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自書遺囑怎么寫才有效_怎樣立房產自書遺囑才有效?
特邀律師
夫妻共同房屋自己要寫遺囑首先你只能對屬于自己的房屋做安排,如果你將配偶的房屋也安排了,那你的遺囑將無效。其次自書遺囑只要書寫工整,寫清楚房子的地理位子以及繼承人的具體身份姓名就可以了。
而代書遺囑與打印遺囑就需要有無利益關系的證明人兩人或以上為好。
當然不管是那種遺囑經過公證讓配偶簽上名字就更好了!
自己寫遺囑可能會導致無效。如果法定繼承人懷疑遺囑有效性,比如說他可以說這個不是本人寫的,鑒定字跡是個很復雜的事情,同一個人寫字不同時期甚至不同時候寫的字都有可能不一樣是吧。他還可以說這個遺囑不是在正常環境下寫的,比如說受到威脅,還可以說是在神志不清等狀態下寫的,總之,如果法定繼承人不認這個遺囑,要找遺囑繼承人扯皮是有很多辦法的。所以為了保障遺囑的有效性,最好這樣寫。
一是,只能處置屬于自己的遺產。比如夫妻婚內房產,按照法律規定,夫妻二人一人一半,其中一方寫遺囑就不能寫,把哪個房子給某某人,要寫,把哪個房子屬于自己的一半給某某人。同樣,銀行存款,其他財產等也要注意這個問題。
二是,保證遺囑有效性。可以請兩三個可靠的朋友到家里,讓他們幫助錄像,說明你是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被脅迫,神志不清等問題。邊寫邊錄,自己也可以在錄像里面說一些話。寫完后朋友簽字作見證人。
因為現在的房產一般價值都比較大,家里老人壽命也越來越長,可能出現中間一輩先于前輩過世等問題,中間一輩如果兄弟姐妹比較多,遺產問題就會很復雜,所以早立遺囑是對的,我覺得這個觀念需要推廣。我跟我老公說這個問題,他反對,說不吉利,不過我還是想找個機會寫個遺囑,畢竟世事難料。
您好!
自己寫一份合法有效遺囑是完全有可能的,這里面會涉及到一些書寫的形式、要求。在遺囑有效期上,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遺囑為準,其中,在目前繼承法規定中,公證遺囑優先。并沒有明確規定遺囑寫完之后的有效期限。
以下詳細介紹一下。前提是“自己寫”遺囑:
如何自己寫一份合法、有效的自書遺囑?
自己寫遺囑,在繼承法中規定的遺囑形式上,叫做“自書遺囑”。當然,訂立人本人要有自己書寫的能力,這是必要條件。
合法有效性的關鍵要素包括三類:
1.自己書寫的三個關鍵前提條件
條件(一):訂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訂立人本人是頭腦清醒、思維正常、意識清晰的。這是能夠確保本人可以真正表達自我意愿的前提。注意,這里主要指的是“頭腦”,與肢體、行動上是否方便沒有什么關系。
最好的證明,是由醫療機構、或者精神鑒定機構出具有關精神方面的評估證明。
條件(二):遺囑必須是本人自愿的意思表示。
因為遺囑中主要涉及到的是財產分配問題。所以,肯定是跟“利”有關。訂立人怎么去分配利益,必須不能受到任何形式的脅迫、誘導,必須要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思來寫。
關于這方面的證明,比較好的方式是關于遺囑訂立過程中的證據的采集,后面展開說。
條件(三):遺囑中涉及到的財產,必須是訂立人個人合法財產。
這個需要訂立人自行判斷,情況比較多。舉一些例子:例如房產、銀行卡等,如果是婚后取得的,很大情況下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么訂立遺囑中,就不能將這些財產全部訂入遺囑,否則會導致遺囑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2.遺囑的內容格式如何書寫?
(一)開頭:寫明“遺囑”兩個字
(二)內容:參照如下表述形式:
本人xxx(身份證號xx)去世后,將xx(位置)xx房子(房產證號xxx)中我的份額由xx(本人兒子,身份證號xx)全部繼承。
注意幾個關鍵點:
人的信息、財產信息必須唯一,不能產生模糊歧義。
訂立人給出去的份額、繼承人繼承的份額講清楚(常用的詞語:全部、1/2、40%等)。
繼承方式用詞準確(采用“繼承”詞語)。
(三)結尾:訂立人自己簽名、寫好年月日,最好按上手印。
另外要注意:整張“紙”不能出現任何其他人的筆跡字樣。
3.訂立過程的證據留存
證據是特別重要的有效性證明!
很多時候朋友們都在問“遺囑怎么寫”。其實訂立過程中證據留存的重要程度,某種程度上是大于遺囑本身的!未來一旦產生糾紛,往往是對遺囑訂立過程提出質疑!
