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賣集體土地廠房_租賃土地建的廠房法院能不能拍賣?
特邀律師
一、法院查封拍賣集體土地上的房產及其附著物時不能直接處置集體土地使用權,法院對處理集體土地房屋涉及集體土地的,需經與規劃部門、國土管理部門取得一致意見后,才可以裁定予以處理。 二、法院與相關單位取得一致意見后,應當告知權利人到規劃部門、國土管理部門辦理土地征用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后,再進行公開拍賣,債權人享有優先權,這時土地使用權方可與房產一起變更。
能。現狀處置,購買后,廠房是否因違章拆除,還是辦理不動產登記的后果,由買受人承擔。
如果廠房的所有人是村集體就沒有任何問題,如果廠房的所有人是本集體成員,并且買受人也是本集體成員,拍賣也沒有問題。但是要注意土地承包合同的余期。
如果買受人是本集體以外的人,還應辦理土地承包合同的轉讓手續。
是不可以 的,因為這樣拍賣就造成了 土地和房產的分離,購買人買到房產,土地為村民集體所有資產,誰才是擁有人呢?誰才有使用權呢?如果你有土地證和房產證法院在沒有經過你同意執行拍賣肯定是觸犯了你的權益,是違法的,但是你的產權證如果不是縣級以上頒發的,那就是小產權證,鄉鎮或是村委會頒發的,那么可以證明或是有嫌疑 鄉鎮和村委會刻意隱瞞你有產權的事實,來配合法院的執行拍賣。如果以上能得到證實,村委會和鄉鎮政府有惡意侵占你財產的可能,如果你沒有產權證,此拍賣也侵害了全體村民的利益,不合理不合法
解決個人的資金問題犧牲了另一個人的和全體村民的利益,你自己認為合法嗎??
法院拍賣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其買受人是有限制的,必須是同一集體組織的成員。換句話說,也就是在同一個村的農民,才具有購買的資格,否則農村房屋管理部門(過去叫“村鎮辦”、“農房辦”,后來又和“產權產籍管理所”歸一起,現在叫“不動產登記中心” )就不予辦理房屋產權變更手續。
因為,按照司法解釋,城鎮居民不得購買農村房屋。農村土地是集體土地,歸集體組織所有。只有本集體組織成員才有資格享受。
特別是近年來,農村土地、房屋、山林等都進行了確權,進一步確定了農民財產產權地位。只有通過合法的渠道才可以流轉。
法院執行也要遵循這些規定。因此,在拍賣農村房屋時,不具備同一集體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肯定連名都報不上,也就是不具備買受人的資格。但是只要符合條件,拍賣成交,法院肯定會保證買受人順利完成產權變更。
法院買到法拍房,土地性質是集體劃指撥,以后拆遷照價補償。土地性質是集體劃撥、法院買到法拍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