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可以排除法定繼承人嗎_有遺囑,繼承人就一定能繼承嗎?
特邀律師
可以的 只要遺囑是真實有效的 可以不必符合法律繼承順序 法律繼承順序只有在法律繼承時候有效,遺囑繼承優于法律繼承。前提是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 并于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
遺囑的有效是指遺囑具備法定的條件,能力發生法律效力,可以被執行。
1.遺囑人有遺囑能力。
2.遺囑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3.遺囑的內容合法。
4.遺囑的形式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
只要具備了以上四個條件,遺囑就具有法律效力,第一順序繼承人不是遺囑的必備條款。
1.遺產可以留給繼承人以外的人,稱為“遺贈”。
2.立遺贈最好能找第三方見證,確定執行人,因為百年之后,繼承人有可能以遺贈有假出來爭繼承權,到時無法順利繼承。
3.目前實踐來看,建議帶齊資料到當地公證處辦理相關遺贈業務比較妥當。
1.公證遺囑屬于遺囑的一種形式,證明效力最高,有公證遺囑的存在必然已經排除了法定繼承的繼承規則。根據《繼承法》第十六條規定:被繼承人可以根據《繼承法》的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所以,你的父母有一方已經去世,你能否繼承父母的遺產,需要看公證遺囑的內容是如何約定的。
2.如果公證遺囑已經寫明:其遺產由你或者你的兄弟姐妹或者你父母一方繼承的話,應嚴格按照遺囑內容來操作,或者他們自行將遺產捐獻給國家或者其他集體組織等,其遺囑依然有效,這屬于對自己個人生前財產的處分,他人無權干涉。
3.綜上,父母立了公證遺囑,即使一方去世,你作為你父母的子女也應按照其遺囑內容來遵守,尊重其個人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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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一粟認為,有遺囑,繼承人也未必能夠繼承。
1、遺囑繼承的前提是遺囑有效。在遺囑繼承中,首先要處理的問題就是識別遺囑的效力。而遺囑的效力又與遺囑的形式有關。按照我國繼承法的規定,遺囑分為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每一種形式的遺囑,其有效條件各不相同。比如,自書遺囑,須遺囑人親筆書寫,并簽署年月日。除此之外,遺囑還不能違反法律規定。比如通過遺囑將遺產留給“小三”,這種遺囑一般會被認定為無效遺囑。再比如遺囑人所處分的財產并非遺囑人所有。特別需要提出的是,遺囑人不能剝奪缺乏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人的繼承權。
2、多份遺囑并存。遺囑人可以在不同的時間訂立了不同的遺囑,而遺囑人自己可能也忘掉了。在這種情況下,按照目前的繼承法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存在多份遺囑時,一般原則是后訂立的遺囑效力優于先訂立的遺囑。
3、即便遺囑有效,繼承人也不一定能夠繼承。這是因為,遺囑繼承的實現,還有一個程序問題。比如,遺囑人在遺囑中指定法定繼承人之外的繼承。繼承法上將這種遺囑稱之為遺贈,但是,遺贈也是遺囑。根據繼承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就是說,受遺贈人沒有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向法定繼承人作出是否接受遺贈的意思表示,結果是,雖持有遺囑,但是,卻不能繼承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