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原因離婚房子歸女方_婚后買房,房產證上寫女方的名字,離婚后房子歸誰?
特邀律師
夫妻雙方的共有房產在女方名下,離婚時雙方協商房子歸女方,這種情況需要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明嗎?
這種情況下,一定要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明。
遇到過一種情況,夫妻雙方的共有房產在男方名下,離婚時,雙方協商房子歸女方,但是,雙方并未在離婚協議書中寫明確,領完離婚證后,女方想讓男方將房產過戶,男方不斷找借口拖延,不久之后,女方聽說男方已經該房產出售了,后不得不起訴。
所以,在協議離婚時,雙方必須要簽訂離婚協議書的,既然雙方都協商好了,那就把雙方協商好的內容都要寫在離婚協議書中,又不在乎那點紙墨的。
一旦寫在了離婚協議書中,第一,對于男方是一種限制,讓對方不再起其他心思;第二,男方不配合辦理過戶的,可以直接拿著離婚協議書去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決,讓男方協助辦理過戶的。
夫妻離婚房子和孩子都歸女方,但男方從此老死不相往來,這個男方絕對是傷透了心,或者說這個前妻,絲毫不顧及以往夫妻一場情面。
男方被逼無奈之舉,才從此老死不相往來。
說實在話他與前妻,情斷義絕,加之她強勢太過,此心情不難理解,夫妻雖然離婚了,但父子或者父女關系,是無法改變的事實,因為孩子是無辜的,他與前妻老死不相往來,但與子女以我之見,僅是暫時心態而已。
父母因感情徹底破裂離婚,兒女是無罪之有的受害者,到一定的時候畢竟是親生骨肉,這僅僅只限于一個時段而已,是絕對不可能老死不相往來的。
婚后買房,房產證寫一方名字,離婚時房子歸誰還不一定呢!
如果是婚前購房,房產證寫女方名字,通常房產歸女方就沒什么爭議了,但婚后購房的情況,房產證寫女方名字離婚時房子到底歸誰,還不足以憑這點信息判斷,還要結合其它案情來認定,除房屋登記外,影響房屋分割的重點還有出資來源、是否有特殊約定。
1、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房的,房產證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如果沒有特殊約定,這房還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共同分割。
2、婚后夫妻一方父母出資全款為自己子女購房的,如果房產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房產歸自己子女。
3、婚后夫妻一方父母出資全款購房,登記在配偶名下,如果沒有明確的只贈與個人的和表示,還是夫妻雙方均有權分割。
4、婚后一方以婚前財產出資,房產登記在配偶名下的,如果沒有明確的只贈與個人的和表示,還是夫妻雙方均有權分割。至于分割份額視具體案情而定。
5、如果購房時對房屋所有權屬家庭內部的分割有特殊約定,只要不違法,以約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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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情況還不止以上這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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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文戰律師,CCTV“熱線12”欄目直播嘉賓律師,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北京律協合同法專委會委員,主要從事民商案件訴訟業務。
您好!
題主的問題,其實是兩個不同的問題:
對于房產有無居住權,看的是有無房子產權。沒有產權的人,除非正常租賃,否則也沒有使用權(居住權)。當然,未成年人的話,依監護人而定。
作為生子女,有生父母財產的法定繼承權。
以下分別就這兩個方面做一個說明。
在此之前,就題主的描述再做一個確認,這是以下說明的前提:離婚了,房子的所有權歸女方(而不是使用權)。
孩子有居住權么?
如果孩子歸女方,而且孩子沒有成年,孩子是有居住權的;孩子成年了,沒有居住權。
如果孩子歸了男方,孩子沒有居住權。
之所以這樣界定,取決于孩子的成年狀態和監護人。簡單解釋一下就是:
如果孩子成年了,且孩子屬于“正常人”,這時候,是不需要監護人的。
如果孩子未成年,“隨”的那個人將成為孩子的監護人。監護人有義務保證孩子的生活、扶養等。所以,即便孩子不是房子的產權人,監護人也要保證孩子的居住這項最基本的生存權利。所以,如果孩子跟了女方,孩子就可以居?。蝗绻四蟹剑驗榉孔硬粚儆谀蟹?,所以孩子沒有女方房產的居住權。
孩子有繼承權么?
前述提到過:孩子有法定繼承權。
這里又取決于兩個條件:
如果是遺囑繼承。這時候,要看女方是否通過合法、有效遺囑指定了孩子作為繼承人。如果指定的繼承人是孩子之外的其他人,那么,孩子沒有繼承權。
如果是法定繼承。按照我國現行《繼承法》,第一順序繼承人中,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其中,子女包括了生子女(無論婚生還是非婚生)。所以,這種情況下,只要孩子沒有過傷害女方的行為,就具有合法的法定繼承權,可以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