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事故和交通事故能否同時賠償_工傷和交通事故能同時賠償嗎?
特邀律師
如果一起交通事故同時符合工傷認定的條件,當事人可以從交通事故賠償和工傷賠償兩個方向分別主張自己的合法權利,兩者并不沖突。
唯一可能有點麻煩的是醫療費的賠償問題。因為兩邊都涉及到這筆賠償。根據筆者的經驗,當事人可以根據情況采用以下兩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憑當事人身份證到醫院開具病歷、用藥詳單,以及醫藥費收費票據。以此為據主張交通事故的醫療費賠償。然后再憑身份證到醫院開具病歷和用藥詳單(這兩種資料只要有身份證,不限份數都可以拿到),再加上交通事故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醫藥費收費票據復印件(蓋法院檔案室章),憑這些東西,加上其他的必要資料,可以到工傷賠償這邊主張醫藥費賠償,但是只能是在交通事故賠償后剩余的部分中主張。
比如,一共三萬元醫藥費,在交通事故處理中獲得了1.6萬元賠償,拿著上述資料,在工傷處理這邊繼續主張剩下的1.4萬元,工傷處理會根據相關規定在剩下的1.4萬元中進行報銷,例如剩下的1.4萬元,有0.9萬元可以按工傷賠償處理。這樣的話當事人一共獲得1.6+0.9=2.5萬元醫療費賠償。
至于先走交通事故還是先走工傷,當事人可以根據情況自行確定。
第二種。憑當事人身份證到醫院開具病歷、用藥詳單,以及醫藥費收費票據。以此為據主張交通事故的醫療費賠償。
憑當事人身份證,到醫院收費窗口開具一張醫藥費票據查補單證明(內容是某人某年某月日在本院就診,醫療費票據不慎丟失,其中某某費某某元,某某費某某元,某某費某某元,共計費用某某元,元票據號碼某某某某。某某醫院財務科,某年月日)。然后再憑身份證到醫院開具病歷和用藥詳單(這兩種資料只要有身份證,不限份數次數都可以拿到),憑這些資料和其他必備資料進行工傷賠償。當事人最好到相關部門咨詢一下,醫院的收費票據丟失如何處理,根據他們的要求準備材料。
以上回答供參考。
原則上一次損害,無法得到兩次賠償。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傷,符合工傷的認定條件,可以“雙賠”。
但是這“雙賠”是有賠償范圍限制的,主要包括傷殘賠償金,不包括醫藥費、護理費等。
雙賠的理由很簡單。
一是人的生命權和健康權是無價的,法律只是為了定紛止爭,確定了賠償標準,實際上這個賠償標準并不能反映生命和健康的價值。換一種表達,生命健康受損,給多少錢都不算多,都不能算完全補償。
二是根據保險的損失補償原則,就是,任何人都不能從保險中,獲得超過損失的利益。所以,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這些非生命、健康范圍內的損失,不能獲得雙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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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事故與交通事故競合時,當然可以獲得雙重賠償!
一、職工遭遇非本人責任的交通事故,依據國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規,以及交通車輛保險相關規定,理應獲得交通肇事方及肇事車輛保險公司的相關賠償。
二、國家《工傷保險條例》關于工傷認定有一項規定:職工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可以按照工傷處理。
(一)必須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認定為非本人主要責任。
(二)職工上下班合理的時間,合理的路線上。
三、國家《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傷害的,包括司機與非司機人員,可以認定為工傷。
四、職工因交通事故受到傷害,參加社會保險工傷險的,符合工傷相關規定,認定為工傷事故,當然還可以獲得社會保險機構給予的工傷相關賠償。
未參加社會保險工傷險的,由用人單位負責支付相關工傷賠償費用。
五、交通事故導致傷害,依據國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車輛交通保險等相關規定,獲得肇事方及保險公司的相關賠償。
參加社會保險工傷險的,符合工傷認定條件,認定為工傷的,社會保險機構給予工傷的相關賠償。
★這是兩個保險品種,參加保險,交納保費,當然就要獲得保險收益。
僅供參考。
可以要求交通事故和工傷雙重賠償。但是,對于兩者有些相同的賠償項目,是不能兼得的。比如醫療費,根據《社會保險法》中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對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因此,傷者的醫療費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已經得到賠償,工傷事故中就不予賠償了。傷者如果在工傷事故中賠到了醫療費,那么,要求交通事故的責任者賠償醫療費的追償權就要由工傷保險基金來行使了。因此,諸如醫療費這樣的賠償項目,傷者只能選擇一種賠償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