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賭資100萬如何獎勵_舉報賭博有獎勵嗎?
特邀律師
經營賭博機是違法犯罪行為,公民有權利、義務對知曉的違法犯罪行為向公安機關舉報,根據所舉報案件的涉案金額、社會危險性,公安機關應當對舉報公民做出獎勵,可能是口頭表揚,也可能是現金獎勵,具體的獎勵辦法各個地區都不一樣,以當地的規章為主。
下面是浦江縣公安局的相關規定可以參考:
公民舉報獎勵辦法:
第四條根據公民舉報線索的價值和作用,即依據舉報線索從而破獲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額、社會危害性等因素確定獎勵,獎勵金額為200元~50000元。有特殊貢獻的可視情予以重獎。同時根據當事人的意愿和成果,給予一定的精神獎勵。
第五條對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人,按如下原則進行獎勵:
(一)對同一案件線索的舉報獎勵不重復發放;
(二)兩個或兩個以上舉報人聯名舉報同一線索的,按一案(線索)進行獎勵;
(三)同一線索有兩個以上舉報人分別舉報的,主要獎勵最先舉報人。舉報順序以受理舉報的登記時間為準。其他舉報人提供的情況對查清案件確有直接作用的,酌情給予獎勵;
(四)根據舉報線索,經偵查后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每名獎勵2000元;偵查中扣押或繳獲涉案贓款贓物的,按案值1~3%獎勵。
實際要看查獲的賭資而定。
根據《舉報賭博違法犯罪活動有功人員獎勵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對符合獎勵范圍的舉報有功人員的具體獎勵標準是:根據舉報線索,查獲賭資在1萬元以下的,按100元至500元的標準獎勵舉報人;查獲賭資在 1萬元至10萬元的,按查獲賭資額的3%獎勵舉報人;查獲賭資在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的,按查獲賭資額的5%獎勵舉報人;查獲賭資在50萬元以上的,按查獲賭資額的6%獎勵舉報人;同一案件最高獎勵金額不得超過6萬元。
舉報網絡賭博有沒有獎勵需根據所在地決定,如山東省、湖南省、貴州省等多省份都發布了舉報獎勵辦法,但也有部分省份并未明確獎勵。以下為條例示例(山東省):
《山東省黃賭違法犯罪舉報獎勵辦法》(2018年5月3日~2018年5月2日)
第一條為獎勵舉報黃賭違法犯罪活動的有功人員,嚴厲打擊涉黃涉賭違法犯罪活動,根據中央、省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舉報有功人員是指主動向公安機關舉報發生在我省的黃賭違法犯罪活動,對公安機關破獲相關案件起重要作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第三條與辦理黃賭案件有關的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正在受司法機關或紀檢、監察部門審查、質詢人員的舉報不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舉報下列違法犯罪行為屬本辦法獎勵范圍:
(一)聚眾賭博、開設賭場及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的;
(二)參與賭博及賣淫嫖娼、拉客招嫖、組織播放淫穢音像、組織或進行淫穢表演、參與聚眾淫亂活動的;
(三)為賭博、淫穢活動提供條件的;
(四)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
第五條根據舉報提供信息的詳細準確程度、協助公安機關破案力度和查獲案件的性質、情節等,分別給予有功人員以下獎勵:
(一)屬一般治安案件,給予100 元至500 元獎勵或按收繳涉案資金的10%以下獎勵;
(二)屬一般刑事案件,給予500 元至5000 元獎勵或按收繳涉案資金的10%以下獎勵;
(三)屬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即一次性抓獲違法犯罪人員50 人以上或當場繳獲涉案現金20 萬元以上,給予5000 元至30000 元獎勵或收繳涉案資金的15%以下獎勵;
(四)屬特大治安、刑事案件,即一次性抓獲違法犯罪人員100 人以上或現場繳獲涉案現金50 萬元以上,給予10000 元至50000 元獎勵或收繳涉案資金的15%以下獎勵,最高獎勵金額不得超過15 萬元;
(五)上述獎勵標準中,同時符合定額獎勵與按比例獎勵條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確定獎勵金額。舉報人有特殊重大貢獻或所舉報的案件被列為全國大案要案的,可不受上述獎勵限額的限制,但最高獎勵金額不得超出上述最高標準的1.5 倍。
第六條同一案件被不同舉報人多次舉報的,主要獎勵對查破案件起主要作用人員。同等作用的,主要獎勵第一舉報人,舉報順序以公安機關接到該舉報時間先后為準。對同一案件舉報人只獎勵一次,不得重復獎勵。
第七條按照“收支兩條線”的原則,黃賭案件罰沒款必須按規定全額上繳。黃賭違法犯罪舉報獎勵資金由同級財政保障,列入公安部門預算,接受審計、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八條對舉報有功人員的獎勵,公安機關辦案人員應當在查證屬實或破案后5 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經治安部門和警務保障部門審核,報公安機關負責人審批,并在30 個工作日內將獎金發給舉報人。獎勵情況每年匯總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第九條舉報獎勵由承辦案件的公安機關負責發放。獎勵資金審批后由辦案人員在5 日內通知舉報人員領取,舉報人員接到通知后須在60 日內領取獎金,逾期不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舉報人直接到公安機關領取獎金不便或有困難的,須寫出委托書連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委托他人代領。
第十條獎勵舉報實行實名制度。實施獎勵要由專人負責,并嚴格為舉報人保密。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山東省公安廳、山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2018 年5 月3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 月2 日。《山東省舉報賭博違法犯罪活動有功人員獎勵辦法(試行)》(魯公發〔2007〕2號)同時廢止
1、發現賭博行為應當向當地警方報案或者直接向公安部報案。 2、舉報賭博行為,是否有獎勵,應當查詢當地有關規定,全國沒有規定規定。各地方對舉報賭博行為的獎勵也不盡相同。 如:浙江省浦江縣公安局的相關規定: 《公民舉報獎勵辦法》第四條根據公民舉報線索的價值和作用,即依據舉報線索從而破獲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額、社會危害性等因素確定獎勵,獎勵金額為200元~50000元。有特殊貢獻的可視情予以重獎。同時根據當事人的意愿和成果,給予一定的精神獎勵。 第五條對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人,按如下原則進行獎勵: (一)對同一案件線索的舉報獎勵不重復發放; (二)兩個或兩個以上舉報人聯名舉報同一線索的,按一案(線索)進行獎勵; (三)同一線索有兩個以上舉報人分別舉報的,主要獎勵最先舉報人。舉報順序以受理舉報的登記時間為準。其他舉報人提供的情況對查清案件確有直接作用的,酌情給予獎勵; (四)根據舉報線索,經偵查后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每名獎勵2000元;偵查中扣押或繳獲涉案贓款贓物的,按案值1~3%獎勵。
“針對市民舉報的線索查證屬實的,可按照規定進行獎勵。”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的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舉報賭博違法犯罪活動有功人員獎勵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對符合獎勵范圍的舉報有功人員的具體獎勵標準是:根據舉報線索,查獲賭資在1萬元以下的,按100元至500元的標準獎勵舉報人;查獲賭資在 1萬元至10萬元的,按查獲賭資額的3%獎勵舉報人;查獲賭資在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的,按查獲賭資額的5%獎勵舉報人;查獲賭資在50萬元以上的,按查獲賭資額的6%獎勵舉報人;同一案件最高獎勵金額不得超過6萬元。 民警提醒市民,如果發現賭博活動,可撥打110進行舉報。此外,群眾也可撥打各縣(市、區)公安局(分局)的舉報電話進行舉報。