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可以隨便調動嗎_勞務派遣工有轉正的可能嗎?
特邀律師
勞務派遣是你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然后派駐到用工單位上班。在法律上你的合同關系在勞務公司,不在用工單位。
在派遣期間如果表現優異,用工單位可能會考慮讓你與勞務公司解除合同,他做為勞動合同另一方主體和你簽勞動合同,這樣你就可以轉為正式員工了。但這個選擇權在用工單位,做為派遣員工并沒有因為工作年限而要求用工單位給予轉正的權力,也沒有相關法律支持這類訴求。
我回答你的問題。
如果你是勞務派遣員工,那么你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理應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
作為派遣員工被派到某客戶公司去工作,應當是點對點的行為,客戶公司不對你有支配權,除非認為你不符合崗位要求,把你退回派遣公司換別人來。
分析你說所說的,估計大致情況是你在這家客戶公司工作了十年,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和派遣公司簽的。你的工作任務和工資報酬都是在客戶公司的,而派遣公司僅僅承擔簽訂勞動合同的責任。
如果真如此的話,這是長期以來非規范派遣業務造成的結果。某些企業出于各種目的,自己不去和實際用工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而去找派遣公司來做。
簡短截說吧,在這何種情況下,你有任何問題,不滿,爭議和糾紛,就去找和你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解決。
勞務派遣始終是大家比較關心的一個重要話題,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同工不同酬,讓勞務派遣者的利益受到了損失,所以主要談及這個話題,大家一般都會義憤填膺,爭著搶著為自己打抱不平,我也表示非常的理解。
在說下“勞務派遣工有可能轉正嗎?”的問題,我個人覺的轉正的可能性非常小,幾乎沒有人可以轉正,這就必須回到另外一個問題,那就是企業為什么要使用勞務派遣工?弄清楚了這個問題,我們就很容易了解勞務派遣工基本不會轉正。
一、人事管理便簡,企業管理效率高
使用勞務派遣工意味著,甲方企業的管理成本會大大下降,不需要設立專門人員、機構對派遣人員進行具體繁瑣的人力資源管理,包括人員的聘用、異地勞務關系的處理、檔案接轉、建立員工檔案,員工工資、獎金的統計、發放,各類社會保障建立及繳納、工傷申報勞動糾紛處理等諸多人力資源管理事務性工作由派遣公司負責完成,這樣甲方就可以有更多的精力轉向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的管理,真正的做到“用人不管人,增效不增支”,實現人力資源的效益最大化。
二、用人靈活,成本低下
甲方有用人需求時,如果采取自招自用的方式,肯定會拉長用人戰線,導致人員招聘周期長、到崗不及時,但是使用派遣工,這些招人對于派遣公司來說都是家常便飯,所以企業可以在招聘環節剩下一筆成本,同時派遣工的形式使得甲方單位用人進出靈活,不受編制限制,人員進出手續都由派遣公司進行專業服務,充分展現被派遣單位擇人和個人擇業自主權。
三、規避勞動糾紛,分散用人風險
單位使用勞務派遣工時,因為工人和用工單位無需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在發生勞動糾紛的時候均與用工單位無關,勞動糾紛最終由派遣公司解決處理,這樣就避免了用工單位發生不必要的勞動糾紛,加上單位采用派遣形式,所用派遣工可進可退、職位能上能下,機制十分靈活,大大分散用人風險。
所以以上的種種對于用工單位都是有利的,所以甲方單位更加愿意使用派遣工,而在實際派遣的工作中,我曾碰見過這樣的案例,真是讓人不戰而栗,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
一位派遣工在A企業提供勞動,已經與勞務公司簽署了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一次簽合同的期限是3年,第二次續簽合同也是3年,等到第二個3年快要到期的時候,這位派遣的老大哥心中開始竊喜,與同一家單位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后,我就可以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一定意義上就可以類比為甲方企業的轉正員工了;然后續簽的合同即將到期的時候,派遣公司與他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的是另外一家公司;等于合同的主體信息發生了變化,簽署的仍然是固定期限合同,老大哥愣住了,沒想到勞務公司早都想到了他的前面,所以他內心的竊喜還是沒有得逞;通過這一個小小的細節可以看出,勞務派遣工轉為正式工是一件很難的事情,再結合以上使用勞務派遣工的三項好處,派遣工轉為正式工幾乎是不可能,如果企業想讓你成為正式工,在一開始就不會考慮派遣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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