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遺囑的遺產繼承順序_父母未立遺囑遺產怎么繼承?
特邀律師
父母都去世了,沒有遺囑只能走法定繼承手續。由于按照繼承法,配偶、父母、子女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因此,父母去世后,從法律上講,祖父母、外祖父母及你兄弟姐妹均有繼承權。假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已去世,而兄弟姐妹又都同意房產歸你,那么就比較簡單了,可以邀請兄弟姐妹一同到公證處,由兄弟姐妹共同簽署放棄繼承房產的聲明,然后即可單獨繼承該房產。假如祖父母、外祖父母還有健在的,那么如果你想單獨繼承該房產,除了由兄弟姐妹簽署放棄繼承權證明外,還必須由健在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出具放棄繼承權的相關證明,這樣你才能單獨繼承該房產。當然,具體情況比較復雜,需要根據父母及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的時間先后順序來確定繼承權的歸屬。
假如爸爸突然去世了,沒立遺囑,房產會由我繼承嗎?
你爸沒有立遺囑,那就按照法定順序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了第一順序繼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所以,遺產繼承也不是由你一個人繼承。你媽,你爺爺奶奶也是屬于繼承人,父親的遺產由你們幾個繼承人均等繼承。
另外,父親的財產還涉及夫妻共同財產問題。即便登記在你爸名下的房產,也并不一定屬于你爸個人財產。若房產是在婚姻存續期間購買,那是屬于你爸媽夫妻共同財產。這個時候,你媽是要先分一半的產權,剩余的一半房產再作為遺產繼承。
您好!
這種情況下,基本可以認為:按照法定繼承,來對遺產進行分配。
按照題主的描述:沒留遺囑,那么推斷應該也沒有留下過其他關于遺產如何分割的書面說明(例如遺贈扶養協議)。因此,只能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人、繼承份額來進行分配。
關于遺產繼承順序和比例的規定
如果單純從法條上來看,確定繼承人、繼承權分配比較簡單——
- 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去世人的父母、子女、配偶;
- 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去世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僅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情況下才有繼承權。
- 原則上,法定繼承情況下,遺產份額由法定繼承人均分。
但是,因為每個家庭情況不同、繼承人是否有去世的、繼承人與被繼承人去世時間的先后關系等等,就會產生很多不同的結果。
既然題主提到“老人”,意味著老人的父母可能已經不在世了。
這里我們先通過一個例子來說明。
假設:老人去世的時候,老人的父母均已過世。
老人有三個孩子,均已成家、為人父母。其中,老大已經過世,留下一個孫子。
兩位老人均過世之后,他們的遺產份額由三個孩子繼承,均分。但是,因為老大已經先于老人過世,那么,老大應繼承的份額,將由老大的兒子(即老人的孫子)代位繼承。但是,孫子只能繼承老大應當繼承的份額。
最終,繼承人就包括了老人的孫子、兩個孩子,平均繼承。
這個例子比較簡單,目的只是圍繞題主問題,給出結論:
- 法定繼承情況下,以老人為中心,按照法定繼承人順序和范圍,確定法定繼承人。
- 如果有子女、且子女早于老人過世,那么子女的子女也同樣納入法定繼承人范圍。
以上例子,舉的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例如,老人一輩子沒結婚、沒生子、去世時其父母均已過世),那么就看看有沒有兄弟姐妹。分割方式與上例的原則是一樣的,不再贅述。
首先要按老人遺囑來分配,不管公平與否,如果沒立遺囑,按法律根據親屬關系的遠近確定的順序。
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遺贈撫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后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4)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系的遠近確定的順序。
如果同時出現2種以上的繼承情況,在這4種繼承方式中,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遺贈,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
關于親屬繼承順序問題,繼承法相關規定: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