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規定的主刑有_刑法中主刑包括哪些?
特邀律師
我國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罰金、沒收財產、驅逐出境、剝奪政治權利。主刑可以單獨適用,附加刑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附加適用,但是對于驅逐出境僅限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犯罪。
我國刑法規定的刑罰有主刑和附加刑兩類。
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種: 1、管制。
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并罰不得超過3年。
2、拘役。
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并罰不得超過1年。
3、有期徒刑。
期限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數罪并罰不得超過20年。
刑法修正案八在五一后正式施行,數罪并罰不得超過30年。
但之前的犯罪行為可能應適用原來,不得超過20年。
4、無期徒刑。
5、死刑。
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附加刑有以下三種: 1、罰金; 2、剝奪政治權利; 3、沒收財產 針對外國人,還有驅逐出境
刑事處罰是指違反刑法,應當受到的刑法制裁,簡稱刑罰。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于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
《刑法》第三十三條 【主刑種類】主刑的種類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無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條 【附加刑種類】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一)罰金;
(二)剝奪政治權利;
(三)沒收財產。
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擴展資料
其他刑罰:
《刑法》
第三十五條 【驅逐出境】對于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
第三十六條 【賠償經濟損失與民事優先原則】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并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非刑罰性處置措施】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
第三十七條 之一 【禁業規定】因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或者實施違背職業要求的特定義務的犯罪被判處刑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從事相關職業,期限為三年至五年。
被禁止從事相關職業的人違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規定作出的決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對其從事相關職業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