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可以隨便確定房價嗎_房價是如何確定的?
特邀律師
房價由開發商定,但是有前提條件
1、區域單價;指的這個區域大范圍的房價大概是多少。你低了肯定虧,高了賣不出去
2、建安成本;指的是建筑成本。包含(地價、稅金、建筑材料單價、等等)
3、民眾承受能力;本來民眾大部分能承受5000,你來個5W,這房子肯定不能賣出去,是吧
4、政府最高限價;假如你建安成本是5000,你房價定到10W,那么政府就會干預你的房價。
開發商大方向有這幾個來確定房價,
一定不合法。但是你的手續確保沒問題嗎?你比市場價低十萬以上嗎?符合上面兩個條件,可以。
我來幫你分析分析。
買房是市場行為,當然可以討價還價。但是,市場行情不一樣,討價還價的形式也會不一樣。
1、像杭州寧波等城市,房價都是有政府備案價,銷售時不能超過這個備案價!而且很多的新房認籌人數超過可以銷售套數,所以需要“搖號”,搖到才能買房!這種情況下你怎么可能跟開發商討價還價呢?能買到房子已經燒高香了!
2、其他3、4、5線小城市,可能房產銷售形勢不太好,那么,你就有討價還價的余地了。一般開發商內部有個統一的優惠政策,銷售人員都按這個標準跟客戶談。輕易不可能再有更大優惠!
3、當主力房子銷售完畢后,就剩“尾盤”了。這個時候,如果你有購買意向的話,開發商就會給你更大的優惠。
4、部分房子可以通過第三方代理商去購買,這樣也會有代理渠道的優惠。但在合同簽訂時要注意,必須是和開發商簽合同而且能夠網簽。
謝謝!說茶聊地產找東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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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城市執行了網上一房一價公示,發放預售證時會進行一段時間公示!三限房還會進行公開搖號選房!
辦會員一般是開發商蓄客階段,是不允許收取任何費用的!反正就是只要你交錢就要慎重,交進去了就被動了!
朋友們好!房價的確定受多種因素影響!除了常見的一些因素,最重要的是土地的價格,和房價收入比!
首先,簡單了解房屋的價格組成:
房屋的價格,主要由:土地的價格,拆遷征購費用,設計勘探建設,銷售等組成費用,成本部分!其次是利潤部分!這兩部分,是房屋價格的主要構成因素!
其次,來影響房價的主要因素:
1,收入比!既個人收入與房價之間的比例關系,通常黃金比例在1:1一1:1.5之間!比如月薪5000,房價在5000至7500之間,是一個較為均衡的比例!但通常要高于這一比例,世界上一些大型城市來看,集中在1:5左右,即月薪1000房價5000左右(世界級大型城市)!
如上圖,聯合國的房價收入比標準是3:1,世界銀行是5:1…紐約是7.9:1,倫敦6.9:1,上海是30.27:1…
2,土地價格!
土地的價格,是房地產價格的直接成本!房價的影響舉足輕重!
3,其他費用!比如房產稅等等,對房價有重大的影響!
4,供求關系以及民族風俗,法律法等等!
最后,來了解一下現在不同城市的收入房價比,這對認識房價走勢,房產投資,有很重要的指導意義:
5年房價翻了一倍,有兩套想賣一套再去地縣買一套可行嗎?這個問題很無腦,從樓主表達意思看,可能是在1二線城市有兩套房,房價漲多了,利潤豐厚,想賣掉一套房子,到地縣買一套便宜房子作為投資。
這種邏輯是不對的,地縣房子絕對價格是低于一二線城市的,但地縣人口流進很少,部分經濟欠發達地區,年輕人口呈現凈流出狀態,房子需求是比較低的,房價決定于人口增量,這個是沒有懷疑的,因此地縣房子價格低,但上漲動力很弱,不見得就有很高投資價值。、
城市房子雖然絕對價格高,但人口流進多,土地資源成為稀缺資源,房子供應越來越少,像深圳2020年新增樓盤會比19年少很多,房價易漲難跌,
從整個大環境看,目前地產調控思路依然是房住不炒和不作為短期經濟刺激手段,就是去除房地產金融屬性,回歸居住功能,整個地產市場不管是大城市小城市偏居一偶的小縣城,房價都是有泡沫的,投資功能已經大大弱化,買房投資現在不是最佳時間。
要投資地產,不是在小縣城,而是在大城市,
房地產不是政府定價而是政府在抬價,如:土地是政府掌控吧,地價高房價肯定高唄。
當然不是!對于房價的定價是需要很多的依據的,不是開發商隨便能決定的。房價定下來也必須是合理的,而且開發商必須拿出他定價的依據。我國對于房價的定位也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同時,這也與市場需求有關,房價常常是隨著市場潮流而波動的,當然這也是在其成本的基礎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