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罪和污蔑罪的區別_誹謗和污蔑有差別嗎?
特邀律師
一、詞義不同①、污蔑:歪曲事實,造謠誹謗,敗壞他人的名譽。污蔑主要是用話語栽贓陷害的意思。②、誣蔑:意思是捏造假象敗壞別人的名譽。二、“污”與“誣”字義不同①、污:本意是停積不流的水,引申為臟,不潔凈。②、誣:基本釋義是說假話冤枉別人。三、出處不同釋義:辱沒宗室門庭,將內亂之惡公布張揚于天下。②“誣蔑”出處:魯迅《中國人失掉自信力了嗎》:說中國人失掉了自信力,用以指一部分人則可,倘若加于全體,那簡直是誣蔑。
污蔑和誹謗的含義與區別
一、污蔑罪
我國法律沒有規定污蔑罪名,侮辱誹謗情況比較嚴重,可能構成誹謗罪。
二、誹謗罪
誹謗罪(刑法第246條),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一)立案標準
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規定,分別以侮辱罪或者誹謗罪定罪處罰。
(二)罪行認定
1、本罪與治安違法行為、民事侵權行為的界限
誹謗罪散布的必須是捏造的虛假的事實。如果散布的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雖然有損于他人人格、名譽,但不構成誹謗罪。而名譽侵權行為,即使所述的內容是真實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開宣揚的,公開了將有損于他人人格、名譽,也可以構成名譽侵權。甚至敘述的事實愈真實,愈會加重侵權的程度。
誹謗,在刑法上有個自訴罪名“侮辱誹謗罪”,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簡單的說,嚴重的誹謗是可以入罪的。污蔑則沒有罪名對應。但是,從民法的角度,兩種行為都可以構成侵權。單單從詞義上來說:誹謗: 說人壞話,詆毀和破壞他人名譽。誹是背地議論,謗是公開指責。英文釋義:to slander; to calumniate; to libel; to malign污蔑:歪曲事實,造謠毀謗,敗壞人家的名譽。主要有玷污,使某物不再純潔的意思,而污蔑主要是用話語栽贓陷害的意思。所以,看不出太大的差別,但是從語言學上,誹謗的語氣更重,影響范圍更大;污蔑語氣較輕,多用于小范圍的語言歪曲。個人理解,希望能幫到你。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貶低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某種虛構的事實足以損害他人人格和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陀^方面表現不同:侮辱罪: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誹謗罪: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注意:侮辱罪和誹謗罪針對的對象是特定的個人。犯罪手段是不同的:前者是公然進行的,包括可能使用的暴力;而后者只能以言語、文字方式來進行的。前者不需要有捏造事實的過程,只要有公然侮辱的行為,情節就夠了,而后者必須有捏造他人事實,并公開擴散兩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