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合同幾份有效_勞務派遣合同一式幾份?
特邀律師
老板分享為您解答:您好,首先勞務派遣合同簽訂時間并沒有上限,只有不得低于兩年的規定,所以根據情況,一般最短簽訂兩年,最長時間需根據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的結果簽訂
勞務派遣不同于一般單位聘用關系,一旦簽訂之后,你與原單位的勞動合同就作廢了,無法繼續享受原單位的相關福利待遇,但是這也并不是無法解決的,與一般勞動合同一樣,你可以與簽訂勞務派遣的單位協商,申請離職,解除勞務派遣關系,在操作上與一般公司離職手續和流程沒有什么區別,但需要注意的是要看合同中是否有其他補充條款是具有約束力的,比如賠償之類的,如果有,可以在看是否符合國家勞動法規定,如果不合法,則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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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你需要了解和清楚的是:你與用工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而是與勞務派遣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勞務派遣公司把你安排在用工單位工作,你在用工單位工作十四年,都不是用工單位的一名正式工,而仍然屬于勞務派遣公司的員工。簽訂多少年勞務派遣合同與勞務派遣公司有關系,與用工單位無關。你與用工單位連續簽訂多年的勞務派遣合同都是合法的。
2、既然你已經工作十四年,從理論上說,勞務派遣公司應該和你已經簽訂過三次勞動合同了,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連續簽訂三次勞動勞動合同,第三次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公司第一次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是三年,其次是5年或10年,而你已經被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同一個用工單位工作十四年,因此勞務派遣公司應當與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作為一名勞務派遣工,你一定需要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公司不是一家公司,不是隸屬關系,更要知道自己的勞動關系在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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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這三種性質的人員實際上都是臨時工,不過因為用工方式不同,在待遇上存在一些區別。
1、備案制
事業單位招錄備案制職工一般有兩個背景,一是單位現有編制不足又急需招錄人員補充力量,于是會現行采取備案制的方式招錄人員,待編制有空缺逐步解決;二是單位保留事業屬性,但員工已經全部取消編制,比如縣級以上公立醫院和高校取消事業編制后,其在職人員都是實行備案制管理。備案制職工的最大特點就是招錄人員必須要到人社和編制部門報備,所謂的備案制就是這個意思。備案制管理人員沒有編制,根據單位實際定級定薪,有的和在編人員一樣拿檔案工資,待遇沒有區別;有的比在編人員略低,單位不同實際待遇有所不同。不過總體比臨時聘用人員、勞務派遣人員要高。事業單位備案制人員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準編制人員”。
2、合同制
合同制顧名思義就是與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雇傭人員,多數集中在公益崗。近幾年,隨著機構改革和簡政放權的推進,機關事業單位輔助性崗位正在逐步減少,推進購買服務社會化,在不增加編制的前提下,同時也是為了解決部分困難人群的就業問題,各地機關事業單位相繼設置推出了公益崗,采用聘用制的方式招錄合同制人員,補充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力量。公益崗有三大特點:一是招聘必須報人社、編制和財政部門審批,同意后才能招錄;二是人員工資由財政列支,納入經費預算管理;三是沒有編制,實行合同制管理,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外加少量補貼核發待遇,工資普遍較低。正式在編人員到手4000,合同制人員大致也就是2000左右。合同制人員無論是工資待遇還是發展前景都比備案制人員差,不過比勞務派遣性質的人員要好。
3、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是當下機關事業單位普遍使用的一種用工方式。事業單位委托勞務派遣機構雇傭勞務派遣人員,給予一定的勞務費用,由中介機構負責發放給勞務派遣人員。由于存在中介機構這個環節,必須要扣除一定的利潤,勞務派遣人員實際拿到手的工資待遇要比用人單位給勞務中介的支出要低。另一方面,勞務派遣人員因為不與用人單位發生人事關系,不能轉正更不能提拔,普遍沒有歸屬感。勞務派遣人員可以說毫無前途可言。
綜上,事業單位備案制、合同制和勞務派遣三種用工方式人員,因為沒有編制,無論工資待遇還是職業前景都比不上正式在編人員。三者之內內部如果要區分優劣,政策的排序一般為備案制>合同制>勞務派遣。
正規的勞動合同是一式兩份。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