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職試用期工資怎么算_試用期公務員在漲工資之列嗎?
特邀律師
你可以離職。轉正后的工資只要高于4500都可以算合法。因為你的合同上面沒有注明試用期后的工資,因為試用期工資最低不低于薪資的80%。但是用人單位可以解釋為你入職的4500是100%給你的,所以不加工資也可以。所以勞動合同的簽定時要談好。因為試用期就是看你表現的,如果公司給你簽6000,試用3個月不好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沒必要說感覺你不行,還看看到底給你多少錢這種說法的!所以簽合同就要錢試用期時間、工資;正式工資,合同生效、失效時間。
試用期怎么會有升職、試用期的升職不就是早一些轉正嗎?如果試用期說你轉正后直接跳一紀加工資、那就必須過了試用期才算,而且一切憑合同說話,簽合同的時候才能知道是不是真的漲了。
看你是調動,還是新入職。 調動一般分兩種情況,以級定資,就是按照你在事業單位的級別平調,然后按照平調后的級別發工資。還有一種是以資定級,就是按照你在事業單位的工資,在同等工資下來確定你在新單位的級別,然后以這個級別為基準晉升發工資。 新入職,就啥不說了,公務員試用期一般是一年,個別部門半年,轉正后就會定級,每一級別工資不同。
試用期一般情況下也就三個月或者六個月,而且法律不允許約定兩次以上的試用期,所以到新公司不到半年時間內升職加薪客觀來說很難。
另一方面來說,試用期內還沒轉正,還不是正式員工,沒有定崗,何談升職加薪?如果試用期表現優秀,完全可以提前轉正的方式來表示認可。轉正之后再升職加薪,完全看個人表現了。
另外我比較懷疑題主問的是不是實習期。試用期和實習期是兩個概念,試用期是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轉正之前的一段試用,通過試用期來考察這個員工是不是符合崗位要求,試用期不合格可以及時辭退。
而實習一般是指在校學生利用寒暑假等時間到企業進行實踐學習,簽訂的一般都是實習協議,不是企業的正式員工,也不交社保公積金。實習期一般較短,也不大可能會有職位和薪資的調整。
您好,這個需要看公司當初是如何和你談的。
首先,我們要先了解一下幾點。
一、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合同約定工資的80%。也就是說,如果公司給你定的工資是5000元,那么試用期工資不能低于4000元。那是不是意味著轉正一定要加工資呢?當然不是。
二、上面這一條的規定只是對試用期工資做了一個法律上的約束,是相當于合同約定工資而言,但不代表試用期工資一定就要比轉正工資低。比如說公司和你在勞動合同上約定的工資就是5000元,不管試用期還是轉正,都是5000元,這樣也是符合法律的。
基于以上的解釋,那么轉正工資加200-500元是否合理?
一、如果公司實行的試用期工資為合同約定工資的80%,那么按照試用期加200-500來算,你的合同約定工資最低應該是1000-2500元,試用期工資最低在800-2000元,那么你的合同約定工資只要高于這個數就合法。您的工資是4600元,那公司做法就是合法的。
從常理角度分析,應該您不屬于這種情況。
二、如果試用期工資和合同約定工資一致,都是4600元,那么你們公司為了留住你,所以說轉正后答應給你加200-500元,這種情況屬于公司的加薪行為,不屬于試用期與轉正工資之間的關系。所以這種情況,你們公司是合法的,至于覺得加的太少不合理,那不是法律受理范圍了。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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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公務員分兩種;
一是剛參加工作的,基本工資不變,生活補貼隨著地方標準的調整而調整;
二是以前參加工作了的,基本工資會按正常的晉升即累計二年考核稱職以上晉升一個級別工資檔次,累計五年考核以上晉升一個級別工資。這些會按你正??捎嬎愕墓g操作。 試用期公務員的漲工資主要隨著工資標準的調整、以及生活補貼標準的調整而調整。
新錄用公務員有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轉正后定級定職,開始計算任職年限,作為以后提拔晉升的依據。在試用期內,工資待遇按試用期標準執行,但年終考核績效不受影響,和其他同事一樣按照在崗實際月份全額發放。題主是2018年11月錄用的,到2019年11月試用期結束,在這期間,只要你個人完成了績效目標考核任務,可以全額領取績效獎。也就是說,2019年你可以拿全年的績效考核獎勵。
以小公這里的發放標準為例,科員2019年的標準平均是18000,像你這樣2018年就進入公務員隊伍的,可以拿到18000左右,如果哪項工作做得好,有加分項,可能可以拿到19000到20000左右。如果是科級干部,可以拿到22000左右,處級在28000左右。
績效的發放視當地財政能力而定,財政能力好,會多發點,反之則少發。有的還要分幾次發,比如年前發一部分,年后再補發剩余的,不見得一次性能全部拿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