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應墊付醫藥費嗎_開車撞了人要不要墊付醫藥費用?
特邀律師
原則上不需要墊付,強險和商險就是用來賠付交通事故中車損人傷相關費用的,及時聯系保險公司和交警,交強險先行支付。醫院對車禍中的傷者一般不會太苛刻,知道有保險賠付。你既然說的要不要幫忙墊付,這個就看你自己愿意幫忙否,傷者醫院保險公司交警都會希望你關鍵時刻幫忙。愿意幫忙是好事。救人于為難之中即讓你在交通事故中沒有責任,主動幫忙值得首肯和贊揚。
應該墊付!因為他把人造成的傷害!自從有了保險把人們整的沒人性了,自己受傷自己掏錢,雖說給報銷但家里拿不出錢就等死了?這個錢應該肇事者墊付。至于報不報銷與傷者不挨著!就該明確規定,必須肇事者先拿錢!這可倒好,有個奔馳男把人撞死還TM笑呢,反正有保險公司。有人性沒!?
穩駕慢行,注意安全!如果發生撞人事件需要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下車查看被撞人身體情況。千萬不要動,千萬不要動他身體,這一點挺請切記。
第二,如果情況嚴重,請撥打120。與此同時,請撥110報警。如果看到有出血的地方,并且出血量非常大,利用常識抓緊時間止血。
第三,給保險公司打電話,讓保險公司迅速到達事故發生現場。在保險公司未到之前,可以用手機先拍一些照片現場照片留存。
第四,人道主義可以先出一部分錢,但是不建議墊付醫療費。在未來理賠的時候,這筆錢會直接打到受害人的賬戶。
第五,當交警除了現場會給本次交通事故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保險公司會根據現場的損失以及事故認定責任書進行理賠。如果說受害者對于此事還有額外其他的一些要求,可以在能力范圍之內或者人到范圍之內,再進行適當的補償。也就是說,如果交警已經認定完畢,保險公司理賠完畢之后再有其他的費用也是可以不出的。
撞人后的原則是不墊付醫藥費。
首先,事故發生后不要害怕,立刻打電話給保險公司,如果對方傷重打120急救,然后留在現場等交警。
不要墊付醫藥費,如果交警要扣車,你就讓他扣,所有他需要資料都給他。15個工作日你直接去交警隊要驗車報告,如果不給你,你就立刻到交警同棟辦公樓找到"行政科"提出行政復議。
然后拿驗車報告去提車,停車場不需要交停車費,拿驗車報告你直接就可以拿車,如果對方不給你車,你直接打110,說有人非法扣車.
驗車和停車是不要錢的,國家有財政撥款專門用于這部分。
如果你要擔心自己新車被扣以后存在損失,可以提前自己拍照。
拿到車后干自己的事兒,不要去醫院找打,也不要主動打電話調解。
你等對方聯系你,或者交警通知你處理事故。任何關于墊付醫院費用你就說沒錢,讓他們直接和保險公司聯系。如果他們要起訴,讓他們連保險公司一起告。
起訴后不用管,保險公司會請專業律師幫你打官司。
你只需要考慮怎么拿回自己的行駛證,經過上面的過程,對方要么接受調解愿意接受交警認責比例,把發票給你,你去報銷,然后簽字,你拿回行駛證。
如果對方不愿意調解, 那就繼續打官司。你放心大膽開車,有人查你就說有官司在身,行駛證被扣了,過一段時間,要么保險公司答應賠對方,要么傷者自己接受調解。
法院判下來,直接拿判決書去找交警,約對方一起去,簽字拿回東西。對方不去,你直接找交警,實在不行就去行政科鬧。
關于營養部分,誤工部分,不要私下答應,當地有完整賠償標準,對方拿出所有發票證明后交警開具調解書,你拿去保險公司都能報. 。
一般發生車禍以后,受害者都想讓肇事的司機墊一些錢,然后自己再住進醫院。目的是想等到保險公司賠償的時候再還上這筆錢。受害者的想法也是想我也不是肇事方出現的這次住院也不是我自己造成的,你們就應該理所應當的給我拿錢治病。
再有就是受害者也是出于一種怕肇事者逃跑了的想法,所以說想讓她墊上一部分錢制約著肇事方。這些想法的考慮都是受害者怕自己住進醫院,到頭來自己的醫藥費花完的時候沒有人再給往里補充,到頭來受折磨的還是自己這一方。所以他們要錢的想法還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現在真的沒有必要這樣的擔心了,因為這樣的司機,他會馬上打電話給保險公司的。因為現在的車輛一般都是商險強險都交的。可能出現了事故,保險公司都會全額賠償的。
在車禍的現場,在醫院只要是交警到了了解情況,保險公司也拍攝到一些畫面。只要是這兩個單位都出面了的話,再加上有保險做后盾,就沒有什么可擔心的了。再有,如果說情況真的是需要肇事方拿錢的話,受害人可以通過公安交管部門向肇事者催要,受害人還可以通過公安交管部門向保險公司要求墊付。受害人還可以通過公安交管部門向救助資金申請。受害人還可以申請法院查封,扣押肇事機動車輛。這都是可以解決的辦法,所以說不必恐慌,安心住院休養,身體是最重要的。
