
這樣解釋不知道你是否滿意。
上班遲到一分鐘,扣半天工資,應該是無所謂的!我在工廠上班40多年,從未遲到過和早退。
首先,勞動法中沒有明確關于遲到早退的規定,只是說公司可以制定相應的處罰規定,但處罰的金額不得高于員工工資的20%,處罰后員工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從這點看,公司對于員工遲到早退罰款100元的規定是合法的。
其次,對于員工來講。工資本來不高,可能上一天班也就一兩百元,有可能遲到早退就那么幾分鐘。這么算下來,一天班也就少上了那么幾分鐘,工資卻要被扣掉100元,怎么算都不劃算,所以干脆請事假一天。
從這點看,公司管理的確缺乏人性化。誰還沒有個特殊情況,除非那種三天兩頭經常遲到早退的員工,大部分員工都是想著準時上下班的。像公司這種苛刻的處罰規定,才會造成員工寧愿請事假也不來上班,其實這對公司的生產經營更是一種傷害。
所以,一般比較優秀的公司,對員工的遲到早退,都會做人性化的規定,既對喜歡經常遲到早退的員工產生震懾作用,同時也使意外遲到早退的員工能安心上班。具體的做法可以為:實行簽卡制,遲到早退的員工可以不打卡,填寫手動簽卡單,但是一個月只能有三次簽卡的機會,超過三次以上的簽卡一次罰款100元。
感謝邀請!“員工上班遲到或早退,用人單位有權扣工資嗎?需要注意什么?”的問題,我的回答是:
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提出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顯然,只要用人單位制定了遵守勞動紀律的具體規章制度,規定了包括遲到、早退等違反勞動紀律的處罰標準,并且規章制度在員工手冊、公司網站、公告欄等進行了公開告知,則用人單位完全有權利對員工的違反勞動紀律行為,包括遲到、早退的行為,按規章制度規定的標準進行處罰(包括扣工資)。
當然,處罰的標準各個用人單位不盡相同,有些用人單位可能比較人性化些,象我們單位是規定遲到十分鐘以內不算遲到,遲到十分鐘至半小時每次扣20元,超過半小時以上扣半天工資。有些嚴格的單位遲到一分鐘就要扣工資。如果你覺得單位制定的勞動紀律規定過于嚴訶,可以向單位的工會反映,由工會向行政提出將規章制度修改為更符合實際,更人性化些。
二、關于要注意什么的問題,我的建議是:
1、提高自己遵守規章制度的自覺性,嚴格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單位的規章制度是針對的每一個人,人人都有遵守規章制度的責任和義務。
2、妥善安排好自己的作息時間,早睡早起,盡可能提早上班,要對正常上班途中可能遇到的堵車等異常情況有所預計,踩著準點上班往往會因稍稍的堵車或紅燈,就造成遲到。同時,避免早退。
3、確實因突發事件造成遲到或需要早退時 ,應及時按規定向領導請假,這也是職場中對領導起碼的尊重。
4、因遲到早退被單位按制度規定扣工資,是自己未能遵守勞動紀律的過錯,應當接受處罰。并且要避免一而再,再而三的被處罰,形成單位的“老油條”!遲到早退雖是小事情,但經常性的遲到早退可能會成為被冠以不遵守紀律頭閑的大事情!要避免這種小兒科的毛病,造成對自己的職業生涯發展產生負面影響!
總結:遲到早退被用人單位扣工資,只要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程序符合規定,是合法的!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個人在職場中應合理安排好時間,避免遲到早退。經常性的遲到早退,也會影響個人的職業生涯發展!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感謝關注!共同探討!
在職場,每個公司,都有不同的制度,在這些制度中,不怕沒人遵守,最令人心寒的,是一廠兩制,甚至是多種制度,在文件上,只有一份,但是在履行上,會有三六九等,曾經見過一個老板,員工離職,本地人,一分不扣,外地人,全部扣50%,沒什么理由,我的公司我做主,老板這樣說
針對題主的這種制度,從表象上,不難看出,老板在管理上,比較細,細到不抓重點的地步,就像一個人在毫無辦法的時候,就開始抓狂一些輕微的錯誤,針對這種制度,個人有如下看法:
如果能一視同仁,作為員工沒什么可以吐槽的
每個公司的制度不一樣,但是都基于一些曾經發生的事情,企業在員工違反制度的情況下,本身是有一定的經濟處罰權利的,但是要知道一點,這些處罰,不能超過總工資的20%,也就是說,處罰,不能沒有上限,如果擬定的制度,對所有人,都是一樣的,不會有年齡,崗位,地域的區別,那樣,這個制度,就沒有什么可以吐槽的,我們只能接受
但是如果一個制度,是針對性的,比如只有生產部門的這樣扣,后勤部門的這樣扣,那么這樣的公司,就不會有更好的發展,因為制度都不一樣,又何來的公平,作為員工,如果有更好的發展,早離職,早有利
考勤提升這樣的高度,企業在走下坡路,損失的是凝聚力
當一個企業,在過分的強調制度,強調考勤的時候,比如早退一分鐘,就扣50,那么在員工心目中,勢必會感覺企業比較摳門,就會認為老板總是在想方設法的從工人這里克扣一點,那么這種不認可的情緒,勢必會帶到工作中去,看上去,沒有遲到了,沒人早退了,是一種好的現象,但是只是表象
暗流涌動,永遠是職場存在的現象,對于企業的不滿,最終在工作中,也會養成推諉的習慣,既然老板在考勤方面,遲到一分鐘都罰款,那么我們工作崗位之外的事情,是不是就可以完全不去涉及呢?在這種情況下,員工本來2小時干完的活,就有可能給你干3小時,因為很多工作,是無法用時間評估的,員工如果開始了軟抵抗,最終企業的管理者,會走向嚴重的身心疲憊
一個企業,要想激發員工的干勁,注重的,應該是結果,應該是每個人的工作效率以及成就,而不是用分鐘來衡量,員工之間的凝聚力,對企業的向心力,才是企業發展的根本
早退罰款50,員工認,那么延遲下班呢?
如果鈴聲響起,下班了,剛好一個客戶來電話,試問老板,員工是接,還是不接,有很多老板說,這是你的工作職責,必須接的,這樣說的老板,就是流氓,下班后,是員工的私人時間,想干就干,不干, 也沒有什么錯誤,如果下班時間干活了,老板是否有獎勵呢?應該是沒有的,那么,遲到一分鐘,為什么要扣呢?
綜上,在企業發展過程中,不是說請個辦公室主任,從百度上下載一堆制度,企業就高大上了,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才是重要的,要讓員工覺得老板可以跟,企業可以做,從內心想為企業做事,那樣才會有高的成就,否則單純想用壓制的方法,強迫員工做一些事情,最終得到的結果,只能是適得其反
扣工資不是隨意的么?想發你多少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