關鍵證據包括: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評估或者鑒定證明。
訂立人在書寫遺囑期間的筆跡樣本、指紋等(用于證明遺囑是本人書寫的)。
最好訂立人書寫全程錄音錄像(這是可以作為證明訂立人精神狀態、自我意思表示的輔證)。
最好有兩個無利害關系見證人現場見證(也是關鍵證據,需要有個見證書)。
所有涉及到的人、財方面的證明(例如,房產證、銀行卡、身份證、戶口簿等的復印件)。
以上所有證據、包括遺囑原件,均不能進行二次修改,訂立完成之后,保存好、封裝,確保不具備篡改的可能性。
常犯的錯誤
以下把自書遺囑訂立過程中常犯的三類錯誤說一下,一定要避免:
別人幫忙修改幾個字。我們前面說過,不能有任何其他人的筆跡。有些老人寫累了、個別字寫錯了,子女幫忙寫兩筆、幫忙修改一下,都視同無效。
打印一份,自己簽名。打印遺囑目前的判定上,最基本的原則是要證明自輸入、打印至最后簽字全過程,必須是訂立人本人完成。并且即使這樣,因為目前的繼承法中沒有規定這種形式,所以判決結果有風險。
兩位老人合寫一份。同樣,遺囑形式無法界定,有失效風險。
做到以上幾點、避免錯誤,是可以讓自書遺囑做到合法有效的。
最后還有一條提醒,非常重要:遺囑最后必須要妥善保存好,千萬別因為各種原因導致遺囑丟了、被改了、污損了,否則也是白訂立。
自書遺囑是指被繼承人親筆書寫遺囑內容,簽名、并注明年、月、日的一種遺產處置方式。但是自書遺囑要注意以下幾點:(1)遺囑只能處分被繼承人死亡時合法遺留的個人財產,而不能處置他人財產,否則就屬于無權處分;(2)遺囑內容要明確具體。具體包括遺產范圍要明確具體,遺產處置方式要明確具體,繼承人要明確具體;(3)自書遺囑在書寫時要求被繼承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如果被繼承人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其所形成的自書遺囑也會因此而被認定為無效;(4)自書遺囑要求被繼承人親自書寫,不能采取他人代書、機打等方式形成。在現在的許多案例中,打印后再簽名的遺囑有許多被法院判決無效。鑒于書寫遺囑是一個高難度的法律技術活,建議想自己寫遺囑的話,最好委托律師來指導和操作,這樣才不會給后代留下后患,給自己留下遺憾。
你的房產贈與誰,然后名字身份證號日期時間,見證人的名字等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吧,我是婚姻家庭律師。
見過很多遺囑被判無效的案例,一旦被判無效,損失可不是一張紙那么簡單,本來可以坐擁成百上千萬的遺產,可能就因為那么一兩個關鍵點出了岔子,你就白白地做了一場白日夢。
先答本題。
咱國家的繼承法是1985年實施的,距今已經33年了,這33年這世界發生的可不僅僅是天翻地覆的變化,可,繼承法沒變,其穩定性堪比美國憲法。就我國法律更新修改的速度來說,這繼承法可以說是當之無愧的釘子戶。
開個玩笑。
釘子戶的特點是默守陳規,死板教條。
比如這遺囑的法定形式: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審查一個遺囑是否有效,先看是不是滿足了形式要件。比如:某老兩口共同立了一份遺囑,把遺產全部給兒子繼承,閨女一邊涼快,男方執筆并簽自己的名,女的在上面簽名摁手印。這遺囑有問題沒有?看似沒有;是不是真實意思表示?當然是,特別是老太太,重男輕女啊,生怕家產讓閨女分了去。
可,后來這案子訴到法院,法院判決該遺囑部分有效,即老爺子那份,符合自書遺囑的形式要件,老太太這邊,算代書遺囑,但沒有見證人,所以,無效。
就這樣,老爺子遺產按遺囑繼承,老太太的遺囑無效,按法定繼承,讓閨女分走了其中一半,總數的四分之一。不知道老太太地下有知,會不會氣得直跺腳。
老爺子的遺囑為什么有效?因為它滿足繼承法規定的自書遺囑的形式要件:自己親筆書寫,本人簽名,有日期。
自書遺囑符合以上形式要件,處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財產,意思明確,就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經常有人對自書遺囑提異議,要求鑒定。這就需要保留立遺囑人在同一時期書寫在其它地方的字跡,以備鑒定使用。
實踐中,真有人偽造遺囑,還有人咨詢我:偽造遺囑可不可以?
我的回答當然是不可以。
偽造遺囑不是偽造遺囑這么簡單,涉嫌侵吞他人財產了,我認為,重者可以構成刑事犯罪。
請自重。
不同的遺囑形式,所生效的條件也各不相同,遺囑人要根據自己訂立的遺囑類型及其相應的生效條件,做好對應的準備工作,才能讓自己所訂立的遺囑具有法律效力。(一)、自書遺囑的生效條件自書遺囑必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親自簽名,然后注明年月日。注意:不能由他人代寫或記錄;不能打印;不能由他人代簽姓名;不能用印章、指印或其他符號代替簽名。(二)、代書遺囑的生效條件1、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2、須由遺囑人口述遺囑要點,然后由見證人中的一人代為書寫,寫成書面遺囑后,代書人向遺囑人宣讀。。3、必須注明年月日,并由代寫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三)、錄音遺囑的生效條件進行錄音遺囑時,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可采取書面或錄音的形式。經過見證的錄音磁帶應封存起來,注明年月日,遺囑人與見證人在封條上簽名。(四)、口頭遺囑的生效條件口頭遺囑必須是在危急的情況下設立的,如在前線作戰、船舶遇險、飛機失事、遭遇臺風、地震洪水等。(五)、公證遺囑的生效條件辦理公證遺囑一般由遺囑人在公證員二人面前,親筆書寫遺囑,簽名蓋章,并注明年月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七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1.為避免日后爭議,應由立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的全部內容。自書遺囑既不能由他人代筆,也不能用打字機打印,只能由遺囑人自己用筆(是鋼筆還是毛筆等不限)將其意思記錄下來,但遺囑人設立自書遺囑不得以鉛筆及其他易于涂改的筆書寫。
2.遺囑應由立遺囑人親筆簽名。遺囑人簽名是自書遺囑的基本要求,它既證明遺囑確為遺囑人親自書寫的,也證明著遺囑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遺囑人的簽名須由遺囑人親筆書上自己的名字,而不能以蓋章手印或畫押等方式代替。無遺囑人簽名的自書遺囑,應為無效。若遺囑有2頁以上,遺囑人應當在每頁上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