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的子女能存款嗎_老賴不還錢能讓其子女還錢嗎?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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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強制執行。不管是唯一住房的強制執行問題,還是被執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財產的執行問題,最高院及其他各級法院都通過司法解釋或判例等形式對此問題進行確定。1、唯一住
可以強制執行。
不管是唯一住房的強制執行問題,還是被執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財產的執行問題,最高院及其他各級法院都通過司法解釋或判例等形式對此問題進行確定。
1、唯一住房的執行問題。
唯一住房由原先的不能執行,到現在的可執行,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從上述規定來看,執行沒有問題,只是需要保留5至8年的租金保障被執行人的生活過度需要。
2、未成年子女名下財產的執行問題,最高院及其他法院也通過判決或裁定的形式確定可以執行,并且部分法院也通過出具規定明確該執行問題。
例如:《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執行疑難問題的解答》第四項,對于被執行人與案外人(含配偶)共有的財產以及未成年子女名下財產,如何執行?
(三)對于被執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與其收入明顯不相稱的較大數額存款,登記在被執行人未成年子女單方名下的房產、車輛或者登記在被執行人和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等,執行法院可以執行。
未成年人不具有獨立的經濟能力,若名下存在房產或其他巨額財產,這明顯違背常理,所以若無法說明正當來源,其財產認定為家庭財產予以執行。
具體可參考江蘇省高院的會議紀要,如果在妻子名下的財產,其中有一半是可以執行的,如果被執行人孩子未成年,其孩子的財產中的一半也是可以執行的
“老賴”!這個名字聽起來很可恨!按照國家規定!象這種人應該是一人做事一人當!自己想辦法解決!沒有必要拿“子女”來說是!一個“人渣 ”難道還有臉和別人討論這個問題!不感覺到可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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