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完駕駛證是不是恢復12分_換完駕駛證是不是恢復12分?
特邀律師
駕駛證被記的分在一個記分周期結束前,把所有的違法行為的記錄交清,到記分周期結束后系統就會自動恢復12分。 而不是在更換駕駛證的時候恢復的,駕駛證的更換是為了防止駕駛證的有效期到期,更換駕駛證與恢復駕駛證的分沒有直接的聯系,因為更換駕駛證可以提前更換新的駕駛證。
每個記分周期都會恢復原有的12分,但是必須得在扣分之后新記分周期到來之前去把被扣的分處理(去交相關的罰款等)好。當然你換證的話就得處理好被告扣的分,這樣到你新的記分周期以后就是恢復滿分了。
不一定的,除非開始新的周期。 記分周期是以取得駕駛證的日期開始計算的,如果是11月4日取得駕駛證,那么11月4日是一個記分期。在一個記分周期內(12個月)記分未達到12分,罰款在這個記分周期結束前已繳清的,下一記分周期開始時系統自動清零。尚有罰款未繳清的記分在下一記分周期不給予清零,下一記分周期開始后會在此基礎上記分,以此類推,如果超過12分,那么就需要通過學習消除。 換領新版駕駛證,攜帶兩張身份證復印件、兩張1寸免冠彩色近照及身份證原件、原駕駛證、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的體檢證明(也可在車管所免費體檢)前往車管所。在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后,即可免費換證。
根據規定,分以下三種情況:一、駕駛證在一個記分周期扣分不滿12分,駕駛人需要處理違章,繳納罰款,記分會在記分周期結束自動清零;二、如果駕駛證在一個記分周期扣分超過12分,需要參加學習并通過科目一考試,發還駕駛證,記分清零;三、如果駕駛人未處理違章,繳納罰款,記分將計入下一個記分周期。《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則》的規定: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第五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實習駕照扣了6分,交清罰款實習期滿后會恢復到12分。
根據2016年4月1日實施的公安部139號令《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打開你的駕駛證,上面有個初次領證的時間,每年的那個時間為一個計分周期,也就是只要你的駕駛證在上一個周期沒有扣滿12分,到這個日子就會恢復到12分。
現在大的扣分違規很多,比如闖個紅燈就扣6分。所以,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謹慎駕駛,速度控制在道路規定單位,視線不明朗盡量減速。看好交通指示標志,不要違規應是車輛。
汽車駕駛證恢復到12分的時間:
只要在一個扣分周期未扣滿12分,到下一個扣分周期,會自動恢復到12分。
以駕照的初次領證日起,12個月為一個記分周期,交完罰款,過了記分周期就自動恢復。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駕駛證的清分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每年在發證日期那天系統自動清分。從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起算,一年為一個記分周期,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
駕照還有6分,在到期換證后未到記分周期其記分是不會有變化的。但已經到了記分周期,則駕駛證的記分會恢復12分。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2次以上達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學習、接受考試外,還應當接受駕駛技能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接受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