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標的是什么意思啊_什么叫合同標的?
特邀律師
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和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標的可以是“物”,一般的買賣合同(購買實物)如買手機、買房屋……也可以是“行為”(包括“不行為”)。“行為”,比如運輸合同、保管、勞務、舉例說,你到郵局寄一封信,你買了郵票,郵局就有義務“按時把信件投送到指定的收信人手中”這里,“按時把信件投送到指定的收信人手中”就是你和郵局之間的合同標的,它是“行為”。“不行為”也給你舉一個例:我給你錢,租用你的承包地一年,你同意“在一年內不在這塊地上種莊稼”。這就是我花錢買你的“不行為”。簡單來說,標的就是目的。
合同標的是指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所指向的物或行為。在本案中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中的物就是“蔬菜”。但是本案中對合同標的產生的爭執明顯是對“蔬菜”這個物的誤解。嚴格來說,蔬菜是指包括小白菜在內的許多種類,如果合同不規定蔬菜的種類,送任何蔬菜都不算違約。所以本案問題在于甲公司簽訂合同時,合同標的種類不明確。但是,乙公司如果是長期供貨關系,應當知道甲公司要求的蔬菜種類,因此也有過錯,所以建議雙方協商退一部分貨,乙公司另外補足其他種類的貨。如有損失,雙方共同承擔。
合同法上的標的是指合同所確立的法律關系所指向的對象,標的既可以是行為也可以是物,如勞務合同中,標的就是提供勞務方的“勞務”行為,在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買賣的貨物。標的是合同的必備條款,沒有標的的合同是不成立的
保險標的是作為保險對象的財產及其有關利益或人的生命和身體,它是保險利益的載體(最粗淺的理解可以為:誰或者什么東西發生了事故,保險公司才給賠付,這個人的壽命或者健康或物品,就叫做標的);
保險標的如為財產和有關利益,應該包括該標的的具體坐落地點,有的還包括利益關系,保險標的如為人的生命和身體,還應包括被保險人的性別、年齡,有的還包括被保險人的職業、健康情況,視具體險種而定。
將保險標的作為保險合同的基本條款的法律意義是:確定保險合同的種類,明確保險人承保責任的范圍及保險法規定的適用;判斷投保人是否具有保險利益及是否存在道德風險;確定保險價值及賠償數額;確定訴訟管轄等。
合同標的是合同法律關系的客體,是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標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沒有標的,合同不能成立。打個簡單的比方,你簽訂合同買了一臺電視,那電視就是合同的標的。
通俗解釋一下吧,一般指的是法律關系。比如是房屋買賣合同,買賣法律關系為標的,房屋為標的物。 運輸合同,運輸法律關系為標的。以此類推。
標的是指合同當事人之間存在的權利義務關系
標的物是指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
舉例說明,在房屋租賃中,標的是房屋租賃關系,而標的物是所租賃的房屋。
標的和標的物并不是永遠共存的。一個合同必須有標的,而不一定有標的物。
舉例說明,在提供勞務的合同中,標的是當事人之間的勞務關系。而在勞務合同中,就沒有標的物。
合同標的就是合同雙方交易的商品或服務。比如買賣合同,一般標的都是商品如貨物等;服務類的合同,標的就是服務本身,如保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