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遺產繼承法全文_房產遺產怎樣繼承?
特邀律師
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房屋遺產繼承法”這樣專門的法律。雖然房屋成為遺產后,在辦理過戶等手續時,程序較一般財產要復雜、繁瑣,需要的資料也更多。但是,作為財產,房屋在繼承問題上與其他財產的條件是相同的,依據的法律也是《繼承法》,而沒有“房屋遺產繼承法”這樣專門調整房屋繼承問題的法律。根據《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房屋繼承也不外乎這兩種情形。所不同的是,房屋屬于不動產,如果涉及境外或者外國人,按照《繼承法》第三十六條第一、二款的規定,中國公民繼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遺產或者繼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的遺產,動產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外國人繼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遺產或者繼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中國公民的遺產,動產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
房產繼承協議書范本 甲方(遺贈人):×××(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遺贈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寫明遺贈財產的基本情況),在甲方死亡后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的證明為: (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 二、乙方應于每月十日前給付甲方生活費××元,醫療補助費××元(可以約定其他費用)。 三、乙方應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內辦理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轉移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遺贈,其遺產可按法定繼承處理。 四、甲方應負對遺贈財產的維護責任,不得隨意處理遺贈的財產。如果甲方故意將財產損壞或者送給他人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五、乙方應當按時給付甲方費用。逾期給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協議。如果連續三個月不給付費用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六、本協議自××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相關知識延伸閱:誰可以繼承房產 法定繼承是依照法律的規定,由繼承人按繼承順序、繼承份額進行繼承。《繼承法》將繼承人分成兩個繼承順序: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先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及雖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的),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份額是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時,份額一般均等。對于有特殊困難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應該予以照顧,適當多分配一些遺產。對于有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繼承人經過協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遺產,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遺產。
在實際生活中,我們難免會遇到繼承遺產房屋的問題,那么,在遇到這種情況時,2016最新遺產繼承房屋的步驟是怎么樣的?現在,在下文為您介紹具體步驟,希望對您目前面臨的問題有所裨益。
遺產繼承房屋
一、遺產繼承房屋步驟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 《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大致步驟如下: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愿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并遞交上述資料后,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后,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二、遺產繼承房屋所需的費用
1、繼承權公證費用;
繼承權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2%來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
根據滬價房(1996)第088號文評估費用根據房地產價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額定律累進方式來計算,
房地產價格總額(萬元) 累進計費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產繼承過戶稅費。
由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組成。
4、契稅
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契稅,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稅1.5%。
如一套100萬的房子辦理繼承過戶,要承擔5000元的房屋評估費用+2萬元的公證費用+500元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25605元,費用可觀,所以有的人在購買房地產的時候直接將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
從上面內容可知,辦理房產繼承的繼承人應先到被繼承房產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此外,辦理房屋繼承手續是需要交納相關費用,具體內容詳見上文,在此不贅述。
您好!
新的繼承法,其實是《民法典》中一個篇章。今后(在2021年1月1日起),《繼承法》這個法規就取消了。在這里,我們都用《民法典》這個名詞來說一下關于遺產的事兒。
這次,關于“遺產”范圍的界定是一個比較大的變動。變動主要體現在:
原有《繼承法》中關于遺產的規定
第三條 遺產范圍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即將實施的《民法典》關于遺產的規定
第九百零一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但法律規定或者依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除外。
您會發現,其實后者說的更“粗”了。所以,就引起一些討論:諸如,有些人“歡呼”:游戲賬號也可以繼承了、虛擬資產也可以繼承了,等等。
這里僅談談個人的看法
隨著時代的發展,可能的財產類型越來越多,諸如上面提到的,有個游戲賬號挺值錢,是不是也可以納入遺產范圍?
既然法律都說了:個人合法財產,不限定范圍。那么,這部分財產肯定算啊!
現實中會面臨什么操作問題?到底是利于財產繼承、還是平添更多無謂的麻煩?——
- 往優點來說:這種界定方式,貌似很泛,但是涵蓋面更廣,力保老百姓個人的財產不流失。
- 往缺點來說:財產界定或許產生的爭議會更大。“泛”的另外一個解釋,就是沒有邊界。沒有邊界,就給判定帶來更大的麻煩。
所以,只能說:初心很好,但是效果,需要時間來驗證。
我國的《繼承法》中所列遺產的范圍中有房屋。所謂房屋的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后,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當繼承發生時,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則應按遺囑及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折產,持原產權證、遺囑等資料到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辦理房屋的產權過戶需要有效的證明和具體的步驟: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為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的繼承權,制定本法。
第二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公民...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