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詐騙的定義條件_信用卡欠多少屬于信用卡詐騙?
特邀律師
信用卡透支逾期不還分為兩種表現,即善意透支和惡意透支行為,二者在本質上和在法律上需要承擔的后果有很大區別。透支逾期長時間沒還,也不一定就定性為惡意透支,那在什么樣的情況下才能被認定為惡意透支呢?今天龍門君就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
一,我國《刑法》關于惡意透支的定義
信用卡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惡意透支是涉嫌信用卡詐騙罪的行為表現之一,適用于信用卡詐騙量刑定罪。
二,信用卡惡意透支的構成要件
1.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2.超過規定限額(5000元)或規定期限(司法解釋一般為超過3個月)不歸還
3.經發卡行催收仍不歸還的
4.沒有能力償還的
5.主觀上根本不想償還,在行為上采取潛逃方式躲避債務的
我們不難看出,只有以上5個條件同時滿足,才能定性為信用卡惡意透支,據此可以作為信用卡詐騙的量刑定罪法律依據。
三,區別于惡意透支,信用卡善意透支的主要表現形式
1.透支金額在5000元(含利息)以下,不構成惡意透支。
2.銀行未催收的,也不構成惡意透支。
3.即使暫時無能力償還,但主觀上有還款意愿,并不躲避債務,也不構成惡意透支。
4.欠款是事實,且違反信用卡《章程》和《合約》規定,善意透支只需要承擔償還本金和利息的民事責任。
四,如何避免善意透支演變為惡意透支呢?
1.如果暫時無還款能力,要主動聯系發卡行,說明經濟情況,作出還款計劃和承諾,認賬不賴賬,表達你的善意。
2.積極籌借款項,爭取早日還清債務,不然逾期全額罰息將更加增大你的經濟負擔。
3.盡管是善意透支,但你的行為已經違反雙方借貸約定,被列入個人征信“黑名單”是必須要承擔的后果。從還完最后欠款開始計算,五年之內你將在所有銀行無法貸款和申請信用卡,代價已經很大了。如果繼續拖欠,不僅長期打入“黑名單”,而且可能因為情節嚴重演變為信用卡詐騙罪。欠賬還錢,無債一身輕。請珍惜個人信譽,它是每個人的經濟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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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的銀行對于信用卡逾期客戶是會定期進行處理的,對于逾期超五萬的信用卡客戶,信用卡中心會定期統一遞交起訴文件至資產保全部。資產保全部會再催收一波,如果還不行就走起訴程序了。
銀行在確定你是否是惡意透支時是非常簡單粗暴的。只要滿足向你催收你不還和逾期金額超五萬元這兩個指標就算是惡意透支。銀行就會起訴信用卡使用者,法院也會立案。換言之兩個條件你都不滿足的話,沒人會起訴你的。
銀行的信用卡客戶上百萬甚至有些銀行過千萬。逾期的客戶也是不計其數,如果只要客戶一逾期就進行催收,那工作量是極大的。所以銀行一般都會在逾期三個月以上時才會考慮起訴。題主如果真是沒有能力還款,逾期三個月以內最好還上。
銀行往往都是優先催收金額較大的客戶,金額小的客戶放在后面進行催收,因為小金額收回的幾率要大很多。國家設定了信用卡惡意透支罪,涉及金額超5萬元。銀行肯定是先處理5萬以上的客戶。
當然了,你堅持有錢就還點,留好憑證,表現出積極的態度,無論面對銀行還是面對法官都做到問心無愧,至少在處罰力度上會得到減小。
銀行研究僧,你學習,我也跟著學習!
【每日講法觀點】信用卡逾期如果不滿足一定的條件,就不會構成信用卡詐騙罪,也就不會進行刑事立案,你所說的額度低于5萬元,就屬于不能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情形之一。
然而,信用卡逾期雖然未達到惡意透支刑事立案的標準,但是銀行是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也就是說,依然可以進行民事立案。
犯罪構成要件以及量刑標準
《刑法》第196條規定了惡意透支類型的信用卡詐騙罪,相關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了該類型信用卡詐騙罪的三個要件:
1.持卡人以非法占用為目的;
2.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
3.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
信用卡詐騙罪量刑標準
1.數額較大:逾期金額5-50萬元,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繳納2-20萬元的罰款;
2.數額巨大:逾期金額50-500萬元,判處5-10年有期徒刑,并繳納5-15萬罰款
3.數額特別巨大:逾期金額在5000萬元以上,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繳納5-50萬元罰款。
如果無力歸還信用卡導致逾期,應當如何做?
首先,一定要端正態度,不要讓銀行認為持卡人對卡內的金額有非法占有目的,沒有抱著惡意透支的心態。對于銀行的催繳電話,一定要盡量接聽,畢竟刑事立案的標準之一就是經銀行兩次催繳依然不歸還。
其次,可以每月還一部分錢,雖然可能持卡人無力償還,但每月償還一部分也能證明自己在盡力還款,表明持卡人并不抱著惡意投資的心態。
最后,逾期還款的持卡人還可以主動與銀行進行協商,表示愿意償還欠款,只是自己的償債能力出現了問題,如果逾期還款的持卡人信譽良好,一般都可以爭取分期還款或者減免部分利息。
總結
信用卡逾期還款雖然可能不成立詐騙罪,但帶來的后果也是比較嚴重的。如果銀行提起了民事訴訟,可能會強制執行逾期還款人的財產,對于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的持卡人,還可能會被納入失信黑名單,限制消費,這是非常得不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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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超過5萬,其實信用卡詐騙這個定義一般不是在于多少錢。 一般信用詐騙在這幾點:1:故意拖欠不還(經銀行多次催收,拒不還款,在催收期間不表達一個還款意向)。 2:和銀行完全失聯。3:為辦大額信用卡,當時找中介包裝,提供虛假信息。 4:剛下卡,一次性掏空就逾期了,不再還了。 這些就要小心了。
其實每家銀行,他們的目的都是想你還錢,并不是說想以詐騙罪名去起訴你。那么有兩點建議樓主盡早把錢還上:
1:準備足夠的本金,自己主動聯系銀行,協商減免逾期期間所產生的利息和違約金,然后一次性還上。
2:協商停息,分期慢慢還,減輕還款壓力。停掉心理負擔最大的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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