這個問題,回答n遍了。再重復一遍會被折疊。
先看看以前的回答:
交通事故過錯方是否應該墊付醫藥費?-悟空問答 https://www.wukong.com/question/6541212879058632967/
以及
交通事故對方住院,費用交警是讓我先墊付,交警的做法對不對?-悟空問答 https://www.wukong.com/question/6441033335899685133/
概括一下,基本上這樣幾條:
1、以前網上流傳所謂“三不一沒有”,不墊付,不探望、不調解、沒有錢,所有情況下都這么辦,其實并非最好的方法。
2、如果傷情很輕,用錢不多,可以不墊付。
3、急需用錢,可以找交警開一個墊付通知單,到保險公司要求墊付,但是數額有限,手續也很繁瑣。
4、如果自己一方責任很大,且傷情很重,建議盡量多墊付。
5、如果對方通情達理,可以多墊付,反之可以少墊付。
6、不管什么情況下墊付都要保留好票據,將來處理時可以兌除。
前幾天我們開車撞到了一位行人,該墊付醫藥費嗎?前幾天我們開車撞了一位行人,在我認為,該墊付醫藥費。為什么呢?
首先,我們開車撞到了一位行人,我們就得負責任,因為人是一條命,他很重要,是用什么都買不到的,可能這次的撞傷給別人帶來了生活中的不便,但多虧及時搶救,情況較好,但我們應該墊付醫藥費。因為是我們撞的人,雖然別人是闖紅燈,但是就算別人闖紅燈,我們應該停下車來讓他先走,他不遵守交通法則是他的事,而不是我們的事,如果說在這次車禍過程中導致這位行人丟失性命或者缺腳缺手,那這個責任就大了,也許開車闖紅燈的司機擔當不起這個責任。不要因為他闖紅燈而你就跑上去撞他,這是沒有邏輯,也沒有法理依據的。人的性命是很重要的,那么從這個事情當中,也能說明你當時開車注意力是不集中的,明知道路前方有一個人在行走,還故意跑去撞他,那這就是司機的問題了。這就說明開車的時候,司機的注意力沒有集中。如果集中的話,那么就不會出現這種情況。通過這件事情,我想告訴大家,在開車的時候注意力一定要集中,不要想東想西,東看西看的。這樣很可能導致司機發生車禍。這次司機撞到了行人,那司機就應該承擔責任,也給行人一個教育,自己不應該闖紅燈,應該遵守交通法律規則。不過這次行人和開車的人都萬幸,還好事情不大。事情已經到了這個地步,車主肯定應該墊付醫藥費,直到行人好為止。因為我們做了錯事就應該承擔責任。而在這個過程中行人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不管是行人或者司機,亂闖紅燈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那么我想告訴大家的就是我們每個人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要亂闖紅燈,不管是行人,還是開車的司機,如果遇到闖紅燈的行人或開車的人,應該互相謙讓,而且每個人在開車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力集中,不然發生的后果將不堪設想,并且堅決杜絕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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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是這樣:每當遇到交通肇事是否提前墊付的問題,為什么就會有兩派激烈的辯論?
筆者以前經手處理過一些比較嚴重的交通事故,墊付的問題,的確是一個非常棘手、急需立法規范的問題。
例如:一起交通事故,受害者生命危在旦夕。在ICU,一夜就會花費上萬元,做個不大不小的骨科手術,十幾萬不算多。
于是:
醫院說:我們不是慈善機構,病人危險期已經過去,請繳費,不然停藥。
傷者說:是某某撞傷了我,應當他交費。我受了這么多罪,叫我繳費天理何在?
肇事者說:我買了保險,應當保險公司繳費。
保險公司說:他買了保險不錯,但是保險公司是否拿錢,拿多少要法院判了才能拿。現在憑什么叫我們拿。等著判決下來吧。
轉了一圈,誰都不想拿,但是事實是,不交錢就無法醫治,搞不好小傷成大傷、大傷成殘廢,殘廢成死亡。
這個問題的癥結在哪里?
一個是法律并沒有規定交通事故墊付款誰來付,應當付多少、該付不付的如何處罰。
第二個是,肇事方和受害者互相不信任,肇事方交了墊付款擔心傷者耍賴不退還,傷者擔心肇事者玩失蹤變老賴。
第三是當事各方,都把自己的利益看在第一位,把自己的責任、義務拋到腦后。
因此,比較好的辦法是,由法律明確規定交通事故傷者的墊付款怎么付,由誰付,該付不付的怎么處罰,這樣的話就不會出現這種爭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