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員工可以隨意辭退_外包員工被辭退有賠償嗎?
特邀律師
沒有合法理由不能辭退員工,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收集證據去當地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給予經濟補償
辭退員工的風險主要存在于勞動關系解除的流程的合規和經濟補償有無多少問題。外包到第三方員工違紀,人力資源專業人員在辭退員工時需要做哪些動作,也主要是從控制風險角度來考量。從事實角度操作,需要書面確認違紀事實,并由員工簽字,且違紀事實能夠符合事先約定的辭退條款。然后,和各方確認經濟補償的有無多少。如果不存在經濟補償問題,可以簽署離職協議,說明離職方式是主動或被動,雙方不存在勞動爭議和經濟糾紛。
對的,不需要賠償。
外包員工被用工單位辭退的,用工單位不需要承擔經濟賠償的責任,被辭退外包員工應由勞動派遣公司重新安排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五條 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拓展資料:
勞動者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時應注意,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地點、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和職業危害防護,被派遣的用工單位,派遣期限和工作崗位等問題。
如果有試用期的,應該約定試用期的時間和工資報酬等內容。
你好,你剛入職公司兩個月,還處于試用期,現在你的公司要把你的崗位外包出去,這意味著公司要跟你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然后讓你做外包工,實際上也就是勞務派遣工。這種情況下,你想拿賠償或者繼續在公司任職只能二選一,我個人的建議是選擇做外包工,繼續在公司任職工作,因為這對你最為有利。
在我看來,如果你想因為公司要把你的崗位外包出去而拿到賠償的話,這個也不是不可以,但關鍵的是你拿到的賠償非常少,還不如想辦法繼續留在公司工作拿工資更劃算,我給你算一筆賬你就知道了。
你入職才兩個月,還處于試用期,公司現在把你的崗位外包出去,那么就必須跟你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賠償規定,公司只需要對你支付經濟補償金即可。根據補償金的規定,員工在公司工作不滿半年的,公司應當支付半個月的補償金給員工。你在公司工作兩個月,不滿半年,所以如果你想拿賠償的話,頂多就半個月的工資而已。但如果你拿了這個賠償,你肯定不能在這個公司待下去了,你就會失去工作,這是一種更大的損失。并且你后面找工作都要花時間、花錢的,這都是損失,如若你長時間找不到工作,那損失更大。你拿的那點賠償根本不夠花,所以我勸你不要拿賠償,一定要聽從公司的安排、選擇做外包工,這樣起碼可以保住工作,讓你繼續在公司任職。
此事的操作其實也很簡單:
- 你首先找公司領導反映你對崗位外包的認可態度,請領導允許你來做這個崗位的外包工,領導應該會答應你的。
- 然后按照公司的要求與公司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雖然你入職才兩個月,可能勞動合同都沒有簽,但這個協議還是要簽的,看公司的安排吧)。
- 接著再跟外包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這樣的話你其實還是在原來的公司原來的崗位上工作,不過你的工資和社保都是由外包公司支付,你與原單位不存在任何勞動合同關系了,當項目完成或者原單位不想要你的,你就只能回到外包公司去。
其實說句實在的,你入職兩個月公司現在就要把你的崗位外包出去,無論是解除合同給你賠償還是讓你做外包工,都不是最好的選擇。但沒辦法,你只能從這兩個都不好的結果里面選擇其中一個比較有利的,而在我看來,做外包工繼續在公司工作就比拿半個月的賠償要有利。
以上就是我的一點個人看法,希望對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