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國外想離婚怎么辦理_人在美國怎么辦理離婚?
特邀律師
鐘濤律師按:隨著90年代興起的出國熱,不少中國人包括上海人都出國淘金或者留學,許多人已經在國外定居生活,幾年也不回中國。由于他們還沒有加入外國國籍,還屬于中國人,因此他們的離婚手續必須在中國辦理,而駐外大使館是只辦理結婚手續,不辦理離婚手續的。那么夫妻雙方都在國外的如何辦理離婚手續呢? 如果雙方都是中國國籍,那么應該在中國法院起訴離婚,可以委托律師出庭,當事人無需回國就能辦理離婚手續。大致程序如下: 由一方或者雙方通過中國之外領事館辦理授權委托書公證,起訴狀公證、離婚答辯意見等等文書。律師在接到相關材料后,可以向一方戶口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另一方委托另外律師代為出庭,之后經過調解、調查、開庭、宣判程序就可以離婚了。 時間一般在辦理好公證書之后20天以內可以辦理好,方便快捷。
中國公民在國外辦理離婚手續,可以由當事人雙方本人持有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各自證件單獨照片幾張,以及兩位達成的離婚協議,到所在國家中國領事館,申請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規定: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可以依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為男女雙方均居住于駐在國的中國公民辦理婚姻登記。
如果結婚證在國內領取的,必須本人到當地的派出所來辦理。
你好: 1)中國公民在國外未定居,其配偶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都由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中國公民在國外定居,其配偶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3)夫妻雙方在國外定居的中國公民要求在國內辦理離婚手續的,如果雙方對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沒有任何爭議,可以回國向原結婚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手續;如果對以上有爭議,則需回國向原結婚登記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雙方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回國,可辦理授權委托書,委托國內親友或律師作為代理人代為辦理,并向國內原結婚登記機關或結婚登記地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由該登記機關辦理或由人民法院審理。委托書和意見書須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我駐外使館認證,亦可由我駐外使領館直接公證。
4)中國公民夫妻雙方均在國外但未定居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謝邀。
辦理離婚可以采取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如果想在國內辦理離婚,不管是訴訟離婚還是協議離婚,都必須回國辦理,不想回國的話,沒有辦法在國內辦理離婚。
協議離婚,雙方只要對財產問題和子女撫養權、撫養費(如有)的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就可以到民政局或者婚姻登記機關辦理;訴訟離婚,任何一方想離婚,在與對方沒有達成協議離婚的情況下,都可以向法院訴訟要求離婚。因為婚姻關系是涉及到身份關系的問題,訴訟離婚的情況下,法院要求雙方當事人都必須要法院來清楚的表達是否愿意離婚。
因為雙方都不在國內,可能會涉及到以下問題:
1、主體的問題,想要離婚的雙方當事人是否是中國人?
如果是,直接通過委托讓律師做就好了;如果不是,需要的手續是比較多的,凡是當事人簽字的材料(包括身份信息)都需要中國駐當地的使領館公證認證。
2、送達的問題,如果想離婚的話,你是否能夠準確的提供居住在日本的地址,是否能夠正常送達,如果送達不了,在送達問題上會比較麻煩。
如有未盡事宜,聯系我。
中國人和外國人離婚,在境內怎么辦理?可以在我國辦理,也可以在外國起訴。 如果中國公民與外國人夫妻雙方自愿離婚,雙方應親自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 婚登記手續;如果外國公民一方不在中國境內,中國公民必須持有配偶同意離婚的證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外國公民同意離婚的證件必須經過外國公證機關證明。 如雙方有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雙方對離婚后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無法達成協議,應向法院起訴。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這類案件如果重大則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在審判程序上適用《婚姻法》的規定,應先予調解,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 婚。由于此案件屬涉外民事案件,所以在審理過程中應該適用《民事訴訟法》關于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特別規定。 不在國內居住的當事人,因離婚案件在人民法院起訴、應訴,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此外,從外國寄交人民法院的書面意見,外國人須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并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