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勞動合同簽訂注意事項_簽勞動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特邀律師
這個問題,在簽勞動合同時,一般做為求職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勞動者是沒有多少可以商量的余地的,因為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一般是經過公司聘請專業的法律顧問來審核相關的勞動合同條款的,做為你是挑不出文字上的毛病的,除非你有專業的法律知識,一般來說勞動合同是通用版本,除幾個手寫的部分,其他部分都是統一打印的,不會為你量身訂制的,那么做為求職者在簽勞動合同要注意哪幾個方面呢?
注意勞動合同的職位與薪資是否與你面談時一致的
在企業管理和招聘中,有很多人特別不注重細節,即使是勞動合同這么關鍵的東西,人事部的同事會翻到要你簽名的末尾,會說這是勞動合同,在這里簽個名就可以了。有很多人就不看前面,就在上面簽個名字,便以大功告成,許久過后又說當初沒有細看。記得每個人任何文件的簽自己名字畫押的時候,都要仔細審閱的。那么勞動合同你要關注的部分,就是勞動合同的應聘職位,薪資待遇是否與你面試談的一致的。如果不一致要及時提出來,有異議時可以拒簽,因為面試時與你談的人不一定是與你寫合同的人,這種錯誤還是有發生的。
試用期,工作時間和合同期限
一般來說,針對不同的職位,試用期長短會有所不同,工作時間會有所不同的,較高職位的,是試用期會較長點,但最多不會超過三個月,如果超過三個月的,你就要注意了,這是違背勞動法。還有很多職位是靈活的工作制的,而對較低的職位,是固定八或九小時制的。還有就是合同期限,有一年,有三年,也有五年,這些時間上也有很多要注意的,不然會掉進坑里,自然全然無覺的。特別是你提出要辭職的時候,用人單位就會拿出你簽的勞動合同來說事的。
除勞動合同外的其他很多補充協議
很多公司,在求職者入職時,隨簽勞動合同之外,還需要簽署一些補充協議,比技術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等等,那么在簽這些補充協議的時候,人事部的人員都會說,這是個走過場的,大家都要簽的。但對你來說就不是了,你得注意看清條款,不要蒙著眼就簽啦,有疑問先緩簽。
總之,求職者在簽勞動合同時,要特別注意以上幾點,簽署的勞動合同除非和法律法規相違背,不然白紙黑字的合同上簽名具有法律效應的,看仔細看清楚再簽!
關于勞動合同怎么簽,首先,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就算是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系,應當簽訂勞動合同。
其次,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和居民身份證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蓋章生效。需要注意的是,勞動者有權持有一份勞動合同文本。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簽訂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需要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簽訂,最遲不能超過一個月,否則需要賠償勞動者雙倍工資。并且勞動合同的簽訂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并簽字蓋章一式兩份。《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首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要給新人讀透講透并理解簽名,避免事后推脫。
其次,符合和執行勞動法萬及國家各項法規,減少勞動糾紛。
另外,了解和關注員工的工作生活情況,做好員工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