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休日上班怎么算工資_法定節假日還上班怎么算工資?
特邀律師
不正確。
主要是您8天請假的計算方法,不正確。
應該這樣計算:
8天請假的工資是:1700元/21.75=78.16元78.16元*8=625.29元
1700-625.29元=1074.71元。
依據:《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十四條規定。
原文是:十四、加班加點的日工資計算:按本辦法第九條原則確定的計算基數,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20.92天;小時工資的計算:日工資除以8小時。
在制度工作日內請病、事假等的日工資計算:按本辦法第九條原則確定的計算基數,除以發生當月的計薪日。計薪日是指國家規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注:當時公布此規定時,國定假日是10天,雙休日是104天,現在國定假日變成11天后,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21.75天
如果是法定節假日工資肯定是正常算的,國家統一的節假日休息是要算工資的,所以如果扣工資了可以到有關部門去告發,但是如果是私企就看合同是怎么簽的了
法定節假日是帶薪休假的,是有工資的。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不上班,是給算工資的,如果單位節假日放假都不給算工資,則違反了勞動法,勞動者可以依法維權。《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 = 加班工資基數÷21.75×天數×300%。法定節假日小時加班工資 =加班工資基數÷21.75÷8×小時數×300%。
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必須按國家規定發放,不應該按企業規定打折。例如:春節初一至初三,為法定假日,員工如果加班應按其日工資的300%發放。初三以后的假日為調休假,在這期間加班的員工,企業如果不能夠安排員工調休,需要支付員工日工資的200%作為加班費。不管是法定假或調休假,需要員工加班都需要得到員工的同意(或需要企業工會同意或協調),并且不能違反國家的加班時長的有關規定。如果您所在的企業有違反國家規定的行為,您是有權向人社局勞動爭議仲裁庭,申請勞動仲裁的。他們會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正常工資標準的三倍支付工資。即法定節假日每加班一天,需要支付平常三天的工資。例如:平常日工資100元的,法定節假日加班時,每天需要支付300元的工資。《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您好這位朋友。
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該額外支付勞動者300%工資作為加班費。中國法定節假日合計有11天。分別是:元旦:規定在1月1日放假1天;春節:規定在陰歷除夕(十二月二十九日或三十日)至正月初二放假3天;清明節:規定在清明當日放假1天;勞動節:規定在5月1日當日放假1天。端午節:規定在端午當日放假1天;中秋節:規定在中秋當日放假1天;國慶節:規定在10月1日至3日放假3天。《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祝福朋友幸福!
按國家相關規定:年休假是帶薪休假!也就是說:年休假期間似為工作上班!為此,遇上法定節假日應仍按三倍工資計算工資,如春節或國慶節3X3=9天加班費工資!假定端午節與清明節重疊則:3十3=6天加班費工資!國家計算月工資如下:假設按勞動合同法簽訂了勞動合同月工資3000元,單位實行【標準時間工作制】,計算工資時間月平均按21.75天,月法定平均工作時間20.83天,法定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每天工作時間8小時,延長工作時間(指法定8小時工作時間后老板要求員工繼續加班時間)加班費150%,休息日加班工資200%,法定節假日工資300%!平均日工資3000元÷21.75天=137.931元/天,平均每小時工資137.931元/天÷8小時/天=17.2414元/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