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金額與合同不符_貸款金額和實際到手不一致怎么辦?
特邀律師
這個,事后取證有些困難,首先,簽空白合同就是存在風險的,這個無疑要你自行承擔,所以簽空白合同時候一定要有錄音錄像等證據佐證,你如果事后取證,當然是得和當時讓你簽合同的人聯絡,留下證據,電話錄音,微信截圖等。但是現在都很賊的,就怕你套不出話,那樣你就被動了。簽字你簽了,就代表認同。所以,以后這種事一定要注意!
你好,首先你走的渠道應該不是直接通過銀行而是通過金融公司或者叫擔保公司的渠道貸款買的車所以會扣掉相應的手續費用,這些應該在簽訂合同之前有和你溝通,如果沒有是可以拒絕的。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走的正規銀行,但是屬于信用貸款,利息需要前置所以放款金額會有些許變化。
所以不管那種模式貸款應該之前會有些溝通但如果沒有和題主講清楚,題主是可以聯系放款銀行進行溝通的!銀行方面會給你一個滿意的答復[呲牙]
,我是貸款公司的員工,我們公司的客服會先讓客戶看合同,然后對有疑問的地方進行解答,尤其是借款金額,合同金額,實際到手資金,息費,月還款,違約金,這塊涉及到金額的做詳細的解釋,有的公司客戶經理為了達成業績粗略的給客戶解釋一下,憑借你對他的信任而忽悠你,等你反應過來時候可能客戶經理已經從這家公司離職,留下你和公司之間的糾紛,聯系你簽約之前詳細看下合同,對有異議的地方要求解釋。做到心中有數!
只能說貸款有瑕疵,但是起訴的時候也不是說法院完全不支持,一般簽訂合同后放款還有具體的借據和轉款憑證,這些都能作為證據。最后判決就看法官,但是法院支持20W的概率還是很大的。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55次會議通過,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法釋〔2015〕18號)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二十七條 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擴展資料:以實際收到的借款數額為準。買房辦理貸款是在簽購房合同后申請貸款、簽訂貸款合同后審批、通過后下款,如下: 1、一手房按揭貸款 貸款手續需要:貸款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房權證(買賣合同)、土地證(或復印件)、無房證明、單位收入證明、擔保公司的擔保證明。 簽訂購房合同后申請貸款,一般由開發商集體辦理一手房按揭,比較簡單。 2、二手房按揭貸款 貸款手續需要:買賣夫妻雙方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房權證、土地證(或復印件)、買賣合同、契稅票、評估報告、買方夫妻收入證明和無房證明。 簽訂購房合同時需要買賣雙方到房管部門網簽合同,之后要到銀行申請二手房按揭貸款,之后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出證后辦理抵押登記、到銀行支取貸款。
民間借款合同與實際收到的借款金額不一致,如果對方預先扣除了利息,那以實際收到的借款為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條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