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死了孫子有義務養奶奶嗎_兒子去世兒媳孫子有贍養奶奶的義務嗎?
特邀律師
影響孫子的代位繼承權。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眱鹤铀懒?,孫子有贍養奶奶的法定義務,并具有代位繼承權。但是,“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法第十三條第四款)。”老太太小兒子去世,還有大兒子和二兒子在,大兒子和二兒子應該擔起撫養責任,這理所當然,不管仼何情況下,小兒子已經失去,兒媳婦和孫子在生活上已經失去主要靠山,小兒媳婦為了生計帶著自己兒子出外打工,合情合理,因為這并不代表小兒媳婦不養老人,畢竟在自己和小孩們在生活上都沒有保障的情況下,確實難以保證老人家不會跟著受苦,而老人家有三個兒子,老大、老二應該接手撫養,以盡孝心。
其實對于孝敬老人一事,它不但是長輩的責任,而且也是晚輩該做的亊情,一二年,我老母去世前,就是我和二閨女忙前忙后,并直至老母去世,同樣,我的哥姐全部在世,說實話,對敬老孝老這些問題可不能進行攀比,這叫各是各的心意,兒時,一至八歲前,我可全是我姥姥照看長大的,就是后來回到父母的家中,父母也沒有對我怎樣的好過,同時,'還常常挨我父親的大耳光,那時我想起來就牙根癢癢,但至從父母去世以后的前后,由于我和我二閨女的不斷照應,我老母去世前,就以經認不出她的每個子女,反而一見我和二閨女,就滿臉笑容,最后,街坊鄰居都都說,小時候,差點把這個老四給打死,最后,要不是這個四兒子,那徹底全完,另外,老人們常有一句俗話,叫,孝敬老人天降福!.
這么說,其實的確是偷換概念。
法律上帶孫子不是義務,但子女不在贍養老人是強制義務
為什么呢?因為老人沒有義務帶孫子,因為扶養孫子的義務是他的父母。
法律上,如果孩子的父母死去了,老人才有這個法律義務。不帶孫子是理所當然,因為這是他父母的責任
而如果子女不在了,老人也沒有其他子女,孫輩又有負擔能力,那么是有贍養老人的義務的,這也是法律的強制規定。
情理上,帶孫子應感恩而不是理所當然
現如今,很多年輕人因為壓力大,工作繁忙,孩子都給老人帶,對此覺得理所當然。
但是正如我前面所言,這不是義務一樣,對此為了生活,你父母或者你自己可以要求他們幫你帶孩子,但是請別當做理所當然。
因為每個人其實都有自己選擇生活的權利,作為老人,他們把自己孩子養大就已經盡到了自己的責任。
如果有的選,我想很多老人自己也可以出去玩玩,哪怕跳跳廣場舞,而不是繼續帶孩子。
帶孩子并不是一個輕松活,他們的確是孩子的爺爺奶奶,或者說外公外婆,但是帶孫子真不是他們的職責。
因此,如果他們拒絕,理所當然,他們同意,應該心懷感恩。
并且需要說明的是贍養老人也是強制義務,這個義務建立在當初扶養的義務上。而不是帶孫子上。
是否有贍養義務要看以下幾點:
一,他奶奶是否還有其他子女;
二,孫子是否具有贍養能力。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八條規定:“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p>
對孫子女需要贍養祖父母的,同時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祖父母確實需要贍養;
2祖父母再沒有其他子女(這點觀點有異,有人認為不看有無其他子女)或者其他子女無贍養能力;
3,孫子女有負擔能力。
法律也講究權利義務的對等,在規定孫子女對祖父母具有贍養義務的同時,《繼承法》同時也規定,對于子女已經死亡的被繼承人,其孫子女具有“代位繼承”的權利。
您好,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兒媳及孫子都要贍養老人。但兒子去世后,從法律來看,兒媳婦與兒子家已經沒有法律上的婚姻家庭關系。按婚姻法相關規定,兒媳婦在這時沒有贍養老人的法定義務。如果兒媳婦繼續贍養老人,則在日后可以繼承老人的遺產。若兒媳和孫子繼承了去世兒子的遺產,則有義務在繼承遺產范圍內贍養老人。若孫子有能力履行贍養義務,應贍養老人。
這話問的這么弱智,孫子不承擔,那要誰承擔呢,孫子還沒死,當然是孫子承擔了,這話也敢問的出口!
這個問題我分兩步來回答。
第一,父母的養育之恩不能忘,作為兒女有責任和義務來贍養老人,依據自身條件為老人養老。不容置疑,沒有什么可說的。
第二,如果老人有一個子女不幸死去,那么兒子的養老問題自然落到兒子的兒女身上,這是感情債。古語說,父債子還,是指錢的債務,感情債也同樣適用。如果老人有兩個子女,有一個不幸死去,兩個子女還是要承擔養老責任和義務,那么老人死去的兒子的子女應承擔部分養老責任與義務。
題主說的情況有些不一樣,兒子死后,女兒無法養老人。那么這種情況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老人由有條件的孫子贍養,女兒出養老錢。這是女兒沒有條件養老人的唯一方法。但如果特殊情況除外,比如老人生前把財產都給了兒子,這種情況兒子的養老責任就會比女兒多。
家務事應該從感情與公平兩個角度考慮,還是要在家庭內部考慮。如果上升到法律的層面,那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